第三百二十一章 倒霉
而后,金家的儿媳,也被抹了脖子,解决掉了。
哪怕她是楚浩的姘头,可终究是金家的儿媳,为了避免后顾之忧,必须把这个祸患给除掉!
随后,楚浩的父亲,又给他安排了一个任务,给金家人收尸,清理楚家庄园。
毕竟这次金家人来袭,他是一点用都没有。
而这次的事情,本就是因他而起的,因此,现在这收尸的脏活累活,只能交给他楚浩去做了。
而另一边,叶宇则是在一家饭店之中,和顾家人吃饭。
这顿饭,是顾文华特意为了感谢叶宇的。
哪怕叶宇是他们估计的女婿,可这救命之恩,终究是太大了。
再说了,叶宇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大夏剑仙,哪怕老两口骨子里都很清高,同样想和这个女婿多亲近亲近。
叶宇自然不会拒绝,他陪着老两口以及嫣姐、乐乐一起吃了顿饭。
顾乐乐也对叶宇表现的十分亲近,坐在叶宇的怀里,一口一个叶叔叔。
顾乐乐对爸爸虽然有记忆,但是并不算多,毕竟钱胜天死的时候,顾乐乐也才三岁而已。
同时,钱胜天当时得到了顾家的投资之后,正是事业的迅速发展期,一门心思都在工作上,经常加班加点,陪老婆孩子的时间很有限。
因此到现在,顾乐乐对钱胜天的记忆已经很淡了,所以,她也从来没有排斥过叶宇。
毕竟对于大多数孩子来讲,倘若对自己的父亲有着清晰的记忆的话,要让他接受一个后爸,并不容易……
等到东西吃的差不多了,顾乐乐便去饭店的入口处玩耍了。
这家饭店的入口处,布置了一些滑梯、秋千等等的玩具,专门让小孩子玩耍的。
顾乐乐如今也不小了,随身也带着电话手表,在视线范围内,自己去玩一会儿,还是没问题的。
而后,叶宇则是道:“嫣姐,你觉不觉得,你和乐乐有点倒霉?”
顾语嫣听了,愣了愣,才道:“好像是这样的,我和乐乐,短短几个月,已经遇险好多次了。”
顾语嫣一开始之所以和叶宇能认识,就是因为他们家有贼潜入,当时若不是叶宇出手,恐怕她和乐乐就很麻烦了。
后来,她亡夫的二哥,带着人在她面前演戏,想要从她手上骗钱,结果欺骗不成,就想改绑架,同样被叶宇解决。
再之后,乐乐被钱家人骗出去,想用乐乐威胁,让她交出公司股份。
再到这一次,乐乐和她的爷爷奶奶在国外遭遇了犯罪组织,同样是死里逃生。
叶宇则是道:“这应该不是单纯的运气差了,感觉像是受到了某种诅咒一样,这件事情最好能寻根溯源,毕竟,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
叶宇这话一出,顾文华和李秋菊都是面色微变。
顾语嫣是他们老两口的女儿,他们的神情变化,自然躲不过顾语嫣的眼睛。
她立刻道:“爸,妈,你们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啊?”
顾文华听了,叹了口气,缓缓道:“语嫣,你遇到了这么多事情,怎么不早点和我们说呢?”
顾语嫣解释道:“我也是怕你们担心啊!”
顾文华则是道:“这件事情,其实我和你妈知道怎么回事。”
而后,在老两口的解释下,叶宇和顾语嫣,也知道了事情的缘由。
二十多年前,顾语嫣还小的时候,顾家其实并不富裕。
顾家虽然算是书香门第,顾文华和李秋菊文化程度都不低,但是却不算富裕。
顾文华为了能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变卖了祖产,然后尝试着创业。
只可惜,他虽然有文化,但是经商方面,和学历无关,需要灵活的头脑,敏锐的洞察力,以及最重要的一点,足够好的运气等等。
而顾文华显然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初次创业的他,便遭遇了极大的困境,周转困难,不仅仅要面临破产,还要欠银行一屁股债。
而在这危机时刻,顾家养了好多年的猫,寿终正寝去世了。
而此刻,走投无路的顾文华和李秋菊夫妇,将主意打到了自家的猫身上。
在燕省一带,有一种传说之中的邪神,名为毛鬼神,也有叫猫鬼神的。
很多地方都有毛鬼神的传说,很多时候毛鬼神这三个字,还会用于骂人。
民间的毛鬼神,一般会被归于邪术巫蛊之类,据说供奉毛鬼神之后,可以守住自己的财产,同时还能将别人家的财运,转移到自己的家里。
而要供奉毛鬼神,最常见的办法,就是供奉死去的猫。
这猫必须是自家养的,并且是善终的猫。
猫死之后,将尸体挂在自家堂屋正中央,每日虔诚的上香点灯供奉七七四十九天。
若是供奉过程足够虔诚,猫的尸体便可能会化作毛鬼神,从此为主人家带来财运。
顾文华和李秋菊便是这么做的,他们虔诚的跪拜了七七四十九天,四十九天后,顾文华那濒临破产的生意,竟然遇到了贵人,接了一笔大的订单,开始起死回生。
从此以后,顾文华的生意顺风顺水,顾家的经济状况,也彻底得到了改善,日子一天天的富裕了起来。
顾语嫣听到父母所说,也很震惊:“咱们家竟然供奉过猫鬼神?我竟然从未听过。”
顾文华则是道:“我和你妈自诩有文人的风骨,清高的不得了,年轻时候却也曾为了生计,做出这种事情,我们当然不愿意你知道了。”
叶宇却道:“顾叔,这事儿倒也没那么严重,你们并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你们供奉的猫鬼神,是自家养的寿终正寝之猫,它对顾家也有归宿感,按理来讲,它也不应该害顾家的子孙。
这里面,可能发生了什么变故,你们带我去看看供奉这毛鬼神的地方吧!”
顾文华听了,道:“好,我带你去吧,语嫣,你和乐乐就别去了,这种事情,你们别沾染了。”
顾语嫣道:“好吧,我先陪乐乐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