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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讲:士师记和路得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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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我们是从人的角度来看《士师记》这卷书,现在我们要从上帝的角度来看。其实在《士师记》中,上帝的同在很明显,虽然他们处在恶性循环中、不断走下坡,我们看到《圣经》说上帝没有把他们眼前的人全部赶走,《圣经》说上帝差敌人来攻击他们,说上帝听到他们的祷告,又说上帝差人来挽救他们的情况,所以上帝一直在介入,祂实在是很有耐性。虽然以色列人不断恶性循环,上帝仍然与他们同在,这一切其实都在上帝的掌握之中,上帝一直在掌握他们的情况。

    我们需要记住《圣经》中的上帝,除了会救人脱离罪恶,也会把人交给罪恶。所以我们才会天天用主祷文祷告说:求主不叫我们遇见试探。上帝可以把祂的儿女交给罪恶,也可以救他们脱离罪恶,所以求主“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你可以这样祷告,因为上帝可以行这两件事。

    圣灵的大能可以医治病人,也可以使人生病,可以使瞎子看见,也可以使明眼人变成瞎眼,就像《使徒行传》中那个居比路的省长。上帝的大能可以使死人复活,也可以杀死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我们必须记住上帝能够救人脱离罪恶,也能够把人交给罪恶,教会在管教会友的时候,可以救他们脱离撒但,但是也可以把他们交给撒但,这两种情况都可能会发生。

    亚摩利人也是神的工具,其实《阿摩司书》九章说;上帝从埃及带出犹太人时,也从克里特带出了非利士人。祂带领两群人到同一块土地,上帝挑选非利士人来惩罚悖逆的以色列人,所以上帝从克里特带出非利士人,也从埃及带出犹太人来到同一块土地。在以色列人悖逆的时候,上帝就用非利士人来惩罚他们,所以非利士人才会常常出现。

    各位,我们还没有走出循环,进入直线的生命,这是为什么呢?第一个原因是,教会里第二代的会友,这也是教会要学习的功课,第二代的会友通常要比第一代的会友软弱。父母真心悔改信主,子女在教会长大,但是信仰不如父母火热,每个教会都会有第二代会友的问题,第三、第四代也是一样,只是传承上一代的信仰而已。这里说新的一代不认识上帝,也不知道上帝过去的作为,这是《士师记》的一个问题,就是第二代会友,所以这一代的以色列人才会行自己认为对的事,成了无法无天的一代,他们不记得上帝是谁,不记得祂的拯救,他们对自己蒙拯救毫不感恩。

    第二个原因是第二代领袖,每次领袖一死,情况就恶化。基旬和参孙死亡以后,分别出现了一段领导空窗期,百姓又再度惹祸。别的国家都有朝代,所以不断的有接班人,他们有王室、家族,但是以色列没有。当时以色列没有王,《士师记》从头到尾都是这样,基甸带领百姓脱离米旬人的压迫的时候,他们对基甸说:“基甸,我们要你做王,要你的儿子做接班人,你可不可以开创一个朝代,好让我们一直有领导人?”基甸很有智慧,他说:“你们已经有一个王了,耶和华就是你们的王,你们的问题出在不把上帝当做你们的王。”所以他拒绝作王,但是亚比米勒呢?我忘了讲他,亚比米勒想要作王,他为了作王,杀掉自己的兄弟要抢王位,但是其中的一个兄弟逃过了一劫。最后的结局很惨,当亚比米勒围攻一座城的时候,有个妇人把一块磨石砸在他头上,他当场被砸得头破血流,但是还没有死,所以他就赶快叫一个人用剑刺死他,免得别人说他死在一个妇人的手里,所以亚比米勒也想要作王。

    《士师记》一直在说:以色列没有王,以色列没有王。其实他们有一个王,但这个王肉眼看不见,祂在天上,而这些第二代的百姓他们想要一个看得见的王,《士师记》就结束在这里。

    上帝将会给他们一个王,《路得记》这卷短书告诉我们这个王将从哪里来,士师记“没有王”的主题,在《路得记》这卷书看到了结局,这两卷书其实是一卷。

    现在我们来看《路得记》,这是完全不同的一个场景,是同一个时期,但是情况大不相同,北边从但支派到便雅悯支派的情况很可怕,但是南方的气氛截然不同,这是伯利恒的照片,是从下方的牧羊场拍摄的,这是那个地区常常见得到的玉米田。

