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之
这年头什么都流行,一不小心,就流行起穿越来了。
要说这个穿越,还真是不错。前世活得不够滋润甚至活得比较憋气的,若有幸穿越一把,凭着对今后事务的先知先觉,什么便宜不好占?自然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非富既贵了。又竟或富贵双全,mm成群的,简直要将人羡慕得两眼充血。
像我这样生不逢时,四十岁了还一事无成,靠帮人家打工勉强糊口度日的卑贱草民,心中对穿越那真是无限向往啊。怎么这样的好事硬是轮不到我头上呢?
这一日晚间,鄙人被老板修理了一顿,心情巨不爽,一个人跑出去喝闷酒。都说酒入愁肠愁更愁。原本我酒量就很不佳,再一个人猛喝闷酒,不过两三瓶啤酒下肚,便整个被撂倒了。也不知道怎么回的宿舍,迷迷糊糊的,进门就一个马趴睡过去,人事不知。
“小俊,起床了。快点起床了,小俊……”
tnn的,是叫我么?
鄙人大名柳俊,好歹也是沿海城市某个台资工厂的工务主任,四十岁的大男人,老婆家人都不在身边,谁这么叫我来着?再说了,这个小名,也就是十二三岁前有人这么叫。上初中后除了家里长辈,再没人叫过。
肯定是听错了。
我只觉得头脑晕晕沉沉的,瞌睡得厉害。
“小俊,快起来,要迟到了……”
这回不但叫,还有一只大手不断在推我。
什么要迟到了?
糟糕。该上班了。这种资本家地工厂可没有什么休息日地概念。为了赶货。咱们整个工厂都快一个月没囫囵休息过一天了。饶是如此。昨天还为机器维护不到位影响出货地事情被老板狠了一顿。若今天再迟到。天知道那个无良老板会怎么收拾我呢。
这段日子美国没完没了闹什么金融危机。整得全世界都闹感冒。台湾佬跟着抽风。整天嚷嚷着要裁员。当真让他裁了。哭都找不着坟头。
我吓得浑身一激灵。一挺腰身坐了起来。奇怪。以往可没这么利索地。毕竟岁月不饶人。人到中年。连个仰卧起坐也做不利索了啊。还得靠手肘帮一把力。
可是……不对啊。谁在叫我?
我是一个人在工厂打工啊。老婆又不在。咱也不像有钱地大款。没本事找甚地情人小蜜整日陪伴。
等我睁开眼睛一看,一张似乎很熟悉又似乎很陌生的脸孔出现在眼前。刹那间我浑身汗毛倒竖,几乎吓得尖叫起来。
外婆!
老天,这个叫我的人居然是外婆!
可是……可是……可是外婆已经死了十几年啦。这这这……难道我在做梦?但又不太像啊。
情急之下,我伸出手臂放到嘴里狠咬一口。
妈啊,痛死了!
“这孩子,怎么咬起自己来了?”
外婆又是吃惊又是痛惜,慌忙抓住我的小手,又搓又揉。
手……对了,我的手臂怎么变得这般又细又小?这分明是小孩子的手臂啊。我可是身高体壮,体重足足超过一百六十斤,是个标准壮汉。
我顾不得许多,举起双手仔细打量,两只手臂又白又嫩,不过比擀面杖稍粗一点,可不是小孩是什么?我大惊失色,掀开被子,提起内裤往里一瞧,小雪白粉嫩,一根毛毛都不见,标准童子鸡。
我终于忍不住尖叫起来,叫得不管不顾,歇斯底里……
这一叫,把我外婆吓坏了(我不知道她到底是谁,权且当她是外婆好了)。老人家惊慌失措,一边将我搂在怀里,一边大叫:“老倌,老倌,快来快来……”
我还在尖叫,一位七十来岁的老翁健步走了进来,嗡声嗡气问道:“出了什么事?”
这个声音如此熟悉,我顿时止住尖叫,定睛一看,偶滴神,这不正是我外公么?外公老人家的声音比较特别,鼻音较重,我打小听他讲故事,再也不会忘记。
可是,他老人家比外婆过世还早,记得是在我二十五岁那年就没了的。如今过了十几年,他老人家这是由哪钻出来的?不懂啊不懂!
“小俊不知中了什么邪了……”
外婆急急说道。
手臂兀自火辣辣的作疼,看来这不是在梦里。我强迫自己冷静,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混乱不堪的思维。如果不是做梦,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我穿越了。
一念及此,我完全冷静下来。
tnn的,终于也轮到老子穿越一把了。我不禁心头一阵狂喜。且不论这个穿越好还是不好,总之不会比我昨天过的日子更糟。四十岁岁的大男人,一事无成,给人家打工,每个月拿三四千块人民的币。
见我不哭不闹,外公很是不满,说道:老婆子,胡说什么?小俊这不是好好的么?
