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必经之路
沈奇看到老胡这模样,露出了安心的微笑。
沈奇希望给他的兄弟们足够的保护感。
毕竟,真正的兄弟不就是彼此的依靠吗?
初一在一旁对老胡说:“你刚说话就睡着了,看来今天累坏了。我帮你热了酒,喝两口,青稞酒的魔力会让你的疲劳减轻。”老胡接过酒囊猛喝两口,准备起身去解决一下个人问题。
可刚起身,就听见冰墙后传来“嗖”的一声尖啸。
一颗照明弹直冲夜空!
这是扎营时,老胡提议安装的,以防狼群突袭。他们在周围设置了几个绊发照明弹。
这些都隐藏在几座冰丘之后,那是接近营地的必经之路。
沈奇看着照明弹升空,不得不感叹老胡侦察兵的本事确实厉害!
这些都是实战检验过的。
照明弹上有个小型降落伞,能让它在空中停留一会儿。
寒风摇曳,惨白的照明弹在夜空中晃动,将原本雪白的冰川照得更加刺眼。
在这片雾气蒙蒙的雪地中,十几头巨狼暴露在了耀眼的光芒下。
这些狼离众人堆砌的冰墙最近的只有十几米了。
沈奇说道:“真聪明,果然趁着鹅毛大雪的掩护来偷袭!”扎营时,初一分析过这片冰川的结构。
这个季节很久没下雪了,轻武器的枪声不太可能引发雪峰崩塌。
看到狼崽子们,三人立即拉动枪栓开火!
“砰!”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悄悄靠近的狼群可能想等接近冰墙时发动攻击,但触发了照明弹。明亮的光线让它们慌乱,趴在雪地上变成了活靶子。
听到枪声,胖子、雪莉杨、张赢玔等人立刻拿起武器跑出来帮忙。
“砰!”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冲锋枪、步枪、自动步枪齐发,瞬间击毙了十几只狼。
剩下的三只巨狼见情况不妙,掉头就逃。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胖子一梭子弹下去,直接干掉了它们。
这三只巨狼,到最后还是死在逃跑的路上。
狼的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冰墙前,雪白的地面上多了许多斑斑血迹。
“哈哈哈哈,小狼崽子们,你们再来啊,胖爷给你们花生米,送你们上路,哈哈哈!”
胖子看着遍地的狼尸大笑。大家看到这一战消灭了许多狼群,都笑逐颜开。
张赢玔对胖子说:“你枪法真不错,连跑那么快的狼都能干掉!”
胖子一脸骄傲地将ak47抗在肩膀上,还特意摆了个帅气的姿势,笑着说道:“那当然啦!胖爷我可是神枪手啊!如果生在古代,那绝对是能和飞将军李广媲美的存在,肯定也是个百发百中的神箭手呢!”说完他便得意洋洋地笑了起来,仿佛自己真的成为了那位赫赫有名的将军一般。
雪莉杨笑道:“得了吧,人家李广射的是箭,你行吗?”
“嘿!我说杨参谋长,时代不同了,懂不懂?要是打鬼子,胖爷我就是神枪手,肯定让鬼子屁滚尿流!”
胖子说着,脸上带着向往。
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当兵。
参军报国一直是他的梦想!
明叔和彼得黄看着胖子,惊讶不已,没想到看似平凡的胖子枪法如此出色。
就算彼得黄自己问,用ak47,他也不能像胖子那样轻松干掉那三只狼。
明叔看到彼得黄严肃地看着胖子,心里只能暗叹:果然是摸金校尉,都不是普通人!
胖子骄傲地走到沈奇身边问:“周爷,我的枪法怎么样?”
沈奇轻轻扫了一眼身旁的胖子,语气平静地说道:“你啊,还是多花些时间去练习一下形意拳和形意五行刀吧。毕竟未来使用枪械的机会将会越来越少,我们必须要依靠近身搏斗来应对各种情况。”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坚定与严肃,仿佛在告诉胖子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
“而且你知道,在墓里,最有用的还是你的黑金工兵铲!”
沈奇这两句话像冷水一样泼在了胖子的头上。
胖子一愣,瞬间明白了沈奇的意思。
除了小粽子和墓里的小动物,大粽子和粽子基本都是刀枪不入的,大粽子甚至不怕水火。
能伤害到他们的只有神兵利器。
热武器只能靠炸药了。
理解了这些,胖子拍着胸膛保证:“放心吧周爷,回去我就努力练拳、练刀和轻功!”