    《路得记》这卷书读起来很像古典爱情小说,你们觉得对不对?有爱情故事,写爱情小说的作者有可能写出这种作品,很像女性杂志中会有的故事,很美的一个故事。读了《士师记》中那个妾被分尸的故事,然后再来读《路得记》,真觉得耳目一新,《路得记》的气氛截然不同。但是要记住,便雅悯支派和伯利恒只不过相隔两哩,我们只不过移到两哩外的地点,感觉却相差了百万哩,整个情况就是这样截然不同。

    好,《路得记》和《士师记》的第一个不同点是,《路得记》中的人物少多了,只讲到一个家族;提到的地方少多了,涵盖的年代也少多了,然而《路得记》却是《士师记》的答案。

    我们现在来看《路得记》的大纲,就是各位看得到的这张图表。《路得记》有四章,非常容易分段,头两章讲到两个妇人形影不离,后两章讲到两个有地位的男人,角色是一个婆婆,一个媳妇,一个近亲和一个君王,这出剧的主角就是上面说的这两男两女。

    我们现在先来看看这个故事的内容。第一章,丧夫丧子的婆婆。有一个母亲叫拿俄米,当时犹大地发生了饥荒,粮食短缺。他们早就该从历史学到教训,上帝的子民每一次到外地找粮食,都会遭遇灾祸,亚伯拉罕当年遇到饥荒,到埃及寻粮的时候遭遇灾祸,以撒也是一样,约瑟的兄弟也是一样,都是去外地寻粮的时候遭遇了灾祸。拿俄米和她的丈夫决定去摩押,过约旦河到东岸去,去死海的另外一边的摩押山地,因为他们听说那个地方有粮食。他们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带了两个儿子一起去,这两个儿子后来都娶了摩押女子,也就是上帝百姓以外的人。情况雪上加霜,拿俄米的丈夫不幸死了,接着两个儿子也死了,留下了她们三个孤苦无依的寡妇。当时的寡妇生活是非常艰苦的,她们没有什么退休金或是救济金可以领,寡妇的生活非常可怜。这全是因为踏出错误的一步,倚靠人而没有倚靠上帝,他们寻求人的解决之道,可是却没有向上帝求助,否则上帝会告诉他们,饥荒只是对犹太人的一个惩罚,只要回转归向祂,就会再度有粮。但是他们不等上帝回答就去行动,拿俄米成了一个心中苦毒的人,“拿俄米”这个名字其实是指欢乐,但她他回乡以后,亲友几乎都认不出她来,几乎都不认得她了,她说:叫我玛拉,别再叫我拿俄米。拿俄米意思是“欢乐”,玛拉的意思是“苦毒”,她回来的时候是个苦毒的人。

    当她要离开摩押的时候,她的两个媳妇想跟她一起走,她说:“别跟我走,你们在犹大地找不到丈夫,因为他们不娶外邦女子,你们最好留在这个地方,这样比较有机会再嫁出去。”其中的一个媳妇俄珥巴同意了,就回到摩押地去,她的名字从此在《圣经》上消失,在上帝的计划中不再有分,那是她的选择。从人的角度来看,这是个很好的忠告,但她做了这个选择,从此没有再出现,路得也做了一个选择,结果她让她自己的名字留芳百世,她成了主耶稣基督的祖先。人的选择真是重要,一个选择可以改变一切。

    所以各位,我们的选择反映出我们的品格。路得在那个当下做出正确的选择,她本来就是一个讨喜的角色,但重点是她所做的选择,她的选择把她带进上帝的计划,她成了上帝所计划的君王族谱的一部分,不是进入循环,而是进入一条线,很不可思议。她的名字出现在《马太福音》耶稣的族谱中,但她是个外邦人,又是个女人,犹太人的族谱通常不放女人的名字,更别说是外邦人了,但路得的名字就在族谱上,光是一个决定就让她得以进入那条族谱。各位,虽然拿俄米建议她的两个媳妇留下来,但是路得却执意跟她走。