外婆也有些奇怪,抓住我仔细端详,嘴里念念叨叨。
我尚未出世,爷爷奶奶便早已过去了。父母都是国家工作人员,我记得儿时就是由外公外婆抚养的。看来我不但穿越了,而且是穿越回自己身上。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穿越重生?如此说来,咱前世被不到三瓶啤酒搞定了?实在是超搞笑。一辈子没喝醉过,单单喝醉一回,就是这么个结果?tm的,真够倒霉的。
“小俊,小俊……”
我正胡思乱想,外婆见我两眼发直,呆呆傻傻的模样,又着急起来。
我猛醒过来,冲外婆甜甜一笑,叫道:“外婆。”
“哎……小俊,你到底怎么啦?”
“我没事,很好啊。”
“哎呀,你可吓死外婆了……”
外婆还要唠叨,外公已老大不满,说道:“老婆子,还啰嗦什么?赶紧给小俊穿衣服,要去读书了。”
对了,读书。我记得只在老家上过一年小学,后来就转到县城去读书了。照此计算的话,我如今是七岁,今年该是一九七六年。
穿好衣服裤子,外婆给我洗了脸,然后递给我一个烤得软绵绵的红薯。
看看身上那件灰颜色的小小棉布“毛式装”,看看手中的红薯,看看外公外婆熟悉而又慈祥的面容,再仔细打量了一下四周灰扑扑的老式房间,我确信自己回到了一九七六年。
“小俊,快吃,吃完了好去上学。”
外婆边说边拿出一个土黄色的棉布书包。
我点头答应,剥掉烤红薯的焦壳,大口吃了起来。
嗯嗯,我有好多年没吃过烤红薯了。还真香哩。在记忆中,一九七六年是个物质极度缺乏的年代,不要说小孩子,便是大人,早餐也就是一两个烤红薯。看来这个烤红薯就是我一上午的口粮,那还不得饿得咕咕叫?
我不禁暗生忧虑。
嗐,担心什么?你小子如今是一个七岁小孩,还当自己是一百六十斤的大壮汉呢?这么大的一个烤红薯该撑着了,还担心挨饿?
唉,现在我身体回到了七岁,心智可还停留在四十岁,脑袋里能不乱成一团么?
不行,得赶紧一个人清静清静,好好理顺一下思路。
见我吃得香,外婆高兴了,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我家小俊真是个乖崽宝……”
外婆,我最亲最亲的外婆,我做梦也没想到,还有和你重逢的日子。这真是太好了。且不说这穿越重生之道艰难与否,能够与外公外婆再相聚二十年,就是上天赐给的绝好机会。我一定要好好把握,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时光。
我大口吃完烤红薯,背起书包,念念不舍地与外公外婆道了别,跨出家门。
我的老家是在南方的n省宝州地区向阳县红旗公社柳家山大队,一个偏僻多山的内陆丘陵地区。柳家山大队,听听这名字就知道不是什么物产丰饶的膏腴之地。
跨出那道高高的青石门槛,我深深吸了口气,稳定一下自己激荡的心情,同时也分辨一下方向。我的前世,在这栋一半青砖一半土砖结构的普通农家院落里,整整生活了七年。童年的记忆深入骨髓,一辈子不会忘记。
刚走出家门,一阵清凉的山风扑面而来。外婆只给我穿了一件单衣一条薄薄的棉布裤子,看来节气应该是在农历的八月初,公历九月初,也就是小学刚刚开学没多久。
柳家山小学,作为整个大队唯一的一座小学,出门往东,走上大约两华里就到了。尽管我如今只有七岁,身矮腿短,这么短短一段路程,倒也难不住我。
走在凹凸不平的乡间小路上,我又是兴奋又是惶恐。穿越这种事情,前生只是在网络小说上看到过。听起来挺美妙的,每一个穿越者,都利用自己超前于时代的先知先觉,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穿越到古代的,不是成为一代名将就是一代名臣,甚至有当上开国君主的。穿越到近代或者现代的,无一不是腰缠万贯的超级富豪,要不就是官场大吏,叱诧风云,好不得意。可我还是忍不住惶惶不安。怎么说呢,因为我的前生是个典型的草根阶层,所谓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极不如意的生活历程让我成为一个宿命论者。我觉得人的一生都是上天注定的。假设上天注定我是个碌碌无为的草根,穿越到三十年前再活一次,结果也还是一样。这就实在太恐怖了。这种痛苦的日子,受一次已然太多,哪堪重来一回?
唉,事已至此,怕也无用,日子还得一天天过下去,总不能刚一穿越就投水自杀吧?
一想到投水自杀,我禁不住停下脚步,走到一口池塘边照照自己的影子。
清澈的水面显出一张幼稚清秀的小脸,看上去与我前生的儿子七八岁时有几分相似。大家都说儿子和我小时候长得很像,看来我确定无疑是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