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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则:不死之心,还在!超越者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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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不得与多少个新写手说话,说了许多,一直重复,重读只有一个写的再烂,还是要写,没人看,还是要写,写到天长,天不长,在我心天只有一小地方,比天高,自然只為自己向前,自然的,抒写,有能力时多写,无能时则写的少,我是谁?我是光明正大的范剑,我是谁?字大神,我是谁?霸王,我是谁?天地独我破天。[乐][读]小说

    不死之心,还在,没有理由不写,寂寞时写,撑著生命写,閒话家常时写,雅致时写,怒气时写,高兴时写,没钱赚写,有钱赚大写特写,金钱万万能,不能的是心,不死之心,还在,存在的意义就是我,其它对我都没任何意义。

    哲学上会说这是唯我论,于我是屁,人本就以人為基準,衡量一切。自然你们的不同于我的,我要的不只是你们要的,我不要越过高山大海,我要越过所有我看过的人,因為如此才对得起你们,越过不是越过你们的尸身,而是越过你们所有人的眼光,超越者的眼光。

    从你诞生的开始,一天一天的长大,过程有危险你渡过了,而你吃著活著被教著。你在国学会如狼竞争,而我是龙,别笑,我是龙吟月,狼跟龙怎麼比?狼群讲究的是力量,快速,狠劲,龙不需要力量,龙需要诗情之心,破天穿云之志,大胸襟不是征服,别不高兴,这只是不是小说的小说。庆幸看的人很少,当然人多也不怎麼样,蚂蚁多跟苍鹰的生存不太一样,不是鄙你,而是你的疲惫,你的坐井观天神,就像大半个网界拜託求施捨,不需要尊严,需要钢铁的脸皮你错了,不需要脸皮,然后有某一个掌权了,就说起尊严了。好好笑的人,然后要开会,指导你们,然后龙是我,看不下去,说说真正心话,没狼要听,没人听,龙飞昇,只因為遨翔天际的快乐!

    2014年十二月,9014年十二月另一个龙回到银河,他在寻找曾经的不死之心,还在,那一则传说,传说世界上最懂傲世两字的是逍遥王龙吟月,以及最逍遥的音乐皇天骄龙。

    “是的,我一直爱妳,我是范剑先生,即使妳从不爱我,但我爱妳就足够我活一生了。”《梵鑑传》(未完待续。。

    (梨树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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