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魔,入神
王风的父母整天忙着工作,造成王风非常〖自〗由,几乎是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王风的过人之处也从这时开始发生,可以一整天就只做一个抬腿动作,一切为了秒败天下人的心,败尽所有人。
约在十岁的时候,王风发现自己身上的血管都浮凸出来,在日以继夜不段练武中,在不怕磨破皮、手掌打到流血下,也在这个时候他感到茫然了。
因为他终於知道人是会死的,纵是天下无敌也没用!何况还有人发明核弹原子弹,这怎么打?
天地无敌,无敌天地。
《入魔》在我的文字世界里是指一种心境,同〈入神〉,投情於自己向往的生命道路,随性於一个自我天地里,无规则、无限制、无绝对的目的,一种形而上的境界--这个境界只能意会在她右肩膀上刻着命运两字,左肩是缘份两字,中间是一条万里长城,城下堆满无数尸骸,只有极少数越墙而去,我看到魔首的前身王风纵天一跃!
思绪不禁又回到从林口走弯弯山路到淡水的路程,是的,我不曾主动对女孩搂搂抱抱的尤其是心上人,当兰从身后抱住我时,我感觉到非常温暖,感觉到她在身后的呼吸,感觉到我她摩托车同一体,感觉到山路与我一体,感觉到我希望时间是静止的,这感觉非常的温柔,好接近宁死也无憾的心境,这有与王风的纵天一跃各领风骚互别苗头的意味,迥然不同的快乐与〖兴〗奋!
当她要我写十七岁的秘密时,其实我早对文字没兴趣更何况是书,我想表达的,文字无法解释,就像我想吻你的时候,文字形容不出,只好消遣罗!
你知道消遣的意思吧?类似听音乐看电影般,我消遣岁月时光,消遣我为你而写的字,哈哈!好在这里有限制,所以真的是一点点的消遣,这就是生命的意义之一啊!
时空有一些裂缝,埋伏在一些空隙中,有一些是人无法到达的界境,〖中〗国古代称之为化外之境,不同於天外天的世界,两种截然不同的地方。
化外之境犹然在天外天之上,其位阶属於更浩瀚的另一层空间。
某个梦境,有一种朝圣,不知不觉於快乐中不愿醒来;是一种魔力,让人无边无际不着边际,陷入形而上的异界。
这个形而下的人类世界,远逊於王风的思想万年,当与诸神之战时,才明白何谓『高处不胜寒』,孤军奋战是一种绝美的凄凉,尤其在你与她的相继离去,更加深孤独一世如同独孤求败的扼杀的叹为观止!
兰翻身,低呢的欢爱声,背部如白玉剔透,剔透中隐隐如冰气轻飘,迅速形成一片冰雾,是她的梦汗。
夏天在那一年特别让人沉睡而不太愿意醒来,风吹着我的脸在经过兰的脸,阳光很明媚,树梢声唏哩哗啦在奔驰的摩托车伴响着,一双手围抱我,两心相印是无复可求的。
简单的爱情,简单的快快乐乐,世间的简爱在此昇华,也菩提证悟!物慾已经到了稀少快无,精神的心灵饱饱满满的。
可是龙吟月步出醉龙居,隐士逍遥的岁月从这一刻起再与他绝缘,步入人间红尘,决定收拾不可一世的魔首也就是善恶极端的另一个自己。
无端的风吹下叶落地『风狂乱我为你阻隔,心慌乱我给你停歇,生命或许起伏难挨,但是我始终真诚以对,是你带给我生命最美的奇蹟魅力』
黑夜来的无声,时间吞没我,有意无意之间的情感在徘徊,呵!这说不出的遗憾是我宿命的挣扎!