    第二章描述一个媳妇的忠贞,她兼具了内在美和外在美,很有意思,以色列的族长很懂得欣赏女人的美貌。《彼得前书》三章谈到亚伯拉罕和撒拉,另外还有利百加,他们喜欢妻子兼具外在美和内在美。事实上彼得还谈到了个中的秘诀,我有点离题了,不过我想在座的姐妹大概有兴趣知道,彼得谈到女人兼具内在美和外在美的秘诀,关键就在于品格,彼得鼓励基督徒妻子要兼具内在美和外在美,彼得说:因为这样,妻子才能够带领他们不信主的丈夫信主。彼得说以色列族长的妻子都是这样的。像路得就是兼具内在美和外在美。

    我所见过最美的女人是一位84岁的老太太,她脸上的皱纹真的多得不得了,我问她:哈里斯小姐,有没有人告诉过你说,你的脸很美?她很优雅地回答说:不只你一个人这样跟我说。接着她说:我年轻的时候,长得很丑,很平凡,没有人要跟我约会,跟我结婚,也没有一个人要请我去跳舞,但是我27岁的时候,爱上了耶稣。她眼中闪着亮光说:你爱谁就会像谁,不是吗?说得真好,她真是一个很美的女士,外在美是内在美的显现。

    路得深具内在美,她很谦卑,但她也很有勇气,这一点很吸引男人,还有她很忠诚,有一颗服侍的心,但她并不消极、不会一副可怜相。她具备了很多美德,但是最重要的是,她作出了对的选择,她不但选择跟拿俄米走,也选择了拿俄米的同胞,并且选择拿俄米的上帝,她不只是跟随拿俄米而已,她说:我已经想清楚了,我要做你们的同胞,我要信奉你们的神。很明智的决定,所以她真实的经历到上帝,虽然她也见过上帝惩罚祂的百姓,这实在很特别,她对拿俄米说了四次“我愿意”,简直就像婚礼上的誓词一样,她对拿俄米说了四次“我愿意”:我愿意你的神做我的神,我愿意跟你走。

    忠贞是上帝非常看重的一个特质,非常宝贵。在希伯来文中,忠贞和爱几乎是同一个字,在上帝心目中爱一定是忠贞的,盟约的爱,经得起风浪、贫富的考验,境遇如何都不动摇,没有忠贞的爱不是真爱,这一点真的很重要,上帝非常看重忠贞。《圣经》说;路得在上帝眼前蒙恩。她在上帝眼前蒙恩,“蒙恩”就是“得喜爱”,她成了上帝所喜爱的人,能够得喜爱比得财富要好十倍,得上帝的喜爱和得财富这两个你要选哪一个呢?

    我带来我的家族徽章给各位看,我的姓“鲍森”的意思是孔雀之子,这个姓在字义上就是孔雀之子,我不晓得这对我有什么含意,我是在波兰知道这件事,他们把我的姓念成“派信”,他们说“派”这个字paw在波兰文是指孔雀,我查古英文字典发现也是一样,所以我是孔雀之子,但重点不在是这个。最令我兴奋的是,我发现我们家族的座右铭是ferventi deo “蒙上帝喜爱”,你希望家族徽章上写什么?是财富还是蒙上帝喜爱呢?蒙上帝喜爱远胜过世上一切财富。

    上帝喜爱路得,她蒙上帝喜爱,因为她忠心,因为她做对了选择,所以伯利恒的人都在谈论她。圣经《路得记》上说:上帝不断地向路得施恩。这个描述实在很美,上帝不断向这个女子施恩,所以大家都在谈论她,从这里带出这卷书的下半部,两个有地位的男人。

    首先我要解释一下希伯来的律法,波阿斯是个有地位的人,而且他为人慷慨,他看路得忠心,所以就奖赏她,他吩咐所有的收割工人说:要多留一些麦穗给那个来拾取的摩押女子。波阿斯他施恩惠给路得。

