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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送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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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沫沫两手拎着一个保温壶,站在路灯底下,低垂着头,无聊地踩自己的影子。

    时不时又抬手拍拍手臂,这里蚊子好多,她这块肥肉杵在这,算是给蚊子全家加餐了。

    “宣沫沫。”

    熟悉沉着的声音传来,她回过身,高大的身影朝她靠近。

    男人至少得有一米九的身高,剑眉星目,宽肩窄腰,身上穿着单位下发的军绿色衬衫,袖子折起至手肘下方。

    迈着大步子走来,宣沫沫看呆了眼,心里头感叹:这腿,比我命都长!

    在她发呆的时候,祁啸已到身前。

    “你怎么过来了?”

    “买菜回去的时候遇见楼下王姨,她说你经常忙工作不吃晚饭,不知道你吃了没,我就给你送点过来。”

    宣沫沫将手里的保温盒递过去,肉嘟嘟的脸上洋溢着灿烂温柔的笑。

    祁啸视线扫过宣沫沫白嫩的手臂上数十个红红的蚊子血,眼底情绪晦暗不明。

    她特意过来一趟,在这站了这么久,就是为了给他送饭?

    “怎么不直接进去?”他接过餐盒,看似随意地问道。

    “我就不进去了。”

    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松松垮垮的衣服,还有腰间一层叠一层的游泳圈,宣沫沫说:

    “我进去不是给你丢人嘛,别人会笑话你的。”

    她向来不会自惭形秽,尽管拖着这副臃肿的身子,也并不觉得自己比他人差在哪里。

    可她自己不在乎他人的评价和议论,总不能不考虑祁啸的名声。

    他是天之骄子,是二所里的小领导,有个又肥又丑还没文化的老婆,说得上是金灿灿的人生画卷中的一道败笔。

    研究所里也不知道有没有跟他不对付的人,若是因她的存在导致他被笑话,宣沫沫觉得自己和原身这个恶毒女配没太大区别了。

    薄唇微不可见地抿紧又松开,祁啸不太喜欢小姑娘刚才那番话,“老婆来送饭,有什么可丢人的?”

    宣沫沫怔住,抬起脸盘子盯着祁啸,他在她眼里似乎散发着金光。

    这么好的男人,拱手让人可惜了。

    如果当初原身不到处惹是生非,好好跟祁啸过日子的话,祁啸也不会对她有这么大的怨气。

    最后也轮不到徐清露上位吧?

    思绪转了一圈,宣沫沫回过神来,轻松淡然地笑了笑,道:“你赶紧进去吃饭吧,晚上早点休息,工作要紧,身体更要紧。”

    “嗯。”

    祁啸应了一声,仍杵在原地不动,像是要等她走了再进去。

    这条路偏僻,老久的路灯下聚着一群蚊子,幽暗的灯光没法照亮整条道路,宣沫沫还是有点怕的。

    见祁啸目送她离开,她赶紧地小跑几步,朝着大路奔去。

    直至看不见宣沫沫的身影,祁啸才转身进研究所。

    “祁主任,跟你家保姆交代啥呢,聊了楞个久。”保安大爷笑着打趣。

    祁啸脚步未停,拎着餐盒闲庭信步地往里走,飘飘然落下一句:

    “她是我媳妇儿。”

    回到办公室,祁啸打开餐盒,饭菜香味扑鼻而来。

    餐盒有两层,上面一层装了肉沫茄子和红烧排骨,满满当当。下面一层是白米饭,似是怕他吃不饱,米饭压得紧实。

    拿起不锈钢勺子,他开动了。

    宣沫沫做菜真的有一手,哪怕装进饭盒里焖了这么久,味道依旧比食堂里的饭菜优胜一大截。

    一勺一勺往嘴里送,祁啸止不住在心里头想,现在的宣沫沫必然不是以前的宣沫沫。

    政府在严打封建迷信,可是宣沫沫除了换芯了之外,他想不到还有什么别的可能性会使人在一夜之间变得彻底。

    以前的宣沫沫恨不得让全世界知道她是他祁啸的老婆,但是好吃懒做,也就长了张大嘴巴。

    结婚一年多,送饭这种事儿从没有过。

    现在的宣沫沫却担心他不吃饭,给他送饭过来又怕他被人议论,宁愿站在门口喂蚊子也不愿进来。

    还说什么?

    是他家的保姆?

    想到这,祁啸情不自禁地笑了。

    这姑娘有点可爱。

    ……

    祁啸两天没回家,宣沫沫也不在家里闲着了,准备去趟市中心。

    找工作!

    早晚要和祁啸离婚,她不能在这坐吃等死!

    拿了两张大团结揣兜里,宣沫沫换鞋出门。

    “别老窝在家里头看书,多下去跟其他孩子玩玩,闷在家容易得病。”

    祁元合上书,气愤道:“才不会呢!你少管我!你又不是我亲妈,关你什么事?!”

    “看,狂躁症。”宣沫沫摇头叹息。

    祁元瞬间闭了嘴,开始怀疑自己这么容易生气,是不是真得病了。

    见小屁孩逐渐怀疑人生,宣沫沫微不可见地轻笑一声,心情愉悦地出门去了。

    去市中心要坐班车,她在车站等到了车,上车之后选了个靠窗的位置。

    一路欣赏着属于这个年代特有的风貌。

    路上没有多少私家车,来来往往的都是小巴车。

    骑二八大杠的信使穿梭在街头巷尾,路边一家起名“蒙娜丽莎”的美发屋,总能引起不少人的注目。

    房屋跟后世没有太大不同,只是少了许多鲜艳的颜色。

    到了市中心后,又是别有一番风味。

    偶尔能看见几个穿着喇叭裤,戴着墨镜的时髦女生,电了一头大波浪卷,好似杂志女郎。

    还有穿西装打领带,提着公文包行色匆匆的小伙儿,一般都是大公司里头上班的职员。

    换做在后世,这幅打扮宣沫沫只能评价为:卖保险的。

    宣沫沫没急着到处乱创,先去报亭买了份报纸,这上面会有很多招聘信息。

    “叔,借支笔。”

    报亭的大叔见这小姑娘慈眉善目的,就给了她一支笔。

    宣沫沫在招聘信息那一版上涂涂画画,挑选合适的岗位。

    “小姑娘,这些公司要求好高的,又要大学文凭,又要懂英语,有些还得出去泡过两年海水,你行不行哦?”大叔好心提醒她几句。

    宣沫沫当场就把笔扔下了。

    这么多要求,她找个屁啊!

    “叔,我懂英语,不过没大学文凭,你有啥好工作介绍不?”

    大叔也不知道这小姑娘是不是真的懂,不过既然她这么说了,他也就指条路。

    “喏,前面那栋绿色的房子看见没?那是家出版社,招什么翻译的,你可以去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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