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对无形事物的认知
亚里斯多德的实际性意味着lun理学和政治─亦即政治学,而可想像的科学则意味着对於诗歌和其他美术的研究,理论性则是对於物理学、数学、以及形上学的研究。
有关形上学和哲学,亚里斯多德将之定义为「对无形事物的认知」,并称之为「第一哲学」、「理论的科学」、或称为「在最高抽象层次的事物」。
而逻辑(或称为「分析」)则被亚里斯多德视为是学习哲学的基本阶段,也因此亚里斯多德的哲学可以被分为:
理论的科学(数学、自然科学和后来被称为形上学的第一哲学)
实践的科学(lun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战略学和修辞学)
创造的科学,即诗学。
亚里斯多德的《物理学》一书最为正确的翻译是《自然哲学》,他所讲的物理学不同於现在的物理学,该书是一本哲学着作,但不是如《形上学》一般的纯哲学着作,而是研究自然现象的自然哲学。
它包括了今天物理学的一些内容,还容纳了化学、生物学、天文学、地学等等。该书研究自然界的总原则和物质世界的运动变化总规律。这种将现象上升到哲学高度的方法和思想,即从事物中提取出共有特徵,是划时代的。
亚里斯多德提出的逻辑概念成为了支配逻辑学界的理论,这一直要到19世纪才被数理逻辑取代。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指出亚里斯多德的逻辑理论是完全以演绎推理的方式架构而成的。
亚里斯多德自称在他之前,逻辑领域都还没有人认真研究过。不过,柏拉图曾透露在亚里斯多德之前便已有人开始研究语法学,探索对词汇使用的逻辑。
逻辑似乎是从辩证法里衍生出来的,更早期的哲学家便已会使用反证法概念来讨论哲学,但却从没有认真探索其中的逻辑意义。
即使是柏拉图在逻辑研究上也有所障碍,虽然他大致了解要如何建构一套演绎推理的体系,但却从没有真正投入建构过。
柏拉图只依赖於他的反证法,将不同的科学和研究方法混合在一起。柏拉图认为逻辑演绎只是从假说上衍生而出的,因此他只专注於提出清楚正确的假说,认为以此便能得到正确的结论。
后来柏拉图才认识到在演绎中的过程可能对於取得结论大有帮助,不过他从来没有以这种方法成功研究过,虽然他曾将他的尝试经验和研究方式记载於《智士篇》。
亚里斯多德提出的逻辑理论在现代通常被称为「亚里斯多德逻辑」,不过亚里斯多德自己则将之称为「分析学」,「逻辑」一词在那时代表的仅是传统的反证法。
许多亚里斯多德的着作可能都已遭后人修改,尤其是被当时他的学生和后来的教师。亚里斯多德提出的逻辑理论在1世纪时被编篡为六本书出版:范畴论、解释论、分析前篇、分析后篇、、题旨、谬误论证。
亚里斯多德也透过逻辑的模态(模态逻辑)创造出了三段论。
模态一词代表的意思是「模型」,模态逻辑所要研究的就是「真理」的模型。
亚里斯多德也提出了「可能的」与「必然的」两种研究假说的差异概念,并且建构了一套逻辑的研究方式,以探索那些难以被解读出来的真相。
亚里斯多德认为「没有和物质分离的虚空」、「没有物体里的虚空」。世界由五大元素构成:土:又冷又乾燥,对应现代固体概念。水:又冷又潮湿,对应现代液体概念。火:又热又乾燥,对应现代热量概念。空气:又热又潮湿,对应现代气体概念。以太:构成天球和天体(恒星和行星)的神圣物质。
地球上的四种元素都有其自然的地方;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接着是水、空气、然后是火。
这些元素也会进行自然的运动,不需任何外界的动力。因此人的躯体会沉入水中、水会随着空气蒸发、蒸发后的水气随着雨降下、火可以在空气中燃烧,这些元素有着永恒的运动循环。
亚里斯多德认为自然界有一种「原因」关系的存在。这种「原因」观念不同於近代以来的「因果」观念,「原因」与「为什麽」相对应,并不与「结果」相对应。
即「目的因」、「物质因」、「动力因」和「形式因」。
「物质因」代表了一个事物从一堆零件、成分、基础、或是原料所组成的存在形式,将物质的构成追溯至零件的部分(要素、成分),接着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架构、混合、综合、复合、或结合)。举例而言,形成一尊大理石雕像的大理石等原料便是物质因。
「形式因」可以告诉我们一个事物是由怎样的定义、形式、形状、本质、综合、或原形所构成的,解释了构成一个事物的基本原则或法则,这只是整个事物(整套原因关系)的其中一部分(宏观结构)。举例而言,雕塑一尊大理石雕像的草稿或设计图就是其形式因。
「动力因」指的是改变事物的动力及起因,研究「是什麽改变了什麽、而又是什麽造成了这个改变」,范围包括了所有事物间的媒介,包括有生命的或无生命的、动力的起源或是被改变的事物。举例而言,将大理石雕刻为雕像的艺术家就是动力因。
「目的因」指的则是一件事物存在的原因、或是改变的原因,包括了有目的的行动和活动。一件事物的目的因是它之所以存在的原因,或者说是它之所以改变的原因。这也解释了现代所谓的心理动机,包括了意志、需求、动机、理性、非理性、lun理,所有这些动机都是创造行为的来源。举例而言,一尊完成了的大理石雕像就是艺术家的目的因(目的论)。
除此之外,事物彼此之间可以互相影响,造成结果的改变,例如勤劳工作可以获得美好生活、或反之亦然,虽然没有相同的原因过程或是功能,一件事物是整套因果关系的开端,而另一件事物则是结果。
亚里斯多德最初便提出一套交互性的或循环性的原因关系,解释事物间的互动对彼此的影响。不过亚里斯多德也指出同样的事物可以被用於制造相反的结果,而在原因关系中一件事物的存在与否也会影响结果。
亚里斯多德指出两种原因关系的模型:传统的(既有的)原因关系、以及意外的(改变的)原因关系。
这也可以套用至原因关系的影响上,一般的影响可以归类为一般的原因、特定的影响可以归类为特定的原因、行动的影响可以归类为实际的原因。
在实质上,原因关系并不代表原因和结果两者之间必然存有时间性的互动关系。
对於原因关系的进一步研究则将各种原因划分适合的等级,例如目的大于动力大于物质大于形式(托马斯阿奎纳),或者是将所有原因关系限制为物质和动力原因之间的互动、或是只有动力原因(决定论或机会)、或是仅限於一系列的和一连串的自然现象互动(自然科学是解释事物如何发生、而不是解释为什麽发生和发生后的情形)。
(梨树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