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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卖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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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承瑞的澡洗完了。

    头发不再灰突毛躁,柔顺了许多,半干的头发随意披落下来。

    原本死气沉沉的眼睛,也恢复了些光亮。

    他的容貌,没有头发的遮盖,也全然展露了出来。

    再加上他身上穿着绯樱给他准备的一席干净的白色里衣。

    整个人看上去温文尔雅,总算有了些少年帝王该有的英气模样。

    “洗好了?”

    绯樱这时一手拿着药膏,一手拍了拍炕。

    “过来这边坐,我来给你治伤。”

    李承瑞走了过去,背对着绯樱坐着。

    “把你衣服脱了。”

    他一怔:“全脱?”

    “怎么,害羞了?”

    绯樱看着他脸上多了一抹红。

    “先不说你还是个年岁不算多大的孩子,就说对医者来说,是没有男女之分的。”

    “你难不成想让身上的伤,越来越重,到最后一直溃烂下去,最后烂到骨头?”

    最后李承瑞也没耐住身上伤势的疼痛,还是将衣服脱了,只穿了个里裤。

    绯樱看着他身上的伤势,真是惨不忍睹,特别是后背上,密密麻麻的都是各种新伤旧痕。

    她拿着从药铺买来的外伤药膏,她已经提前将治愈术融入在了里面,此时拿着干净的棉球蘸取着药膏,小心抹到他的伤痕上。

    李承瑞这边只觉得凡是药膏抹过的地方,先是有着一阵舒服的凉意,之后伤口便再没有任何疼痛的感觉。

    最后当他全身的伤口,都被抹完了一遍后,绯樱拿来了绷带,将他身上伤势重一些的地方,都包扎了起来。

    只有这样,才能让涂抹的药膏,一点不浪费,被他的伤势全部吸收。

    全弄好了后,她让他重新穿好了衣服。

    李承瑞正要起身,被她一手按住:“等等,把手给我。”

    他不明白她要做什么,向她伸出了两只手。

    绯樱将手把在他的脉搏上。

    果然他身上大病没有,小病不少。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

    绯樱将提前准备好的治愈术凝成的丸药,拿给他。

    “你下雨天,你身上的骨头莫名的疼吧?把它吃了,以后就不会疼了。”

    李承瑞看着她在手掌上放着的一枚绿油油的药丸,拿了起来,也不犹豫,一口塞进了口中,嚼了几下后,吞了下去。

    “天色也晚了,先睡觉吧。”

    绯樱将药膏绷带剪刀什么都收好后,捧来了被子,放到炕上。

    这时她注意到李承瑞要往出走。

    “王玉,你去哪?”

    “柴房。”

    “你这大晚上去柴房干嘛?”

    “睡觉。”

    绯樱一手按在眉心间,看来想将他这一年来,受到的创伤,全数抚平,不是短时间内能做到的。

    “就在这屋里睡,我不是吃饭时就说了,我可没有虐人的爱好。”

    “可是这屋中……”

    只有一个炕,他们两个人。

    “快过来吧,被子都给你铺好了,你不困我可先睡了。”

    绯樱合衣躺了下来。

    李承瑞看着铺在炕上另一端的被子,心里跟爬过一百只蚂蚁后,还是吹灭了油灯,上到了炕上。

    他躺在干软的被褥上面,睁着眼睛,久不能眠。

    今日经历的一切就跟做梦一样。

    他怎么会做这么美的梦。

    不敢闭眼,怕梦醒了,迎接他的又是地狱般的生活怎么办……

    最后,他思绪纷飞,也不知道何时睡着的。

    只知道早上醒来时,一睁眼迎接他的是透射进窗户,初升的朝阳。

    鼻子嗅到了饭香的味道。

    他坐起身,身上还穿着昨天干净的白色里衣,身旁还摆着干净的外衫和没有补丁的干净鞋子。

    昨天的一切不是梦!

    这时绯樱进屋取剪刀时,注意到了他。

    “醒了?醒了就来吃饭,刚好饭做好了。”

    李承瑞应了一声后,忙穿上了衣服,将被子叠起来收好后,他才照着镜子,用木簪将全部头发久别地挽起。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只觉熟悉又陌生。

    吃完了早饭后,绯樱这次将家里所有大小空竹筐都放在了马车上。

    “我再去山里看看,可能不会那么早回来,锅里还有点饭菜,你中午就随便吃点,等我回来咱们吃大餐。”

    绯樱跟他告别后,骑到了马背上。

    昨天只能算是初做尝试,今天多打点猎物,去售卖。

    等她架着马车一路进到了山中,确认过四周没有人后,她挥了下手,整个马车包括上面摆放的东西,都化作了一道流光后,以一把剑的模样,被她攥在了手中。

    她大范围放开神识,寻找到猎物后,就用遁地术过去,一剑将其斩杀。

    连续多次,她都如法炮制,很快她收获颇丰。

    又捡了一些菌子和采摘了各种山野菜后,看着差不多了,绯樱手腕权杖一个遁地术。

    再出现又是她牵着一辆平板马车,走在白羽镇中。

    等来到了集市后,她找个空位,将车一听,这便开始朝走过路过的人喊着。

    “卖野味了!新鲜的野味了,刚从山上打下来的,瞧一瞧看一看了!”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大爷,来只山鸡换换口味吧?”

    “大娘,来只野兔吧,肉质鲜嫩可口!”

    野味的吸引力,在这集市上还是较大的。

    随着她这般喊,吸引了不少人过来。

    很快也卖了不少野鸡、野兔,只是她车上的那头鹿,可能因为价格还是贵了些,始终只有人看,无人购买。

    “哎,听说姓杨的那家财主,今早专门在这镇中,张贴了许多榜单,为父求医,只要能将他父亲的病治好,就能拿到二百两银子。”

    “二百两?这么多?”

    “嗐,听说这位财主可是个大孝子,拿出点钱给他爹治病也正常。”

    “听说有可多郎中上门去给他爹治病了,要不要去看看热闹?”

    “好啊,走,现在就去。”

    他们闲聊的时候,就在绯樱的摊位不远处,自然被她听得一清二楚。

    姓杨的财主?

    在江采薇的记忆里,他还真算是个好人,哪怕江采薇带着人上门耍无赖,他都没等他们张口要钱,就直接把钱给他们了。

    而且他这次开出的酬金,可是二百两银子,都够她卖四头野猪的钱了。

    她现在急需通过各种渠道赚钱。

    看来这趟杨府之行,她是必须得走一趟了。

    这般想着,她收了摊,牵着马车往杨府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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