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麦积山血案二
两日后,公孙策正式启程,他的行李并不多,一箱书,一箱衣被,一箱零碎物件儿,又在身上揣了些银子和一厚沓官交子,雇了个不大的马车,向秦州而去。
公孙策端坐在车厢里,表情有些沉重,而夷歌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在马车边晃悠着。
临行前,公孙策再一次去了太师府,仍旧没有见到飞燕,他长叹一声,留下一封书信,请代为转交。
待他走出庞府,却见夷歌牵着马,背着褡裢候着,一看到他出来,连忙跟上。
“这……”公孙策有些惊讶。
夷歌愁眉苦脸,显然心情不佳,他递给公孙策一张纸,说道:“主子,太师大人将我给了你,叫我不必再回太师府了,以后我便是你的贴身侍卫,只是我的工钱就得由你开了,属下在太师府月银是8贯钱,还有5石粮,每季两身衣裳,定期还要给我更换佩剑,每年……”
夷歌唠唠叨叨地说着,一旁的公孙策打开那张纸,居然是夷歌的卖身契,他慌忙塞还给夷歌,有些不知所措道:“这可不敢当,我去和太师大人再说说。”
夷歌皱了皱眉说:“主子,您一个从四品官,月俸少说也有150贯钱,去了秦州还有额外的补银,怎么竟这般抠搜,若是你不满意属下,去问问太师府管事,岳大哥不是卖身在庞府的,没有签卖身契,月俸是我的三倍不说,还有贴身小丫鬟服侍,吃得也是小灶,有独立的兵器库,而且每个月都有新衣衫,我的武功也不比他差太多的。”
夷歌说的是实话,大宋官员俸禄极高,除了俸禄和贴补,还有公用钱,车马钱,更别提单独拨发的丝帛棉锻,粟盐柴炭,茶酒厨料,马匹草料,就连手下人都按例拨发薪俸和米粮衣裳,此前公孙策的官印一放下来,连带着30倾职田也一起拨了下来,算上之前皇上赏的田地,公孙策真的一点都不缺钱,再加上没入仕前,也是个府尹衙内,家中相当富裕,别说养一个夷歌,就是养10个20个都不成问题。
公孙策哭笑不得,直说着误会了,解释道:“夷歌你武功高强,太师大人培养你定是费了不少心血,做我的贴身侍卫岂不屈才。”
夷歌心里白了他一眼,暗道怎么这些个大人与太师大人一般,个个酸腐气十足,一点都不爽利。
“虽说属下从小在太师府长大,但现在既然已经是大人的人,自然与太师府不再相干,做侍卫的,除了武功,比得就是忠心,我夷歌武功不敢说第一,但不事二主也是最基本的底线,只是这月银,还是不该比在太师府少的,属下的武功可不弱,值这些钱。”
说着,自顾自骑上马,走在前头,引着公孙策与他去衙门口换了契尾,将卖身契强行塞进公孙策怀中,这才出发向秦州走去。
这一路上闲聊也就得知,夷歌并非汉人,是雅州的夷獠人,幼时在争战中失去父母,被辗转卖到京城,因为是夷人,没有汉名,自小便被叫做夷哥儿,入了太师府,管事的觉得这名不太正式,给他改成了夷歌,又因为有着极强的武功天赋,还能吃苦,没几年就从普通护院小厮中脱颖而出,太师府专门送他拜师学艺,习得一身好武艺,成了太师府数一数二的侍卫。
公孙策想起了太师叮嘱他那句,以后用人还需再谨慎些,也就明白了太师的良苦用心。
走了二十余日,终于走至凤翔府治内的岐山县,再过四五日便可入秦州境内,已入初秋,西北的秋天来得早,二人已换上了夹衣。
进入岐山县已近夕落,公孙策住了驿站,用过晚饭后带着夷歌出门消食,岐山的街市很是热闹,天色已晚仍旧人声鼎沸,一派繁荣之象。
公孙策看着眼前的景象,心中暗暗思索,不知这秦州如何,他又记起龚侍郎给自己的那些书册,就那些来看,秦州物产丰富,怎地就比不上岐山、凤鸣?这一路上,他一直在读秦州方志,对秦州也了解不少,只待亲眼所见了。
见他思索着,夷歌也不多嘴,在他身后兴致盎然地打量着岐山县的街市,还抽空给灯儿买了对水红色的流苏。
二人正走着,突然听前方一阵惊呼,众人四散奔逃。他二人站住,见前方空出一大圈的位置是一个医馆,门口有一大夫模样的人捂着口鼻高喊着:“天冬,赶紧用花椒盐水和陈醋把屋内熏蒸一遍,天雄,去报官,说发现一个得了天花的人,肯定活不了的,这人得尽快烧掉。”
天花?公孙策听闻大惊,视线落到医馆前的位置,一个满脸斑疹,衣着单薄褴褛之人艰难地坐起,想必刚才被人丢了出来,见那人起身,周围的人又惊叫着跑得更远了些,他仔细端详了一下那人脸上的疹印,心中嗤笑一声,别人后退,他却走上前去。
夷歌轻轻拉住他,他回身,笑着摇摇头,示意无碍,然后掏出汗巾让夷歌遮住口鼻,自己则无遮拦地走到那人面前蹲下,捏起他的手腕诊脉。
门口那人见公孙策上前,惊惶地喊道:“天麻,你也去官府,说还有一个人……”
“怎样?一起烧掉吗?”公孙策抬头笑道。
虽说是笑着,但那无畏的态度让这大夫感觉到了压迫感,后面的话也说不完整了。
公孙策冷哼一声,“身为医者,连最基础的诊断都不给,就妄下结论,岂非草菅人命?”