    《路得记》当中有两个习俗是我们所不熟悉的,所以我在这里要跟各位解释一下。第一个是寡妇要嫁给亡夫的兄弟。记不记得我之前说过,禧年的时候,所有的土地都要归还给最初拥有的家族,但是如果那个家族没有子孙,那就出问题了,因为那个家族必须要有人存活,才能够在禧年的时候要回土地。所以这条希伯来律法规定,如果寡妇没有儿子可以拿回原本属于自家的土地,那么她死去丈夫的兄弟就必须要娶她,而且给她一个儿子,目的就是要保住家族的土地。我们会觉得这种律法很奇怪,因为这律法并不适合我们社会今天的情况,所以寡妇路得没有丈夫也没有儿子,因此有几个亲戚就有义务必须要娶她,好为她死去的丈夫留下后代,目的是在禧年时继承原先拥有的土地,了解吗?这是律法的规定,是他们的一个习俗。撒都该人问耶稣一个蠢问题就是跟这条律法有关,记不记得那个问题?他们问说:有个妇人死了七个丈夫,虽然机率很小,但就是发生了。总之这个问题是一个陷阱,因为撒都该人不相信人死后有永生,所以他们才那么难过,你看他们心中没有一点盼望,对吧?他们问耶稣这个蠢问题,耶稣说:你们错了,因为你们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上帝的大能。

    另外,还有一个我们不熟悉的社会习俗,在当时的那个社会,女人是不能够向男人求婚的,连在情人节也不行,因为那个时候他们根本就没有情人节,女人不能够向男人求婚。但是女人可以向男方表示想嫁给他的心意,有几种表示心意的方式,一个是为男方暖脚,这个方法不错,对吧。已婚的人都知道晚上睡觉的时候,如果有人可以暖脚真的很舒服,连《圣经》都写了这么一段话,《传道书》上说:一人独睡怎能暖和呢?圣经讲的事情都很实际,不是吗?我们看到《圣经》说:路得去躺在波阿斯的脚旁,用衣服盖住他的脚,这是在表示她愿意嫁给他,当时的习俗容许这种做法,她不能够求婚,但是可以暗示,这是一个很强烈的暗示。

    所以波阿斯娶路得就是根据这两个习俗来的,当时的习俗就是这样子的。波阿斯对路得的心意感到受宠受惊,想不到路得竟然会看中他,毕竟他并不是路得最年长的近亲,也不是最年轻的,他的年纪比路得大得多,他很开心路得选了他,而不是选他的弟弟。不过按理说应该是由他的哥哥来尽娶这个义务,所以他说:只要我哥哥同意,我很乐意娶你。于是他们去找城门口的审判官来解决这件事,哥哥说:你可以娶她。然后就把凉鞋脱下来给波阿斯,等于给了他一个凭证一样,这是代表他的承诺,就像签名或盖章一样,这件事就这样圆满的解决了。

    但这件事跟上帝有什么关系呢?从表面上看起来这是一个很美的爱情故事,是在乡间发生的一个很美的爱情故事,但是背后其实是上帝在主宰,上帝在做什么呢?其实上帝祂是在为以色列预备一条君王的血脉,那是祂的用意。路得正确地选择了上帝,因此上帝也就选择了她,让她成为这条君王血脉的一部分。

    《圣经》还有一卷书叫《以斯帖记》,这也是一个爱情故事,这卷书甚至没有提到上帝,但《路得记》中常常提到上帝,不过都是别人提到的,而且几乎每次提到,都是在求主赐福给路得。拿俄米说:愿主赐福给你,因为你陪伴我;波阿斯说:愿主赐福给你,因为你选我,不是选我兄弟;大家都对路得说:愿主赐福给你,愿主赐福给你,愿主赐福给你。这都是他们的真心话,他们用的是上帝的名字“雅威”,英译本的旧约圣经每次出现全部大写的lord,在希伯来原文就是“雅威”(yahweh),这个名字对我们来说感觉很陌生,所以英译本大多译成全部大写的lord,小写的lord在希伯来原文是另外一个字 adonai,意思是“主”,全部大写的lord则是上帝的名字,上帝有一个名字。

    几年前我有一次祷告说:主啊!我很想称呼你的名字,可是,我不喜欢雅威这个名字,叫起来感觉很陌生,可不可以给我一个意思相同的英文名字,让我叫起来感觉很亲切,当时我心中马上浮现一个字“always永远”,我立刻觉得很合适,雅威就是存在的意思,我心想:主啊,你的名字就叫做“永远”,但这只是你名字的一部分,你永远是我的供应者,永远是我的帮助,永远是我的医治者,永远……,你永远存在。

