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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四章 包子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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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轮到红火火上场了,因为她的身份,落在她这里的视线有很多。可接下来大家都肉疼的宁愿自己没有去看。

    红火火没有记住对手的名字,她一上场后,在那对手摆好势要冲过来的时候,直接丢了一件法器自爆。

    “……”

    纵人无语,只能看到那人被炸成一块黑炭,抽搐几声,欲哭无泪的瘫倒在地。

    “裁判?”

    在红火火有些不耐烦挑眉的时候,裁判第一个反应了过来。

    抽了抽嘴角,判了胜负。

    “合欢宗,红伊伊胜!”

    虽和林枫一样,是春笋榜战斗最快的那人,但地下的哄闹不是欣赏,也是唏嘘。

    “不公平!!”

    有人叫唤:“使用法宝自爆,这……这不公平!!”

    对于普通的内门弟子来说,一件法宝也是来之不易。需要积累很多年的任务功绩,才能去兑换一件。且不说红火火刚刚毫不犹豫就自爆的那件,明显是品级非常不错的那种!!

    想到这,哪怕是老师们也忍不住肉疼了起来。

    “听说她那两位天才姐姐给她留了很多保命的法宝神器?”

    “这岂是保命?明明就是败家!!”

    “tmd!!”

    裁判无辜的望向最上方,各位宗主只是一眼扫过,不给回应。

    轻咳一声,只好硬着头皮解释:“比试中,从不禁止比赛弟子自爆法器!”

    红火火可不管他们接不接受,嘚瑟的冲着远处的薄荷一笑。

    此时的薄荷虽然还很胖,但已经能自己走路了。虽然看上去很困难……

    “师傅!”

    嘉木挤着人群走了过来:”师……小师公他……他睡醒了,吵着要见你。我……我和灵儿要上台了,你要不去看看他?”

    红火火这才想起来自己带回了一个小家伙,瞧着嘉木窘迫的脸,虽然知晓他肯定在瞎想些不太和谐的画面与剧情,但也只是干咳一声,没有过多解释。

    “好,你和灵儿安心去比试吧!没有打个好名次的话,就别说是我的徒弟,丢人得很!知道了不?”

    纵人再次无语,十分佩服红火火的厚脸皮。

    用法器自爆赢了比试就算了,有个境界比她高的徒弟,还有资格说丢人?

    一向不在乎别人目光的嘉木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干咳一声,行弟子礼,离去。

    没一会儿,嘉木牵着一个小男孩过来,红火火蹲下,捏了捏他那瘦成皮包骨般的脸颊。

    “醒啦?”

    一脸警惕的小男孩在见红火火的时候才终于稍微松了一口气。他没有应答,也没有拍开脸颊上那有些冰凉的手。

    他上前,拉着她的袖子,咬着嘴唇,不语。

    红火火无奈,挑眉看向嘉木:“你不是说他吵着要见我嘛?”

    嘉木揉着鼻子答:“小师公他虽然不哭不闹,但那眼神里就是在吵在闹着找师傅你讷!”

    “师公就师公,你加个小字干嘛!?”

    嘉木哈哈笑着,拉着灵儿溜之大吉。

    红火火低头,瞧着牵着她衣角的小家伙红透了的耳朵。不知是不是想到了什么往事,她神色渐柔,揉了揉他的头发,道:“等会儿我还有几场比试,打完之后我带你去剑门山下的那座凡人城市吃好吃的!”

    小男孩细不可闻的轻声‘恩’了一声。

    在临近剑门的山下有一凡人城镇,名为寻桃。它是目前凡尘最大的一个国家所管辖,那便是琥珀与琥玉两位公主的已平国。

    几年前回到剑门时,大家在红火火的屋舍里聚饮,琥玉曾交代过为何多次让琥珀与她多来往。

    除了她是红伊伊的妹妹外,最重要的是,已平国有个传说,在寻桃城有另一个类似秘境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虽然修士会变成凡人,但天地灵气非常充裕,有利于悟道。待从里面出来之时,哪怕是瓶颈期的修士也能进步一二。有如此宝山,也是为何已平国能让剑门维护的最重要的原因。

    世界入口显现的时间不等,有时候几年,几十年,甚至几百年。要想打开入口,需要一把‘钥匙’。

    此钥匙很怪异,需要有缘分当引子。而这个有缘人的特征无所谓男女老少,但眉心都会有一颗天生的朱砂。

    当然并不是每个眉间有朱砂的人都行,而是要看运气。

    上一次世界显现,已平国找来了三个眉间有朱砂的人触碰入口,但入口在这三人中没能选中任何一把钥匙。修士们只能捶胸顿足的懊恼气闷,眼睁睁开着入口消失,机缘擦肩而过。

    现在已是多年过去,经历过上次的失败,已平国虽撒了更多的网积累世间眉心有朱砂的人,但此特征难寻至极,所以当见到眉心有朱砂的红火火,自然要亲近邀请。

    也不是什么大事,成不成功都怪不上她的头上,看在琥珀的份上,尤其是琥玉的态度也不错,红火火自然应下了。

    两场比试,红火火都是用法宝自爆赢了比赛。

    天色已暗,新一轮比赛明开始。

    红火火带着小男孩走进寻桃城中,这里民风朴实,在初春的时候有一习俗:未婚的男女相约于河流之旁,放下花灯,随缘捞起。

    听闻这是千年前某位修士在魔族那里参加过一次煮酒会,见多了相拥亲吻的男男女女,回到故乡便演变出了类似的节日。

    若是两人都在茫茫姻缘中皆是捞中了彼此花灯,当即便算是在大家的见证下定了婚约。男子要把身上最珍贵之物留下当做定情。

    这夜,刚好赶上。

    红火火说着,小男孩听着。

    她牵着他,一大一小,一高一矮。

    小男孩脚步顿住,红火火顺着他的视线望去,然后莞尔。

    “想吃包子?”

    他表情有些茫然,点了点头,摇了摇头。

    未等红火火疑惑,他难得开口:“你,喜欢吃?”

    先是叙述句,到后面尾音时又带上疑惑句。

    他更茫然了,牵着他手的红火火明显能感受到他在那一刻身体颤了一下。似反应过来这句话没头没脑的,小家伙低下头又羞红了耳朵。

    奇怪的是,红火火似能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

    在凡尘时,她曾最喜欢缠着水中月给她买东街那包子铺里小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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