与兰的感情每日都在滋长,彼此越来越熟悉对方,从对她惊为天人到明白她勇往直前的个性,我分不清是欣赏她还是喜欢她或是我真的爱她,这些我搞不清楚。
午后突然来了一阵大雨,来的快,我与兰都被雨淋湿,湿答答的她贴到我身上,我感觉到她的胸部很柔软,我笑说『喂!别对我性骚扰』。
「喂喂!是你摩托车骑的那么快,还说呢」
离开大海的我,有不同的体会,正如兰终於选择她的归属,我祝福她在美国生活的如意,虽然偶而我会想起她,那只是愉快的偶然想起,恬恬淡淡的,这即是超越酸楚的思念的思念,像柠檬的甜味。
写下属於我的年轻故事,昇华我的感情,消遣我的竞争者时光岁月,把我对未来的那个情人你,投入我情界思想里,超越平凡的每一天,影射出你是月,我是龙,结合成龙吟月。
然后我们是快乐者,我们是善是圣是人是仙是神是逍遥法外逍遥自在的入魔者─是魔首。
书名本欲只取天马行空,奈何已经被用过而加上四部曲三字。
我完全没有成大神的念头也完全没有想名利的念头,有的只是把自己创作的简单文字及故事集在一起,让起点的形式下成为一部我自己的书。也成为一个自己的纪念!
想了就做,也没写过小说。为自己而写,所以读友们别想太多了,要看非常欢迎,不看最好就不会有任何意见,当然我也不太会理的,因为我是人世间的逍遥王。咳咳!
哈哈哈
巧白色的圆坐盘上有一双纤细无瑕的腿,踢着水榭银huā阵阵水流,有着一双黑亮的眼珠看着水中的自己,透明碧空蓝蓝无际下是〖自〗由自在。
哗啦一声!张开一身洁净躯体背后的纯白色翅膀,笑声中震翼翩起。
飞翔中自有一股无悠的美妙。
后来你在这天堂找到属於你的幸福快乐。於是你忘记曾经让你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的那个人,那个你口中的恶魔,如今也成为魔首,在八百年后,我忘记住在天堂的你,那个曾经我的爱。
故事在我从诸神世界回归地上开始发生,攀登生命极限的提昇,古往今来多少无数者死在无声的悠悠岁月中,该赢而未赢只为你而回归,宁死而无憾!
去到任性於有欲无欲的心境,重不重覆的历史生活已经无所谓,不问生命有何意义,不管人间是与非,只在乎你的美,好嘢!
不管你去过几个国家,去过那些地方,不管你到过最美的城市,到过最远的乡村,不论你是最怀念的,不论你读过多少书,不论你是惊心动魄的。
都欢迎光临我魔首的世界─
凝视一副画,画中是一名女子的闺房。洁纱布帘系贴四角支柱垂散於地,彷佛飞浮在半空中的一张床。
床上有一裸裎的女子,半掩双眸徐徐彻身,两膝轻轻并依着,细看脸蛋有着一张脱俗於人间的绝世容颜。
凝神瞬间,身旁的女子开口「老公!你与她没?」,手握着这女子的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声中依稀流露一种只有天使才能听见的婉惜之鸣!
『我和她虽然是红fen知己但我可从没有跟她』。无瑕的一副女子身体,细嫩白晰柔情似水,吐若如兰,秀逸气质曾经深深打动过我的心,唐朝豪放女的个性,深情、多情、才情,黄色曲不外如是。
我不是她的男人,她的男人是这世间最善良的男人,我可以假扮最善良的人,但身为魔首我不屑做这投机取巧的事,何况她虽然诱惑我至深也只是媚惑而已,真正让我心动的是手边的女子。
冰天雪地的胸膛,隐约中黑色刺图在她肌肤上。冰天雪地一片银色世界,尽头天边处高耸两座起伏雪huā荡漾的雪山,缤纷银树散开在山谷下,谷中住着一个古老的族群,雪狼族,崇拜雪地之狼的团结剽悍!
这天,成吉思汗率领蒙古铁骑誓言铲除雪狼族。雪狼族虽然不怕死,但毕竟作战与在雪地搏斗生存是不一样的,很快的,勇敢的雪狼族几乎被歼灭,传说,那一场战役惊天动地,血流成红色冰川,雪狼族的少女伊雪天幸运的躲过一劫,而壁上那名女子叫伊姿兰。
「哦!老公你怎么会知道图上的故事呢?」说话的是牵着我的手的女子。
我笑而不语,思绪回到十一年前我认识伊姿兰的那一天,天气很明朗,应该说阳光非常的耀眼,我在台北县林口社阳岗的十字路口上,五十公尺的距离我看到一名穿着牛仔裤白色衬衫的女孩,高挑的盈盈体态,充满动感而且青秀如翼般的气质使我远远的就被吸引。(未完待续
(梨树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