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男子
周曼起身,轻抚桌上的一张张稿纸。
这些都是她凭着前世的记忆写下的东西,那时候她和李意新婚燕尔,每日都要一起看书吟诗,李意的喜好她一清二楚。
“让忍冬去,我记得她最早是跟着周媚伺候的,似乎有些主仆情意。”周曼慢悠悠道。
念菊微躬身:“小姐放心,奴婢知道该怎么做。”
惜竹上前禀报:“小姐,人已经到齐了,您什么时候要见见?”
周曼这才敲了敲头,笑道:“我这脑子,差点忘了,明日带过来吧,避着些人。”
“是。”
望梅小心看了眼周曼,心中叹口气,想着除了那解毒的药汤,还要加上些安神补气的方子了。
第二日,周曼刚吃过早饭,四个男子便无声无息的出现在对春阁偏房。
昨日夜间睡得不安心,脑中翻来覆去的做着打算,生怕自己忘掉什么,漏掉什么,又担忧自己是在蚍蜉撼树,改变不了最终的结局。
早上醒来时,整个人疲惫的很,她也没有功夫与人寒暄,进了偏屋便跟没骨头似的斜靠在堂中木椅上。
堂中站着的四个男子都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主子,再加上男女大妨,一个个都低着头等着吩咐。
“洛缙五,金塬,皇甫岳,冯柴。”周曼看向四人,“抬起头来。”
四人俱是神色一凛,忙跪地叩拜,“小的们不敢!”
前世,周曼没见过母亲为她留的这两千私兵,但是南唐国破之后,这些本该无主之人还是冒险前来救她这个一天都没见过的主子,最后全部死在开封城外。
“觅兰,把东西给他们。”
觅兰拿着四张信封上前,四人忙双手去接。
觅兰声音一改往日的散漫,正色道:“你们每个人手里的东西都不一样,我把你们要去的地方和要做的事,以及如何去做都写的很清楚,还有一个地点,那里放着你们以后所需的银钱。”
说完这几句,觅兰就退至周曼身后,不再多言。
周曼侧着头看了看觅兰,总觉得她这个小胖丫头犀利了不少。
“其实我让你们做的事很简单,如今大周独大,南唐势小,保不齐哪天就成了别人的口中餐,我需要留些后手,你们出去后寻找自己信任的手下,每组一百人,立即去到信封中的地址。”
周曼顿了下,继续道:“你们要用这仅有的一百人帮我完成两件事,一是钱生钱,在当地站住脚跟,为我创造一个合法的身份,以防万一。二是建立联络点,搜集有价值的情报送到我这里。”
四人中皇甫岳年纪最大,性格沉稳,隐隐是这些人中的老大,听周曼说完就拱手问道:“大小姐,这生意”
“不可烧杀抢掠,要挣干净钱,你们都是我母亲精心培养的,个顶个都是能用的,我相信这点本事你们不会没有。”
皇甫岳立刻道:“承蒙大小姐看得起,小的们本都是要死的苦命人,承公主恩情才得以苟活至今,公主的大恩小的们这辈子也还不完,能为大小姐效力,定万死不辞!”
说罢,四人再次齐齐跪倒行大礼。
周曼摆摆手:“起来,以后不用跪来跪去,我没那么大规矩。这位觅兰姑娘以后会是你们的总联络人,你们需记住待她如待我。”
四人齐声道:“小的们定誓死保护觅兰姑娘!”
周曼看着面前四个男儿,加重语气道:“觅兰重要,你们也重要,谁都不要死,如果可以,我希望我们都能活到老,哪怕国破了,家也能不碎。”
如果南唐终究要破,那就再给自己找个家,只要家人不散,就还有个归处。
周曼突然觉得,自己手上拉扯的人又多了些,但她不觉得是负担,反而生出更多的力量。
“还有一事,我想组建一支镖队,你们可以推荐的人选?”
另一个长相稍显稚嫩的高挑男子道:“大小姐,镖队要走南闯北,首先要身体素质够好,这一点我们这些人倒是都敢拍着胸脯保证。”
周曼点点头,“继续说。”
男子又道:“其二要头脑灵活,这一点就要筛掉一半人选,小的们来之前,惜竹姑娘已经交代说要挑聪明能干的过来,所以现在我们这一些人中大约有二百多人符合这一条。”
“第三,还有能言善辩,走南闯北需要和各色人等打招呼,直愣愣的可不行。实不相瞒,大小姐,我们这些人能打架,脑子也不算笨,但普遍嘴巴笨不会变通,所以符合这第三点的确实不多。”
周曼笑道:“说了那么多,我倒觉得你很合适,你叫什名字?”
男子没有再跪,而只是略微拱手道:“小的名叫金塬,四位哥哥中我最小,更喜欢跑来跑去,大小姐若是不弃,小的愿进镖队效力!”
另一个长相异常魁梧的男子粗着声音道:“大小姐,小金子确实比其他人合适,我们队伍中还有一个原南蜀人,家中就是跑镖的,应当也可一用。”
“你叫什么名字?”
“回大小姐,小的冯柴。”
周曼笑着转向一直没说话的人道:“那你就是洛缙五了?”
男子身形高大,皮肤黝黑,不苟言笑的样子看上去有些吓人,但声音倒是低沉好听,男子拱手:“是,大小姐可唤小的老五,我名字拗口,他们都这么叫我。”
至此,周曼总算把腼腆的四人认清楚,任务分派完毕,四人也不久留,皇甫岳推荐了另一名小队长代替金塬,而镖队则由金塬负责拉起来。
“最迟半月后你们就要出发,在此期间有任何问题就去城外青云山庄寻觅兰,她最近都在那里。”周曼交代完最后一句,四人便告辞离去。
周曼忙了半日,懒洋洋的在院子里乘凉,念菊拿着蒲扇给周曼驱赶蚊子。
“姐!”
周无言顶着大日头,兴冲冲的跑到对春阁,还不忘叫喊,“姐!我要告诉你一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