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4章 疯狂提议
我伸手一摸,女孩甜美的脖颈上全是汗,而极致饱满的胸脯紧贴在我身上,香的人直犯迷糊。
我拿着本旧杂志给她扇着:“山本榜单上的人全是人间妖魔,天神通之辈大有人在,我目前这个状态,怕是依旧上不了榜。”
现在不比从前了,上世纪三十年代抗战期间,那时的人真的一呼百应,为国而死眼都不眨一下,这样的人在今天怕是不能存在的。
我想象着一个月后的那场决定人间生死的血战,心顿时冷了下来。
和卢晓莹又缠绵了片刻,我把她送回了人间,分别前我们依依不舍,这可能是我们师徒二人最后一回见面了,我是个极讨厌儿女情长的人,面对美如花开,深情款款的姑娘,我也不知该说什么,憋半天来了句,好好修行!
给卢晓莹送出去后,我返回到岩浆湖边,此时杨业和李富强也总算领悟出了诸行无常,两人已进入湖中修行。
我站在湖边,转身瞧去,见剮眼躲在远处一块石头后边偷窥我,我伸手朝它隔空一抓,直接就给吸过来了。
剮眼被我掐着脖子,身体悬空,惊恐地问我:“你?你要干嘛?”
我松开它,指了指头顶的漆黑天空:“你把我送到上一层去。”
“上一层?”剮眼半躺在地上,惊恐地连连后退:“我就知道……你果然疯了!”
“上一层,那里可是第八狱,无间地狱!整个地狱里最恐怖的地方!”
我跟青丘商量过这事,境界这块,我已经提升到极限了,我目前将修为强压至黄泉境八重天,实际境界已经是地狱级九重天了,再要往上蹦跶,那就要吃雷劫了。
接下来,还有两个方面要提升,首先是【夜修罗】刀法,此刀法本就是六道之外的外道刀法,最早出现在修罗道,夜修罗,可细分为入门,精通,完美,至臻四境界,以我目前的身体条件,已经具备了让夜修罗的入门条件。
夜修罗这三个字,在修罗道人人皆知,千百年来,却无一人能将此刀法练至入门,据说曾经最伟大的修罗王,其境界已然远远超越天神通,达到无限圆满的大境界,可连这样的人,苦练此刀法千年,都未曾入门,其难度可想而知。
但是此刀法一旦入门,那爆发出来的威力是相当恐怖的,夜修罗的最大特点就在于【隐瞒杀机】,其出刀角度和攻击部位完全无法预估,速度更是快如鬼魅,导致敌人根本无法做出防守,甚至连刀光的残影都没瞧见,就人头落地,身死道消。
我若是能将夜修罗练入门,我近身斗法的弱点将被完美弥补。
鉴于夜修罗逆了天的入门难度,青丘提议我去无间地狱练刀。
这个提议大胆又冒险,可谓疯狂至极。
在无间地狱,关押着人世间,乃至无数平行宇宙中最阴损,最怨毒的亡魂,数量何止千亿,这些亡魂在漫长到永恒的残酷折磨中,人性早已被彻底磨灭,变成了比地狱种更恐怖,更危险的物种。
地狱将这些物种,称之为“大怖”,大怖只存在于无间地狱,每一只大怖,都是地狱境级别的鬼物。
将一个活人送入无间地狱,就好比将冰块扔进沸滚的油锅里,这个人会在01秒内,被大怖们分食一空,连骨头渣子都不会留下来。
夜修罗凌驾于六道之上,连最伟大的修罗王,都把这玩意学不明白呢,所以我必须去无间地狱,在和亿万大怖的血腥厮杀中练刀,这是让刀法入门的唯一途径。
在青丘的提议下,我将携带一把寻常铁刀进入,在无间地狱,我会用大怖的血来养刀,等我出来时,这把刀将成为让血雨胆寒的无上兵器。
另外,三宝印的第二法印:诸法无我,也必须在无间地狱中领悟。
当领悟了第二法印后,催眠,控影这样的邪法,在我面前的威力将极大削弱。
其实这事一点都不难理解——无间地狱确实可怕,但如果我在那里都无法存活,那接下来和血雨的国运之战,也就没我啥事了,大可不必去给国家添堵。
目前唯一的问题是,无间地狱,有进无出,这是永恒不变的地狱铁律,哪怕地狱的最大老板也无权从中捞人,我进去了,我最后该怎么出来呢?
我低头瞧向胸前的阎王印,这玩意可以让我从无间传送到中阴吗?
道家的破地狱咒呢?
“这些都不行。”青丘坐在一颗树下,边吃着胡萝卜炖鸡,边摇头:“我有一法,能助你逃离无间地狱,你放心地去,你只需要确保你能在亿万大怖的围攻下,活到最后。”
我轻声答应着,面露杀机,朝着剮眼步步靠近:“我要一把刀,还要你送我去无间地狱。”
我没有说什么威胁它的话,这只恶鬼能当上极乐地狱的狱长,就说明它不是傻子,它亲眼见证了我在岩浆湖的修行,也深知拒绝我的下场,虽说地狱的规则是除却地狱种之外,万物不死不灭,但我完全可以把它拖到人间宰杀。
“刀简单……”剮眼慌乱地爬起身,踉跄地向后跑去:“但是去无间地狱之事,我要请示上级。”
“你等我下。”
等剮眼逃开后,我端坐在湖边,目视湖中苦修的杨业和李富强,这两人身份特殊,一个是我表弟,一个是我出生入死的好友,血雨之战,我本不希望这两人参与,也好,两人经过这一个月的地狱苦修之后,一定会成为我的强力伙伴。
只是,你俩可一定别死啊!
再加上那个刘能,以及告密者,这就是我们这边的小队雏形。
半个多小时后,剮眼回来了,双手费劲地拖着一把沉重的大铁刀,它居然把用来切除死者肢体用的虎头铡给拆了下来,此刀一米多长,整体浑厚无边,刀背上镶嵌着金色的龙纹,有点屠龙刀的造型了。
我接过刀耍了几下,刀重约半吨,我抓着轻如一团棉花,用起来相当趁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