    在耶稣的250个名称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名字就是“是”,祂对每一个应许都是“是”,很有意思,上帝叫“永远”,祂的儿子叫“是”,没有什么信仰比这个还要正面。

    他们用上帝的名字来祝福路得:愿祂永远赐福给你,愿祂永远安慰你,愿祂永远恩待你。他们不断祝福她,所以路得进入一个重要的族谱,进入了君王的血脉,因为波阿斯是犹大的直系后代。犹大是雅各十二个儿子中的一个,犹大这名字意思是“赞美”,希伯来文的发音就是犹大,波阿斯是犹大的直系后代,这表示他是他玛的直系后代。各位,你们记不记得他玛被公公乱伦强暴,从这些可以看出,上帝能够使用最糟的情况,还有最糟的人来带出耶稣,只要他们做出对的选择。雅各临终之前给犹大一段预言,雅各临终之前给犹大一段预言,我不知道英文为什么把这些名字的发音改掉,雅各预言说:圭必不离犹大,圭必不离犹大,杖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属他的那位来到。很特别的一个应许,当时根本想也没有想到将来会有一个君王,但是雅各却预言将来会有一位君王出于犹大的后代。而伯利恒、以法他,伯利恒的希伯来原文意思是“粮屋”,这粮屋坐落在玉米田的中间,伯利恒将成为首都,你们记不记得弥迦的预言:犹大的伯利恒啊,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大一位从你那里出来。这些全都相关,很奇妙吧,

    《路得记》还透露了一个很特别的讯息,犹大支派进入应许之地以后,就攻下了一座名叫耶路撒冷的城,这城位置在便雅悯支派和犹大支派的交界处,犹大支派攻下了耶路撒冷,送给便雅悯支派,便雅悯支派后来却失去这城,这是《路得记》所透露的讯息,这里将有大事发生。君王的族谱中,即将出现伯利恒的大卫,这幅图画里也出现一座耶路撒冷城,大卫后来会攻下这城,做为他的国都,让耶路撒冷从此声名大噪,这些线索全都交织在一起,为的是来达成一个目的。犹大当初应该留下耶路撒冷才对,但他们送给了便雅悯支派,便雅悯支派又失去那城,如今它再度变成外邦人的城市,很悲哀的一个故事。

    我们渐渐可以了解整个情况,你知道波阿斯的祖母是谁吗?她也不是犹太人,她是一个外邦人,她是喇合,耶利哥城的妓女,这个族谱很复杂,不是吗?他玛被公公强暴,喇合是妓女,路得是摩押人,然而她们却都是主耶稣基督的直系祖先,是不是很不可思议?

    刚刚休息的时候,有人说:我还没有讲到《士师记》的作者和写作的目的。前面说过《士师记》和《路得记》原本是同一卷书,现在来看两者之间的关联,作者是谁?写作目的是什么?

    各位请听我说,圣经每一卷书的最后通常会透露出写那卷书的目的,从“那时以色列没有王”这句话可以看出,《士师记》和《路得记》的写作年代还没有王,了解吗?如果你说那时以色列没有王,就表示你现在的讲话对象已经有了王,对吗?另外还有一个明显的线索,《路得记》最后指出大卫的君王族谱,说“耶西生大卫”,但没有说耶西生大卫王,这很不寻常,不是吗?这里提到大卫,但他还没有作王,所以我们可以看出这卷书是什么时候写的,写作的当时一定是扫罗作王,到目前为止,听得懂吗?这卷书一定是以色列第一个王扫罗作王的时候写的,扫罗是人选出来的王,他们选他是因为他的个子很高,而且相貌堂堂,他们是根据外表选他,这是大错特错。

    如果我们知道这卷书是什么时候写的,就会晓得是谁写的。如果你读《圣经撒母耳记上》,撒母耳讲话的部分,会发现和《士师记》、《路得记》的语气一模一样,撒母耳喜欢用这种方式摘要记录他们的历史,《撒母耳记》有一篇信息根本就一模一样,几乎就像是《士师记》的浓缩版,所以这是谁写的?是撒母耳写的。先知撒母耳写了《士师记》和《路得记》,原本是同一卷书,当时是扫罗作王,扫罗是来自哪个支派?便雅悯支派。

