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天才
杜美娣看着能走能说的汤圆,只能在心里感叹一句,基因比不过啊!
因为杜美娣她们都是抱着孩子来的,这会儿她们就都进了屋里。
孩子们都放在了炕上,让她们自己玩。但是因为都还小,而且还有些差距所以也玩不到一块去。
黄美娇最小,只能坐在宋春香身边。
谢家乐倒是爬的挺顺溜,可是跟汤圆也玩不到一块去。而且三个孩子,就只有汤圆会说话。
冯爱玲看着几个孩子,笑着道:“她们现在还小,玩不到一起呢。再等等,等他们能跑,能跳,能说了,几个孩子凑一起也就热闹了。”
那天之后,时间一晃而过,又到了四月份。
这段时间郑向国没有在出任务,家里汤圆长大了两个月,看着已经像个大孩子了。
余荞在菜园子种菜,他能稳当的跟在后面。
余荞忙了一个上午,总算是把菜都种上了。起身的时候,好像是起的猛了,余荞觉得头有些晕,然后胸口还闷闷的。
余荞缓了一会儿,那阵不舒服才压下去。
余荞只当是自己累到了,放好农具,就牵着汤圆回屋了。
汤圆是个很听话的孩子,余荞让他在边上等着,他就会乖乖的等着,不会乱跑。
往回走的时候,汤圆奶声奶气的问余荞,“妈妈!菜,种完了。那,汤圆,什么,时候,能吃到。”
余荞的语气很温柔,“菜,妈妈种完了,我们要等种子发芽,然后长大,汤圆就可以吃了。”
“那要,多长,时间呢?”汤圆不懂。爸爸说他长了一年多,才长到这么大。
那菜呢,一年时间能长多大。一年时间感觉有好久,那他什么时候能吃上妈妈种的菜。
余荞没有回答汤圆的话,反而问了一句。“汤圆知道,一年有几个月吗?”
听到妈妈问这个,汤圆乖巧道:“我知道,妈妈!教过。一年有,十二个月。”
“对了!汤圆真聪明,一年有十二个月。那妈妈种的菜,一个多月,汤圆就能吃到了。”
汤圆是个很聪明的孩子,教给他什么,他都能很快记住,思维很清晰。
只不过,汤圆现在说话还是不能连贯。所以他说话很慢,但是表达的却很清楚。
听到菜一个月就能长大。汤圆想,那和一年比,好像少了好多个月。
余荞有教汤圆数数,却还没教他算数。
母子二人进屋,余荞让汤圆自己在客厅玩,自己就去厨房做午饭了。
汤圆稳稳当当的走到桌子边,然后去旁边推着椅子到了饭桌边上,然后自己爬了上去。
桌子上放着收音机,这个收音机刚买了一个月,是为了汤圆买的。
余荞随军过来后,郑向国说过要在买个收音机,余荞拒绝了。
余荞从后世过来,对收音机里的节目,真的不那么热衷,在说!她平时在家还要写稿子。
收音机买回来,没人听,放着落灰还碍事。
现在买,也是因为随着汤圆长大,余荞和郑向国发现,汤圆真的很聪明。
买个收音机给汤圆听,能让汤圆对外面的世界有更多的了解。有他听不懂的,余荞和郑向国也能给他讲解。
汤圆用小小的手,轻轻松松把收音机抱到了身前,然后自己就打开了开关。
汤圆才十四个月,身高有七十厘米。还是小小的一只精致娃娃。
可是他的力气很大,是随了余荞夫妻俩了,家里的椅子他能随意推着走。
在加上他聪明的脑袋瓜,虽然才十四个月,可却和大孩子一样了。
余荞在厨房做饭,听到了客厅推椅子的声音,就知道汤圆在做什么。果然,没一会儿,余荞就听到了收音机的声音。
自从汤圆开始听收音机,才一个月,余荞能明显的感觉到汤圆的成长。
收音机里虽然有娱乐节目,可也有很多节目能教人道理。
吃过午饭,在听完儿童节目之后,余荞就哄着汤圆睡午觉了。
汤圆虽然喜欢听收音机,但是并不任性,每天到时间该做什么,也自律的很。
若不是看着汤圆从懵懂无知,慢慢成长起来的。余荞都要怀疑,汤圆身体里的灵魂也是穿越过来的了。
下午,余荞要写稿子了,汤圆就抱着收音机在床上听。
前几天,余荞他们又搬回了大屋,汤圆还是睡在自己的婴儿床上。
汤圆听收音机声音放的并不大,而且余荞认真写作的时候,也能自动屏蔽声音。
这画面,虽然看似些格格不入,却又莫名的和谐。
晚上郑向国回来,余荞才放下笔。起身的时候,又感觉到头有点晕。余荞用手扶着书桌,稳定了一下。
郑向国进屋看到余荞这样,就快步绕过大床,来到余荞身边,然后扶着余荞的胳膊。
“怎么了?你是哪里不舒服吗?”郑向国的语气有些担心,余荞的身体一直很好,除了怀汤圆那次,余荞都不怎么生病的。
余荞这会儿已经缓过来了,摇摇头。“我没事,就是起猛了,有些晕,缓一下就好了。”
这种感觉余荞很熟悉,前世的时候,她就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只是来到这里之后,就很少有这样的毛病了。
郑向国还是不放心,“明天去卫生室,让中医把脉看看吧!”
余荞轻笑,“我真没事,你不要大惊小怪的。只是起身急了,有点起晕罢了。”
郑向国没有在说话,转身去了厨房,只不过出门前,看着汤圆说了句。“看着点你妈妈。”
汤圆乖巧点头,“知道了,爸爸!”
余荞听着这爷俩的话,只觉得好笑的紧。
汤圆那豆丁般的身材,郑向国怎么会想起,和他说这个,而且,汤圆还一本正经的答应了。
三人吃饭的时候,汤圆很是懂事,还让余荞多吃点。
在汤圆的认知里,妈妈就像隔壁的谢家乐一样,生病了,需要多吃饭才好的快。
第二天,余荞都把郑向国昨天说的话忘了。可是在吃完早饭之后,郑向国没有去部队,一定要带着余荞去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