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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时代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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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完电话,校长看着胖主任问:“你刚才说什么?”

    胖主任表示他什么都没说,转身就冲下来找我。

    然后我在学校的地位就完全不同了。

    在我身上发现的这件事,其实就是那个时代的缩影。

    接下来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

    我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我甚至都没有赔偿受伤的小浑蛋。

    那个小浑蛋反而被学校劝退,让他回归大自然,尽早步入社会去发财致富。

    小浑蛋的父母甚至还带着礼物来我家登门道歉。

    我记得很清楚,他父母看起来都是老实巴交的普通工人。

    夫妻俩连我家门都没进,就站在门口一个劲儿地道歉。

    我父母也没让他们进门,只是客套了几句,我就站在那看着。

    你们想想,如果当时我开始在学校里横行霸道,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王八蛋。

    但我没有,我说过我不会做那种事,我绝不会仗势欺人,那对我是一种侮辱。

    我从那天起,反而比以前更低调。

    学校里的老师、保安见到我永远都是笑容满脸,就好像学校是我家开的。

    可事情没有结束,大概一个星期后,一帮社会混混找上了我。

    他们有四十来人,穿着各种奇装异服,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

    看起来就像是原始森林里跑出来的一群被剪掉翅膀的鸟。

    那个年代,在某个年龄段最爱看的电影就是《古惑仔》系列。

    那四十来个人,就是那系列电影的死忠粉。

    因为是死忠粉,所以这些白痴模仿电影里建立各种帮派。

    也就是说,这四十来个人就是来自各帮派。

    我真的很荣幸,我完全没想到,我凭一己之力就掀起了江湖大风暴。

    他们还对我下达了所谓的江湖追杀令。

    等我先笑一会儿再继续写,我现在想起来就笑得肚子痛。

    不过那次我吃亏了,我毕竟只有一个人,对方四十几个。

    但他们没有群殴我,他们不敢,但他们要面子。

    所以,他们带到河滩上,压住我,用烟头烫我的手腕。

    我没有选择马上反击,因为那很愚蠢,对方人太多。

    这群古惑仔拙劣模仿者认为他们获得空前的胜利。

    他们去烧烤摊庆祝,不仅想白吃白喝,还因为酒精的作用要收老板保护费。

    老板直接报警,警察将这群白痴带到派出所,挨个打电话让他们家长来领人。

    我说过,我是个有债必偿,有仇必报的人。

    第二天我就开始报复,首先找到昨晚我看到与那些小混混交流的同学。

    那两个同学是隔壁班的,我直接走进他们班里问他们昨晚那些人是谁。

    他们的老师只是温柔地上来问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得到答案后,向老师致歉返回我班里。

    中午放学,我带那两个人去学校后门,让他们互抽耳光。

    完事后,两人去告胖主任,胖主任给了他们满意的答复。

    “唐嘉让你们互扇耳光,你们就照做?撒谎也得打草稿!”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亲自动手的原因,我不会给老师添麻烦的。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想尽办法寻找那晚的参与者。

    我就找到了不到十个人,其他人都不露面,不是躲就是跑。

    我后来才知道,我亲爱的吴叔叔,也就是吴渊事先找到了那几个领头的。

    几个领头的最大也不过二十出头,都有小偷小摸的案底。

    我知道他在帮我,但我很反感他帮我,因为完全打乱了我的计划。

    我那时候已经发现打架可以宣泄我压抑依旧的欲望。

    就好像我很爱吃肉,但没有肉吃,我只能吃豆类制品一个道理。

    回头想想,他们都不是《古惑仔》的真正死忠粉。

    因为真正的死忠粉最终结果就三个。

    要不被枪毙,要不蹲监狱,要不洗心革面。

    真正看懂那系列电影的人只会选择洗心革面。

    你们肯定记得《古惑仔之战无不胜》里陈浩南代课的那场戏。

    这场戏里陈浩南那些台词我记得很清楚,我认为那是电影真正想要表达的含义。

    “为什么加入黑社会?因为威风。我不喜欢你,我可以动你。我看你不顺眼,我可以揍你。”

    “你说陈浩南是你偶像,你见过陈浩南吗?铜锣湾的堂主,很威风的。”

    “你知不知道他大哥被砍死,你知不知道他亲眼看到他女人死了,却救不了。”

    “你知不知道陈浩南怎么想的?我可以告诉你,他不想当老大,他不想加入黑社会,可是,他没办法,他回不了头了。”

    “没错,每个人都有偶像,我也有,其实念不念书,我不会管你们,但我可以告诉你们,走错一步,就永远回不了头。”

    他们看到的只是这部电影里的所谓爽点,根本不会在意真正想要表达的意思。

    特殊的时代造就特殊的一代人。

    在华夏大陆地区,没有黑社会,只有带这类性质的流氓团伙。

    我决定去陪唐嘉打篮球,因为接下来的事情我还需要他帮忙。

    初中时的我很弱,但高中时的我已经算是身强体壮。

    我们俩没去对面学校的篮球场,而是去了某厂区的篮球场,因为那里的小混混更多。

    这些小混混模仿着电影里的行为,欺负那些老实人,说篮球场是他们罩的。

    要在那里打篮球,就得给他们交保护费。

    到达篮球场后,我就在旁边坐下,等待观看唐嘉的表演。

    接下来的过程我简单阐述。

    那些小混混会上来找唐嘉麻烦,唐嘉会故作懦弱,并言语挑衅。

    小混混会出手,唐嘉会先挨打,然后再动手。

    小混混之所以叫小混混,就是因为这只是一群聚在一起才会觉得有力量的人。

    就算这样,你直接下手让一个人见血,其他人就会马上怂。

    打架,最重要的就是气势。

    你怕,他们会更嚣张,你不怕,他们反而会胆怯。

    青少年激情杀人的案例数不胜数,所以,需要用气势去浇灭他们还没点燃的激情。

    所以,我每次就直接下死手,先放倒一个再说。

    接着其他人就懵了,基本每次都这样,百试百灵。

    并不是他们包围了我,而是我从一开始就准备围猎他们。

    使用暴力是当时我能找到的最好的解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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