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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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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话不可信,我不死心接着问道:“小红,小白还有豆豆他们还在家里吗?”

    富贵颇为不屑的说:“你走了之后,他们又不敢跟着你,他们早就离开了。你走的第二天,家里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

    它们离开真的让我很意外,毕竟它们有的已经在家里待了二十多年了。

    我面上不显,对富贵说:“哦,你以后就跟着我吧,不然你自己回去我实在是太担心了。”

    “好的,娘亲。”

    富贵兴奋的围着我转圈,尾巴摇的都快飞起来了。狗儿子的情绪真的很有感染力,让我忘记了这一上午发生的不愉快,包括我撒泼被老道当成卖艺,还拿别人给的钱买酒并且没给我一个铜板。

    老道笑眯眯的看着,自己的徒弟和狗交谈甚欢,明明是两个物种,语言怎么可以相通呢。

    老道和我走了三个月,他愣是没有给我雇一辆马车或者牛车,我给钱也可以啊,就需要他出面一下。

    我穿的草鞋不知道磨破多少双了,而且入秋了,身上的绸缎衣服也被换成了比我人还高的粗布衣,走路还拖拉在地上。我觉得我三个月一点个子都没长,因为我还是没有富贵高。

    富贵倒是被我养的不错,油光水滑,还屯起了秋膘。看见它的一身膘,我总是想捏捏,因为怪好玩的。

    这三个月,富贵帮我背包袱,在野外的时候,我指导富贵打猎省得挨饿。起初我走路累的时候,富贵会用头顶着我走,后来我自己靠着富贵走,最后我趴在富贵身上,让富贵驮着我走,也不枉我把它养的那么膘壮。

    晚上的时候富贵趴在我身边,给我取暖,这个狗儿子没有白养,如果它不吃翔就更完美了。

    老道说我们两个狼狈为奸,我就是趴在狼身上的狈。我默默回老道士一个白眼,累的根本就不想搭理他,但凡雇一辆马车,我和富贵都不会累成这样。

    他自己不当人,反过来还嘲讽我们,我真的想把他挂到树上晒干,给富贵当粮。

    两人一狗的路途愣是走成了孩童和大狗的流浪记,老道终究没有性名。

    老道这一路上不是在怼我就是在喝酒的路上,每次有酒有肉,他跑的比谁都快我都怀疑他收徒是一时兴起,为了骗一些酒钱花。

    过了几日,我终于爆发了。

    我们走了快一天了还没到城区,就连村子也没看见。

    黄昏的时候,我们准备去河边修整,不远处就是树林,我打发富贵去打猎,我在附近拾些干柴,准备打到东西就吃,得不到就烧热水喝。

    不一会儿的功夫,富贵抓到一只野兔,我不会处理兔子,所以就拿刀把兔子的腿割下来扒皮洗干净穿起来烤吃,其他的部分富贵吃。

    三个月的时间,让我从一个吃奶的孩子变成野外生存的娃,人只要能吃苦就有吃不完的苦。

    这一路上我不是没有打过退堂鼓,但总是心存侥幸,万一真的是去修道的呢,结果是越来越失望。

    这些本来还是没什么的,串成串串的兔肉很快烤好了,我撒上一些盐和别的调料,老道闻到味醒来二话不说就把烤好的我在那边凉着的兔肉全都拿走啃了,就连骨头都嗦咯干净了,我打水回来就看见这一幕。

    老道吃完肉,喝口酒还说一句,“这兔肉烤的有点老了,要是再嫩点就好了。”

    就剩我自己还饿着肚子,富贵啃着半个兔子正香,我夺过老道的酒葫芦丢在地上说道:“老道,你太过分了。”

    老道士嬉皮笑脸的说:“哎呀,小徒弟不要生气嘛。那兔肉就当孝敬师父的,师父以后教你绝对不私藏。”

    我被他的厚颜无耻惊呆了,“这三个月你天天让我走路,什么本领都不教,每次吃饭喝酒跑的比谁都快,我自己弄点吃的你还全吃了,之前我也不说什么,你知不知道,我和富贵抓这个兔子有多难?…”越说越伤心,到最后竟抽抽搭搭的哭起来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更何况我还是个三岁的孩子,如果没有和老道出来,我还是窝在娘亲怀里撒娇的年纪。

    富贵听见我哭了,走过来把自己啃剩一点的兔肉往我面前推了推。同时也护在我面前,低声吼叫着警惕的看着老道。

    不愧是我的狗儿子,关键时刻还是有用的。

    我把富贵给我的兔肉拍拍土塞进怀里,“富贵,咱们回家,这道咱们不修了。”,我不想和老道计较,即使他骗了我们,我只想回家。

    “好的,娘亲。”

    富贵低下身子,让我爬了上去。我抓紧富贵的毛,富贵小跑走了。

    富贵和我原路返回,不过现在重要的就是先填饱我饿了几个时辰的肚子。

    走到一个城镇已经傍晚了,我在吃了一碗面条后总算没有那么伤心了,我觉得我就是傻了才会和老道出来,早知如此,我一定打滚撒泼都不和老道出来。

    不,我根本不会和他走这么久。

    接下来的几天,我饿了就啃在城镇买的干粮和肉干,富贵啃我买的骨头和干粮,渴了就去河边找水喝。

    晚上也不住客栈,就去城外对付,毕竟没有人愿意把房子交给一个脏兮兮的乞丐,更何况还带着一只膘肥体壮看着凶狠的大黑狗。现在晚上还没有太冷,盖一块粗布,我抱着富贵还能凑合一晚上,应该可以在入冬前回家。

    为了不被人贩子和坏蛋盯上,我把自己弄的脏兮兮的,头发乱乱的,让人看不清性别也看不清脸。我和富贵走在大街上,大家都以为是一只小乞丐领了一只膘肥体壮黑色的大狗。

    只是那狗比寻常人家的狗大上许多,看着就吓人。

    走了三天,我和富贵准备在天黑之前就出城了,准备去找个露营的好地方。

    只是刚到黄昏,街上便一个行人都没有,户户房门紧闭,就连客栈也是关门的,我们上次路过的时候,客栈的店小二还在门口卖力的吆喝。

    别问我为啥记得这么清楚,问就是上次我要住在这里,结果客栈的地字房比旁边的客栈贵了一贯铜钱,老道就非把我拉走,要去住便宜的。

    我家是走商的,我是我家的独苗,我差那一贯银子吗,好不容易在城区,我就不能住个好点的地方吗?

    老道真的是太小气了,要不是客栈不接收单个的小孩儿,我非得住在这里。

    我和富贵要出城,守城的官兵大哥拦住了我,“别出去了,天黑后,城外有鬼物,都已经害了好几个人了。”

    另一个守城的官兵说道:“你管这个小乞丐干嘛,他出去把鬼物喂饱了,说不定我们就安全了。”

    有鬼物?我记得来的时候这里还是很平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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