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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那我陪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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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江,喝什么,这么开心呢?有没有我的份?”

    江浸月带着受惊似的小鹿眼睛,回头小心去看问话的男人。

    发现他虽然依旧优雅衿贵,明明是面容含笑的,却莫名让她感受到了暴风雨前的宁静。

    她咽了紧张的口水,喉咙微动,才鼓足勇气说:

    “庭筠哥煮的赔罪汤,我晚上没吃多少,他一回来就担心我,给我煮上了,你要饿的话,我分你一点?虽然他说他第一次煮,但是味道蛮好的。”

    江浸月快速地喝完,然后又盛了一碗递给贺思尧。

    而前因后果都知道的贺思尧,也就点头表示理解了。

    本来他因为昨天她的信,猜到她可能没那么喜欢他,更何况今天第一次的约会还没选到她,在谢庭筠条件同样极好的情况下,一切都有可能发生。

    他不会怪她,毕竟爱情从来都不是一厢情愿,就能决定的事。甚至,他多少也知道些她的经历,不选他,自然有她的理由。

    “好呀!不过我喝了,你会不会不够?”

    男人思索之下,在谢庭筠如炬的目光下,点头,接过了江浸月递过来的碗,正准备喝,想起什么说道:

    “我喝了哦?”

    江浸月看他喝个甜汤都还要再过问她,忙看了眼对方点头。

    其实,她哪里知道,贺思尧这番动作是针对她身后的谢庭筠。

    谢庭筠更没料到他是这种人,心里mmp,面上还得对着江浸月偶然瞥过来的眼神笑着颔首。

    江浸月看着对方喝完,就准备同谢庭筠告辞上去看信,结果,话还没出口,对面贺思尧说话了。

    “你还饿吗?饿的话,我可以给你煮面条,我的煮面很好吃的。”

    这话音刚落,江浸月就感受到周边气温莫名低了好多,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散发寒气,想赶快逃离的她,默默搓了搓手臂,忙说:

    “不用不用,我不饿,我还要上楼洗漱,先上去了啊!”

    说完便溜之大吉。

    逃离了餐厅的冷飕飕氛围,她迎面在餐厅门口撞上了妆容精致美艳的秦和雪。

    正准备笑着打个招呼,结果却看清了对方的神情。

    对方神情冷酷,一双狐狸眼中莫名有了好多距离感,与昨天两人在花园摘花,甚至插花的时候都不太一样。

    不过又是下一瞬,秦和雪又恢复了最开始相遇时的八面玲珑模样同她打招呼。

    自以为是看花了眼后,她连忙点头,做贼似的跑回了楼上。

    楼下面面相觑的两男,互相轻蔑扫了一眼对方也先后离开了厨房。

    而秦和雪,随后也默默地跟着上楼啦。

    回到小屋,不去多想的她,打开了第一封的信封。

    【今天对不起,使得原本美好的回忆,变得糟糕。在人际交往里,我依旧还是愚笨的棕熊,钝感力过度。请,给我时间和机会成长。】

    看到“棕熊”和钝感力,江浸月有些好笑,从以前到现在,他确实于爱情交往里顿感很强。

    而后去看下一封,贺思尧的信更长,文字依旧是极具风骨的。

    【江江,见字如晤:

    被风吹过的夏天,会有熟悉的人与记忆。如歌词“蓝色的思念,突然演变成了阳光的夏天”,温暖又明亮。

    今天有好多经历,是我从未曾想过会经历的,无论是收莴苣还是做园艺,更或者是与人合唱一首情歌。

    期待着,与你一同创造更多美好新奇的经历。

    顺颂时祺。】

    看到信的江浸月,不愿意面对的心到达了顶端。

    她真的不知道,为什么男神会在节目组里这样?他以前也没感觉是喜欢自己的样子啊!

    和她一样签了合同?这个可能性只过了一下脑子就被她pass了。难不成过了这么些年,他发现了其实是喜欢她这种?

    想到这个可能她更狐疑了,想不懂,也就打算不多想了,毕竟她还要给妈妈打电话。

    和妈妈的护工沟通完已经是临近深夜了,护工阿姨说妈妈今天精神头很好,吃饭还多喝了半碗的时候,她自内而外地产生了更多的动力。

    她现在在节目组,就该认真搞事业。

    睡前闺蜜黎鹤婳的聊天,照旧是夸她和提醒她小心的,了然的她再三保证之下才被对方放过。

    恋综第三天一早。

    江浸月洗漱完准备问宿清圆吃不吃早饭的,轻轻敲门问了一句,没得到回应便放弃了。

    于是一个人独自下楼,准备前往厨房查看食材。结果,下一秒就被pd王浩催促着去交了昨晚住宿的生活币。

    刚到门口,就看见门口信箱旁边多了一只黄色土松,和若干麦x迪狗粮。

    土松狗狗四肢修长有劲,长相与秋田犬相似,又不完全相同,眼神炯炯,毛发短粗且有光泽。

    她惊讶之余,问清了狗狗的情况。

    原来这是“归园居”主人家的土松,主人看了直播,决定彻底放飞去旅游了,于是就把这只名为“元宝”的小狗,留给了小屋众人照顾。

    也是导演组说了这情况,她才明白了停车场旁边的原木狗屋是给谁的。

    给狗狗喂食之后,她带着狗狗往周边走走逛逛。

    作为一名艺术工作者,她需要多多观察生活,正好遛狗还是今日黑板新出现的一星任务。

    别墅往下,有很多山居别墅,还有更多村民小楼,大多数修的很接地气,一般二楼到四楼不等,有几家房屋紧闭,几家院落门早早开着。

    遛狗散步之余,她遇见了穿着白色运动套装,早起跑步的贺思尧。

    男人俊美的面颊看见她,面上带了些欣喜,薄唇红润。或许是因为跑得久了,额头汗涔涔的,发丝被打湿了,一缕缕似精心设计过似的落在眉梢。

    运动polo衫扣子微解,因运动而起伏的胸肌在阳光阴影里若隐若现,扑面而来的荷尔蒙气息,多少让江浸月感到面红耳赤。

    “你把它带出来了?”男人在春末清晨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我看它一直看着门外,就带它走走。你见过它了!?”最后的声音,是有些惊讶的。

    男人见她这样,笑得更明媚温和了。

    “早上一出门锻炼就看见了,那时候刚六点。”

    听他这样说,她更惊讶了:“六点?你在外面运动了多久?家里不是有器材吗?”

    贺思尧看了眼运动手表答:

    “昨天和你一起在周边做任务的时候,就想在湖边跑步逛一逛。毕竟对着风景锻炼,比在室内锻炼有趣的多。我绕着村里的环湖路跑了十三公里,六十多分钟吧。”

    “十三公里?六十多分钟?”

    江浸月惊呼出声,作为一个跑十公里要花一个半小时的人,对男人的速度表示惊叹:

    “你好厉害!你现在是跑完回去了吗?”

    男人不答反问她:“你呢?”

    “我吗?带狗子在附近逛一逛就回去了。”

    “那我陪你吧!”

    说完,男人便移到她身边,陪她在村里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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