那大夫被他说急了,反驳道:“什么草菅人命,这人得了天花,你不管不顾上前,离去后传染了别人怎么办,你才是草菅人命。”
“这位先生,敢问你行医多久了?竟连痘疮和天花都分不清。”公孙策指着这人脸上的斑疹继续说:“他的痘疮已到了水泡阶段,和天花的脓疱疹有些相似,但不尽相同。”说着,拔出自己的发簪,轻轻挑破这人手腕的一个疹子,果然,流出的是水非脓。
哦!!围观众人了然地点头,看向大夫的眼神就多了些不信任,想不到这老字号医馆的传人,居然还比不上路过的一个年轻郎中。
大夫羞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辩驳道:“痘疮也是会传染的。”
“所以得了痘疮也要烧掉?”公孙策抬头,却不笑了,那大夫自知理亏,叫天冬将另两个徒弟赶紧叫回来,然后关了门不再理会他们。
公孙策准备扶人起身,夷歌赶紧捂着口鼻前来帮忙,却被他拦住问道:“生过痘疮吗?”
夷歌摇头,公孙策便让夷歌去抓药,自己则扶着患病之人回了驿站。
“这位老爷,刚才那先生说我这病会传染,我不能害了你。”这人怯怯地说,然后便想挣脱公孙策离去。
得病的是个少年,与夷歌差不多年龄,脸上皆是红得发亮的斑疹,看不出长相如何,只能看出身材高大。
“看来你小子觉得被烧掉是件挺好玩的事。”公孙策打趣道。
看这少年神情紧张局促起来,公孙策又安慰他,“我幼时生过痘疮,不会被传染,你放宽心。”
听公孙策这么说,这少年的神情才轻松起来,顺从地由着公孙策将自己带到了驿站。
站在官家驿站门口,少年瞪大了眼,傻乎乎地叹道:“原来您是位官老爷啊!难怪这么心善。”
公孙策失笑,当官的就善良,这是什么无脑的逻辑。
为了救治这少年,公孙策在岐山县多逗留了二日,然后才带着这少年上了路。
少年身子骨极好,用了药施了针,三四日后脸上的痘疮就已结痂慢慢脱落,高烧退去,人也生龙活虎起来,待疹痂落了,少年露出了原本的长相,浓眉大眼高鼻,皮肤微黑,长相英气十足,只是嘴唇偏厚了些,看着一副老实相。见已过传染期,公孙策这才允了夷歌与少年接触。
两人虽年岁一般,但性格脾性不太相近,夷歌性子洒脱不羁,少年则憨憨傻傻似未开窍,经常是夷歌被气到不行,而少年却不明就里。有一次,夷歌气得直接动了手,而少年居然能轻松接招,且武功不比夷歌差多少。
问起有这一身的好武艺却为何沦落至此,少年的表情有些无辜又有些羞愧,说他自幼拜入师门习武,论武功,师兄弟没人比得过他,可因为太能吃,脑子又笨,不讨师傅师兄的喜欢,平日里非打即骂,脏活累活都是他干,可连饭都不给他吃饱,日日饿得难受,干脆就跑了出来,刚从秦州府跑到凤鸣县就得了病,本以为小命就此交代了,却被公孙策救下。
少年确实如他自己所说,非常能吃,与夷歌坐在饭桌前,风卷残云,一人不让一人,肚子似是没底儿一般,有多少就能装多少,他两人一顿饭至少两大瓷盆干饭起步,果然是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公孙策只有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的份儿。
待那少年痊愈后,公孙策给他准备了些盘缠,欲送他离去,可少年却死活不肯走,只说这命是公孙策救的,一口咬定自己是他的人,随他差遣,不要工钱,只要管个饱饭就成。
夷歌看他不惯,动手撵了许多次,两人打得天翻地覆也没打出个结果,自然人也撵不走,看着这个穿着他的衣服,用着他的佩剑,一脸无辜相的少年,气得夷歌直说碰到狗皮膏药了,还不忘埋怨就是因为公孙策看着太好说话才被人这么拿捏,劝他也适当摆摆官架子。
少年叫周天。
一个是养,两个也是养,更何况自己确实需要人手,于是,公孙策带着夷歌和周天一同去了秦州。
这一路上,周天怀揣公孙策坚持要开给他的月银,穿着崭新的窄袖宽袍,饱饱地吃着香喷喷的热汤热饭,心中十分满足,看到每日里对他和颜悦色的公孙策就仿佛看到一尊浑身笼罩着光芒的菩萨,那是言听计从,哪怕公孙策做的是杀人越货的勾当,也不许别人说公孙策一句不好,若是被他听见,可是会与之拼命的。
夷歌总是嗤之以鼻,做事依旧勤恳,只是高冷成熟了些许,想必是为了体现出自己与周天这种没头脑之人的不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