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皇冠盗窃案(三)
叶成明不清楚蝙蝠侠的内心想法,还傻傻跟着蝙蝠侠,想要看乐子。
一整个晚上就跟着蝙蝠侠教训小混混,打击普通黑帮交易,叶成明虽然时不时给蝙蝠侠的工作加点料,但对于蝙蝠侠来说问题不大,也就是多浪费点时间的问题而已。
凌晨四点,天空开始泛起一丝微光,星辰渐渐消失在视线中,街道还在沉睡,只有蝙蝠侠在默默守候着哥谭的安宁。
在万籁俱寂的时辰,只有那些真正的行者才敢面对这个时刻的孤独和寂静,独自面对哥谭这座城市。
此刻的哥谭寂静、深邃,又似乎蕴含着无限可能,这就是蝙蝠侠所选择的生活,混乱中充斥着挑战。
蝙蝠侠和叶成明站在屋顶,看着街道,蝙蝠侠难得有种安宁感,叶成明坐在屋顶边缘,低头看了眼脚下,十来楼的高度,也算挺高的。
叶成明本来有点恐高的,但在经历过从漫威穿越dc时的高空坠落后,他恐高症就治好了,现在一点恐惧都没有。
叶成明抬头看向旁边站着的蝙蝠侠:“你现在每天就解决小混混吗?”
蝙蝠侠身上的披风随风而动,身上穿的蝙蝠战衣与叶成明初见,蝙蝠侠刚出道时有所不同,现在的战衣进行各方面的改良,虽然在制作材料上更加重了,但因为蝙蝠侠体质的提升,并没有影响蝙蝠侠的行动。
蝙蝠侠腰带上别着钩爪枪和针对数码兽的蝙蝠枪外,还戴着神圣计划,手部装甲能够弹出利刃,左手上有微型电脑,可以同步蝙蝠洞的电脑,利于蝙蝠侠查看监控目标的动向。
右手藏着蝙蝠镖,头套的眼睛能够开启热视线,同时还有录像功能,会记录蝙蝠侠的行动。
蝙蝠侠把自己遇到的人都制作了应对方案,无论对方是敌是友,对于蝙蝠侠来说,他不会轻易信任任何人,所以对谁都会准备一手克制方案。
例如戈登,叶成明等,要说谁会成为蝙蝠侠的特例,以后的猫女或许是其一,但目前为止,也就只有阿尔弗雷德符合。
蝙蝠侠因为多疑,不断的更新制服,不断的更新针对方案,这是蝙蝠侠无法改变的本性,他也从未想过改变,哪怕对方是戈登这种正义的警察。
戈登都有针对方案,叶成明就更不用说了,只不过叶成明的数据还收集不全,叶成明也没有犯罪行为,蝙蝠侠就没对他动手。
蝙蝠侠低头俯视叶成明反问:“不然呢?”
他除了打击犯罪还能做什么?
难道世界有那么多像叶成明一样的超能力罪犯?
虽然见过叶成明展示超凡能力,也见识过数码宝贝的能力,但蝙蝠侠依旧觉得这些是特例,普通才是常态,平凡才是正常。
叶成明看向蝙蝠侠,表情夸张的说:“你怎么就堕落到这种地步了?”
不清楚的人只看叶成明的表情和语气,还以为蝙蝠侠做了什么丧心病狂的事,叶成明才会如此质问他。
就算是蝙蝠侠,对于叶成明突如其来,莫名其妙的质问也是非常疑惑和不解的。
“嗯?”
叶成明站起来,手按在蝙蝠侠肩膀,表情认真的说:“你可是哥谭的正义,收拾反派啊。”
去打反派吧,打反派才有戏看,事情才有趣!
“打小怪算什么英雄。”
打小混混有什么用?
既改变不了哥谭,又不会给他增加乐趣,完全是事倍功半的活,没必要做。
要当哥谭的正义,就直接把矛头对准头目,解决了那些人才有趣,能打发他无所事事的日子,像现在这样打小混混,经历过一晚,叶成明就厌了。
蝙蝠侠清楚叶成明出于什么目的才和他说这番话,但叶成明的话确实提醒他,他或许不应该把时间耗在底层上,他是时候把目光瞄准黑帮头目,甚至是哥谭的地下帝王了。
“如果你说的反派是法尔科内的话,还不是时候。”蝙蝠侠难得像别人解释,他倒不是真的想一直解决小混混,只不过针对法尔科内的方案他还没有构思好,所以暂时没有对法尔科内下手。
但法尔科内是蝙蝠侠必然要解决的,就如他之前所说的,哥谭不需要王。
“所以你真的有针对他的方案?”
蝙蝠侠看着叶成明,没有开口说话,但从他面无表情的样子,叶成明也能明白蝙蝠侠想要表达的意思,手从蝙蝠侠肩膀上拿走:“行行行,不说就不说呗。”
“我还不稀罕听呢。”
蝙蝠侠转身看向天边的一抹光亮,低头看了眼满是黑暗的脚下,像是询问叶成明,又像是自言自语的开口:“你觉得哥谭还有救吗?”
叶成明不明白蝙蝠侠怎么突然问这种问题,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于是拿出他的万能公式,不知道怎么回时方案一,反问。
“你觉得哥谭需要拯救吗?”
蝙蝠侠没想到叶成明会反问,他似乎觉得对他说出蝙蝠侠不需要司法与社会枷锁的叶成明会给出一个让他满意的答案。
完全没想到叶成明会反问,在短暂的愣神后,蝙蝠侠又再次反问:“不需要吗?”
看似是同个问题,但想要的答案已经不一样了,第一个问题蝙蝠侠不确定哥谭还有没有救,这个问题则是想知道哥谭需不需要救。
前者是想从叶成明这知道自己化身蝙蝠侠有没有用,后者是想知道这么做有没有意义。
“需要吗?”叶成明看着蝙蝠侠,他没法给出答案,他记得看过的某部漫画,蝙蝠侠用尽一生与哥谭作斗争,想改变哥谭,可是最后依旧没有任何改变,哥谭依旧是哥谭。
无非就是这座城市多了个传说,让一些人觉得会有蝙蝠侠执行正义,但大部分人还是老样子。
所以叶成明没法给出回答,一切是否有用,是否有意义,都是看当事人的,蝙蝠侠觉得有效,有意义,那就有,他觉得没有,就没有。
怎么能对他人的人生下定义呢,你又不是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