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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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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后不要用这种幼稚的方法让她们通知我过来。”洛九笙唇角蓦然绽出一抹冷笑,“想要钱直说。”

    俞莲舟眼睛一亮,也不装了,“五万,你给我五万。”

    洛九笙掀起眼帘幽幽地扫了她一眼,“两万,多了没有。”

    有也不会给她。

    俞莲舟撇撇嘴,“微信还是支付宝?”

    洛九笙说,“银行卡。”

    俞莲舟不满地哼了一声,却也没再讨价还价,她知道洛九笙的底线,而且她也确实急需这笔钱。

    “那你现在转给我。”俞莲舟催促道。

    洛九笙淡淡地看了她一眼,拿出手机,开始转账。

    很快,俞莲舟的手机响了一声,提示她有两万块钱到账。

    她满意地看了一眼手机上的信息,抬头看向洛九笙,“这次算你懂事,妈妈没白养你这么大。”

    洛九笙没搭话,转身走到门口,突然停下脚步,头也没回地说,“俞莲舟,我希望你能安分一点,如果你还想继续在这里住下去的话。”

    疗养院的环境和医疗条件在京市都是顶尖的,俞莲舟一辈子衣食无忧惯了,自然不想离开这里。

    她识时务地点点头,“我知道了,谢谢我大闺女。”

    洛九笙离开后,俞莲舟哼着小曲,心情愉悦地躺回床上,似乎已经开始计划怎么花这笔钱。

    从疗养院出来,天色已晚,洛九笙独自走在落日余晖的柏油公路上,耳边是来回疾驰的汽车呼啸而过。

    她的眼眶渐渐发红,鼻尖一酸,她极力不想哭,但那股酸涩劲上来几乎将她填满,怎么都压不住。

    手机铃声响起,她吸了吸鼻子,清清嗓子这才接听电话。

    是‘不夜’酒吧老板宋林州打来的电话。

    他态度很客气还带了几分恳求,说是今晚缺人,让她一定过去帮忙唱两首,费用好说。

    本来洛九笙打算今晚回去批改学生的论文的,可一想到刚刚损失了两万块钱

    便答应了。

    她实在太缺钱了。

    俞莲舟就像是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只要跟她沾上边,就会被她吸积盘强大的引力撕扯拽进去,永远也出不来了。

    晚上八点。

    洛九笙准时抵达不夜酒吧,换了条紧身微微性感的小黑裙。

    ‘不夜’的环境很好,前场是七点到九点,像静吧一样,大家安安静静地喝酒听慢歌聊天,九点以后才开始嗨爆全场。

    洛九笙只唱前场,她站在台上,身形曼妙而窈窕,裙摆到膝盖上,露出两条纤细的长腿,黑发红唇,一颦一笑美艳诱人到不可方物。

    全场只有打在台上的一束光,周围乌漆嘛黑,什么都看不到。

    隐约中似是有人入场,服务员端着酒水差点撞上,“对不起,江先生。”

    这时,台下有名年轻的小伙站起来点歌,以至于洛九笙只听见服务生前面那句‘对不起’。

    现场,那小伙点了首aga的《孤雏》。

    洛九笙拧眉,粤语歌

    她不轻易唱粤语。

    所以问,“能说说为什么要点这首歌吗?我对粤语歌不是很熟练。”

    小伙心事重重,“也不怕大家笑话,我跟女朋友分手半年了,可是我还是没能放下她,据说听一千遍孤雏,就真的释怀不会回头看了,所以我就想试试,不熟练也没关系”

    洛九笙被小伙纯粹的目光看得心脏莫名揪紧了一下。

    想当初,她的粤语歌都是江淮时教的。

    明明江淮时一个土生土长的京市人,说的粤语却尤为好听,可以说是用惊艳来形容。

    以前她最喜欢在嘴边哼的就是粤语歌,跟他分手后就没再唱过了。

    也许是台下小伙的眸光过于期待。

    又或许是因为他说的那个理由让她引起强烈的共鸣。

    洛九笙竟然一时间不忍心拒绝,莞尔,“唱的不好,请多包涵。”

    她坐在凳子上调整了下话筒的高度,随着伴奏声响起,轻启红唇

    “做回路过孤雏,

    虽知这一世令你幸福或者不是我,

    ”

    她的粤语哪是不熟练,而是发音标准,咬字舒服且自然顺畅。

    一曲唱罢,场内的氛围灯亮起。

    洛九笙带着淡淡笑意的视线扫过全场,忽然之间,目光倏地落在最上方卡座的位置上。

    在一瞬间定格。

    她的心弦一颤,不由自主地蜷动了动握着话筒的指节。

    “啪啪啪——”

    江烬以完全上位者的姿态坐在沙发上,两条修长的腿交叠,率先带头鼓掌。

    他嘴角叼着根烟,看着她嘴角微挑,笑容里带着戏谑。

    那表情似是在说,‘好,很好,非常好,洛九笙,真有你的。’

    洛九笙嘴角的笑意霎时没了。

    她瞧着他脸上那不屑的表情,知道江淮时现在一定是讨厌死了自己。

    强忍着最上方卡座投来的那道x射线。

    洛九笙后脊背发凉,又唱了一首英文歌。

    这个时候她发自内心感叹,自己心理素质真是强大。

    唱完后,她大方鞠躬下台,心说这家酒吧有毒,三番两次碰上旧情人。

    钱难挣屎难吃她下次不来了。

    她去休息室换完衣服准备回家,走到一半,其中一间包厢的门从里面开了。

    走出来一个打扮的像刚从盘丝洞爬出来的女人,“洛九笙?”

    洛九笙脑海中搜寻了一下这个面孔,并不认识。

    女人说,“还真是你啊,他们有人说你在这里唱歌,没想到是真的。”

    洛九笙听出她话中的鄙夷,不悦地皱起眉头,“你是哪位?我们认识吗?”

    女人脸色倏地沉下来,“你不记得我?”

    洛九笙扫了她一眼,确定不认识,她抬步就要走。

    女人急了,一下拉住她的胳膊,“我是林苗啊,咱们是高中同学。”

    这次,洛九笙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一遍,对于这个名字,她很有印象。

    那是因为,林苗曾经带头孤立过她。

    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林苗也喜欢江淮时,完全是拿她当情敌。

    记忆里林苗是个小胖子,学习一般,长相也一般,人品也一般。

    可眼前之人,满脸的科技与狠活,脸尖的就跟葫芦娃救爷爷中的蛇精一样。

    跟以前简直是判若两人。

    “包厢里有咱们的老同学,进来一起玩啊。”

    还没等洛九笙拒绝,林苗直接拽着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拉了进去。

    洛九笙没想到她瘦的跟电线杆一样,结果力气出其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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