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没有法律效力
近期,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频繁迎来急切要求快速办理产权证的申请人,他们一个个神色匆匆,焦虑之情溢于言表。
有一天,我就碰到了这样一位申请人。他一到窗口,就迫不及待地说道:“同志,麻烦您帮我尽快办理产权证,我真的很着急!”
我问道:“先生,别着急,先和我说说具体情况,为什么这么着急办产权证呢?”
他急切地回答:“孩子马上要上学了,没有产权证就没法落户,落不了户孩子就没法在片区内的学校报名啊!”
我有些疑惑地说:“可是您手里不是有房产买卖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吗?为什么非得要产权证才能落户上学呢?”
他无奈地解释:“我也不清楚啊,去户籍部门问,人家就说必须要有产权证,其他的都不行。我能不着急嘛,这可关系到孩子的未来!”
另一位同事听到我们的对话,走过来说:“这种情况最近太多了,咱们也不明白为啥政策会这样规定。”
申请人着急地说:“我不管什么政策,我只知道孩子上学不能耽误。你们能不能想想办法,加快办理速度?”
我安抚他道:“先生,您先别激动,我们会按照规定尽快为您办理的。但您也得理解,办理产权证是需要一定流程和时间的。”
申请人皱着眉头说:“我理解,可这时间真的太紧张了,要是错过了,孩子上学可怎么办?”
同事也说道:“先生,要不您再去相关部门问问,看有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
申请人摇摇头:“我都跑了好几趟了,都说必须要有产权证,我现在只能指望你们了。”
这一现象着实令我们感到诧异,毕竟他们手中明明持有房产买卖合同以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我们不禁疑惑,为何非得办理不动产权证,才能实现落户和上学呢?
是相关政策规定过于严苛?还是这些申请人对政策存在误解?亦或是在实际操作中,仅有产权证才能被相关部门认可,从而顺利完成落户和入学的流程?这一系列的问题萦绕在我们心头,也促使我们更加深入地去思考和探究其中的缘由。
我们怀着忧虑的心情,神色凝重地将这个棘手的情况详细地报告给了科长。科长听完后,双手抱在胸前,眼睛微眯,表情严肃,整个人仿佛一尊沉思的雕塑,一动不动。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缓地点了点头,语气沉重地说道:“确实,这样的情况对于群众来说实在是太添麻烦了。咱们身为服务部门,必须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积极寻求解决之道,不能让他们因为这些不必要的困扰而焦虑不安。”
我着急地说道:“科长,这事儿真的把申请人急坏了,大家都盼着能尽快有个妥善的解决办法呢。”
科长目光坚定地回应:“我明白大家的心情,咱们的工作就是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旁边的同事也忧心忡忡地附和道:“是啊,科长,这段时间碰到好多这样的情况,大家都觉得这样的规定不太合理,可又不知道该从何处着手处理。”
科长皱起眉头,神情愈发凝重,目光中透露出无比的关切和坚定的决心,掷地有声地说道:“我这就去和户籍部门的负责人联系一下,咱们得共同商讨,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既符合规定又能方便群众的妥善解决办法。”
我赶忙充满期待地说:“科长,辛苦您了。”
科长洒脱地摆摆手,宽慰道:“这有什么辛苦的,为群众服务是咱们的职责所在。能把问题解决,让群众满意,再辛苦也值得。”
说完,科长便迅速从兜里拿出手机,手指熟练地滑动着屏幕查找号码,边拨打电话边转身大步流星地出去了。他那急匆匆的背影仿佛一支离弦的箭,带着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急切心情,坚定地朝着解决问题的方向奔去。
不多时,科长打完电话回来了。他的脸上带着些许无奈,但眼神中仍透着坚定。只见他走到我们面前,对我们说道:“户籍部门那边表示,是因为他们没法辨别合同或者登记证明的真假,才要求申请人必须要办理产权证之后才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我们一听,顿时炸开了锅,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我率先说道:“这也太不合理了吧,难道就不能想办法核实一下合同和登记证明的真实性吗?”
其中一位同事紧接着说:“就是啊,现在科技这么发达,验证真伪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另一位同事也附和道:“而且这样一来,给群众带来多大的麻烦啊,时间紧迫,他们得多着急。”
科长皱着眉头,认真地听着我们的讨论,然后说道:“大家先别激动,咱们理性地分析分析。”
我有些着急地说:“科长,这还怎么分析啊,明明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非得让群众多跑这一道手续。”
科长安抚道:“我理解大家的心情,但咱们也要考虑到户籍部门的难处。他们可能确实缺乏有效的手段来快速辨别这些证件的真伪。”
其中一位同事沉思片刻,说道:“那能不能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或者让相关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作,这样不就能解决问题了吗?”
另一位同事摇摇头说:“哪有那么容易,这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协调,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搞定的。”
科长点点头说:“大家说的都有道理。但目前的情况是,我们还是要先按照现有的规定来办理业务。同时,我也会向上级反映这个情况,看看能不能推动相关部门一起研究出一个更合理、更便捷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