    你知道整卷书的信息是什么?便雅悯支派坏透了,要把盼望放在伯利恒,所以写这些是为了预备百姓把盼望从扫罗移到大卫身上,因为撒母耳已经暗中膏抺了大卫,知道下一个王是大卫,我该如何预备百姓接受大卫将要作王,而不是由扫罗的后代作王呢?这实在可以说是一篇文字宣传的佳作,他说:你们看便雅悯支派骨子里有多坏,他们真是坏透了,看看他们做了什么,真是坏透了;再看看伯利恒这些人多好,看看这个家族多好。了解吗?这真是一篇佳作。

    我相信先知撒母耳写这两卷书是要改变百姓的想法,把盼望从便雅悯支派转移到犹大支派,预备他们来接受大卫,撒母耳到最后才提到他,而且只提到名字而已,“耶西生大卫”,但撒母耳已经知道大卫是上帝指定的王,整个情况将彻底改变。这是我的推论,但是我相信这个推论有很好的根据,尤其是耶路撒冷城在便雅悯支派手中失去,这是犹大支派之前攻占的城池,将来大卫作王时,犹大支派会再度拿回这座城。换句话说,上帝是做长期计划,我们会在大卫的子孙耶稣身上看见上帝进一步的计划,伯利恒、以法他,祂将生于伯利恒,这个故事你们都很清楚,祂的出生地完全正确,耶稣自己也称耶路撒冷为“大君的京城。”

    最后我要谈基督徒可以怎样应用《士师记》和《路得记》呢?如果全部的《圣经》都能够给我们得救的智慧,而且我们查考《圣经》是因为给基督作见证的就是这经,那么从《士师记》和《路得记》可以学到什么呢?

    我们先来看《士师记》,基督徒可以从《士师记》的人物学到很多功课,得到很多启示。罗伯麦斯威尔爵士做了一件很讽刺的事,他曾经租下牛津附近的海丁顿宅邸,那栋宅邸内的楼梯上方有一片彩绘玻璃,画的是参孙推倒殿中的柱子和大家同归于尽。后来罗伯麦斯威尔在法国为他的妻子盖了一座城堡,他订做了一模一样的彩绘玻璃放在那座城堡中,唯一不同的是画中人却是罗伯麦斯威尔爵士他自己,这个人最后也是自杀,和大家同归于尽,真是悲哀到了极点。

    然而前人所犯的错误,我们可以不必再犯,前人所作的明智选择,我们可以效法,基督徒可以从基甸、参孙,耶弗他、巴拉等人的身上学到很多功课。《希伯来书》十一章说:这些人都是我们的见证人,他们现在都在看我们的表现,看我们怎样赛跑,他们是我们的见证人,我们需要记得他们。教会也很需要读《士师记》,因为教会也可能陷入同样的群龙无首的情况,并且可能仰赖人做领袖来解决群龙无首的情况。一心只想跟随人,这是个要命的错误,我们已经有一个王,我们若行祂眼中认为对的事,教会明天就会合一,但我们可能会去追随卫斯理,追随路德、追随加尔文等人。忙着追随人,而不是行上帝眼中认为对的事,上帝过去怎样,今天也是怎样。

    从《路得记》我们可以学到什么?我们都是路得,我是个外邦人,但我来到上帝的百姓中间,成为君王的直系子孙,成为属于上帝的王室家族。因为你在基督里就是王室成员,你是王子、是公主,你要抬头挺胸,像个王室成员,你是君王的直系子孙。你以前是外邦人,不是以色列的国民,你是个局外人, 但上帝带我们进入这条君王族谱,不是在耶稣降临之前而是之后。路得就是我们,波阿斯就是我们的耶稣,我们跟他结婚,就进入了上帝百姓的家族,我们是新娘,耶稣是新郎。

    整本《圣经》是个爱情故事,结局是一场婚礼,从此他们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整本《圣经》是个爱情故事,路得和波阿斯的爱情故事,正是基督和祂的外邦新娘,也就是我们的最佳写照,是不是很令人兴奋?

    各位,每个主日都是情人节,但是没有什么爱情故事比得上《圣经》中的爱情,差得远呢。《圣经》从头到尾都是爱情故事,读《士师记》和《路得记》的人将会获益无穷。

    《士师记》和《路得记》,我们就讲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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