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套路好深
刘茜茜也是睡醒了,醒来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下有没有更新。
关于网上闹出来的动静,更是毫不关心。
可以说,相当的佛系。
打开app之后,《天龙八部》几个大字直接就挂在了首页。
不过刘茜茜对于这种推荐啊什么的,还有书页上显示的各种数据之类的,她是完全不懂的。
看到书名后,直接就点了进去。
发现已经一次性更新了十章,开心的不行。
没有犹豫,直接就开始看了起来。
她还以为,杨晴雪说的果然是对的,只要打赏了,书就会更新了。
就连比例都已经记住了,500万书币可以更新10章。
下次要是自己还想看,就可以照着弄了。
这是学废了。。。。
-----------
易杨吃饭的时候,也是看到了手机上,编辑“狐狸“发过来的几个加群邀请。
也没犹豫,直接就点了接受邀请。
进去之后,才知道,原来都是跟自己同组的作家,全都隶属“狐狸“管辖。
易杨以为,自己进群了,也只是看看别人在聊什么,也许能吸收一点经验。
毕竟对于这些东西,自己可以说是开天辟地,头一遭。
完全不懂。
就连一开始的注册,上传之类的东西,还是在网上搜了一下,照着弄的。
特别是书的封面,到现在都还是平台现成的图片。
但是易杨不知道的是,自己刚进群,就已经被好几个人盯上了。
“欢迎《天龙八部》的作者,今晚打老虎大大,加入我们的大家庭。”
第一个人发了易杨进群的消息之后,下面直接刷屏了。
由于易杨没有关群消息提醒,手机直接“叮叮叮”的响个不停。
把易杨吓了一大跳,赶紧点进去关了之后,才舒了一口气。
主要馆子里吃饭的人,全都看了过来。
好尴尬。
易杨也无语,只能抬起手,跟周边示意了一下,表示抱歉。
等众人都没再看自己之后,才看着群里的消息,很是无奈。
不过既然大家都在群里表示欢迎了,自己好歹得说句话,打个招呼,这点人情世故,自己还是懂的。
“谢谢,谢谢大家也好,我就是新人,第一次写书,不太懂,见谅。”
同样的话,在三个群里都发了一遍。
主要是三个群里,现在都在欢迎自己,少发任何一个,都不太好。
好家伙,刚发出去,又是一大批的信息“蹭蹭蹭“的开始刷屏了。
“老虎大大,你是不是认识杨晴雪啊?”
“苟富贵,勿相忘”
“都是一个编辑手下的战友,求带带。”
“”
易杨看了看,还是蛮有意思的,主要说话好听。
不过易杨还是回了一个消息。
“我自己都一头雾水,大明星什么的,根本就不认识啊!”
这条消息一发出去,很有装逼的嫌疑。
群里又是一片讨论声。
有不相信的,说天上掉馅饼的,更是有人说,大明星看上易杨了。
还有准备以这个事情为蓝本,准备开本新书,就叫《大明星爱上我》。
乱七八糟的,易杨也就没有再理会了。
至于最后一个说要开新书的家伙,易杨表示,不愧是网文作家,脑洞就是大。
生活万物,皆可为题材。
吃完午饭后,易杨就回家继续码字了。
现在第一本已经是起飞了,那就加快速度,早点写完,继续开新书。
好歹把蓝星的几本经典武侠小说都抄过来。
也让其他的武侠类作者看看,什么才叫做武侠,什么才叫做他喵的武侠。
网上这么大的动静,易琴也是在单位中午休息的时候,从同事口中听到的这件事。
自己亲弟弟的小说火了是好事,赚钱什么的,也完全没在意。
主要是易琴没有概念,要是知道一本大火的小说能带来的收益,估计能让她听了之后,直接辞了工作,回家给易杨当助理去了。
至于易杨愿不愿意,这根本不在易琴的考虑范围之内。
自己这双大长腿,可不是摆设。
但她好奇的是,自己明明只是跟刘茜茜说的书名,但是为什么杨晴雪会出来打赏催更?
她们两人都在一个圈子里,互相之间认识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不应该是刘茜茜催更的吗?
一想到这,直接拿出手机发了个飞信过去。
不过等到自己的午饭都吃完了,也没有看到回信。
易琴以为她是在忙,就没有再发了。
毕竟是大明星,忙不是很正常。
到了刘茜茜这种级别的,只要她自己愿意,每天都会有接不完的通告。
只是易琴没想到,刘茜茜现在还沉浸在小说中,哪里会关注到她的消息。
随着最后的一段内容看完,刘茜茜才回过神来。
只是这种意犹未尽的感觉,还在心里萦绕。
不过她也想好了,要是等到晚上,还没有更新,自己也去打赏催更。
这种就是纯小白了,有几个作者,在一天更了十章之后,还会继续更新的。
除非加钱。
这个时候,刘茜茜也看到了易琴发的飞信。
不过也没有多想,直接就把前因后果直接跟易琴说了一下。
易琴弄清楚了原因,也没再多问了。
反正最后受益的,都是自家老弟,无所谓了。
易杨回家后,刚准备码字,一个电话就打了进来。
“喂你好,请问你是易杨,易先生吗?”
“我是,你哪位?”
“你好,易先生,我这边是风景区的,关于您提交的下联,我们这边经过讨论,决定暂时先采纳,但是目前并不作为最终的方案。所以只能先给与一万夏元,作为报酬。”
这个话,直接给易杨听笑了,套路这么深的吗?
这就跟挂羊头,卖狗肉有什么区别。
要知道,悬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现在风景区的这个做法,就相当于花一万块,搞定了一百万的悬赏。
自己要是拿了这个一万,风景区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把自己提供的下联挂上去了。
就算走法律途径,都没啥屌用。
对方完全可以用已经支付了报酬来反驳自己。
看看对方说的话,暂时采用,最终采用估计得一百年。
易杨可不是法盲,上一世怕被公司裁员,又不给补偿,可是狠补了一下民法典。
就是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法律,是不是跟蓝星的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