沈奇嘴角挂着一丝笑意,开口说道:“陈瞎子毕竟年纪大了,你们这些孩子的轻功进步有些缓慢啊。不过没关系,等回到基地后,我会帮你们找一个好师父,让你们跟着好好学习。”他所说的师父自然就是龙组的那些成员们,虽然他们在出现的时候看起来只有十八岁左右,但实际上他们的武术造诣早已达到了巅峰水平。
有这样的高手教,大家进步肯定会快很多!“好的,我一定会认真学习!”胖子咧嘴笑着答应。
此刻。
悬浮在半空中的照明弹也开始变暗,冰川再次被黑暗笼罩,只能听见“呼呼”狂风的悲鸣。这片位于龙顶冰川的昆仑神宫,风势都汇集在下方,雪山之间的缝隙就像吸风的通道。
而越往上走,风力就会越小,到了雪峰顶部,基本上就没有风了!
这片冰川就像一个口大底小的喇叭形风井,加上飘扬的大雪,使得附近的能见度极差!
胖子蹲在冰墙下躲避风,对老胡说:“胡司令,这次我们给了狼群一个下马威,想必它们也不敢再来了,总算能睡个安稳觉了。”
“我现在就回去继续睡觉,有事再叫我,刚才正在梦里娶媳妇,刚娶到一半就被你们吵醒了,回去还得接着做续集呢!”
老胡拦住要走的胖子说:“别轻敌,胜利那天再睡也不迟,现在远没结束。”
“等把白狼王的狼皮剥下来,挂到风马旗上,它们群龙无首,就不足为惧了!”
一旁的初一点点头说:“没错,这些狼非常狡猾、诡计多端,我们要提防它们在这里吸引我们的注意力,然后其他狼从后面包抄过来。”
“一旦接近这些饿狼,就不能用枪,那样会误伤自己人。”
导游初一的提醒,大家都觉得很有可能。
初一对狼的习性太了解了。
“没错,根据刚才的小规模交锋,狼群一定会分兵抄我们的后路。”
“我们的营地扎在轮回教教主的墓穴旁边,两边远处都有冰沟,不容易通过。虽然前后布置了装有照明弹的机关,但不能完全依赖它起作用!”
老胡也曾与狼打交道,自然知道狼特别狡猾,会使用人类的战术也很正常。
毕竟,许多战术都是从野兽身上学到的。
沈奇听完了大家的意见,决定道:“既然如此,与其在这里被动防守,整夜不得安宁,不如主动出击,在狼群从后面进攻之前,先发制人!”
“好,先发制人!”
老胡表示赞同。
“那行,那胖爷我就晚点回去续集,先把这群小狼崽子干掉,一定好好教教它们怎么当狼,让它们知道,大晚上打扰别人睡觉,是不对的!”
胖子一边说,一边给自己换了个姿势。
显然他现在就已经准备好了。
初一说:“估计后面是狼群的主力,而且它们从那边过来是逆风,枪声和人的气味都会被它们察觉。饿狼们肯定是想趁着我们胜利后松懈,分散休息时,突然袭击。”
“我们要出其不意,就得迷惑它们,而且动作要迅速。一旦让它们察觉到变化,今晚就很难消灭这群饿狼了。”
胖子惊讶地喊道:“哎呀,这群狼也太聪明了吧,这战术玩得一套一套的!”
张赢圳说:“当然,自古以来,狼就是狡猾和奸诈的象征!”
雪莉杨问:“狼的感知能力很强,我们又有顺风,很容易暴露,要怎么做才能迷惑它们呢?”
初一没有回答,而是直接翻过冰墙,拖回了最近的一具狼尸。
“大家都抹一些狼血在额头上!”
说着,初一开始自己抹了起来。
胖子疑惑地说:“抹狼血有用吗?我读书不少,你别骗我!”
初一解释道:“据当地人传说,万物之中,只有人的灵魂住在额头附近。饿狼是修罗恶鬼,它们的鼻子和眼睛无法感应人体,只能看到人的灵魂。”
“而且人和动物死后,灵魂需要一昼夜才会离开肉体,所以这刚刚死去的狼血中,也带有狼魂。用它涂抹在额头,遮住人的灵魂,就能迷惑狼群了!” 胖子好奇地问:“那这只狼现在能看到我们围着它,也能听到我们说话吗?”
胖子这么一说,初一直接呆住了,看着胖子。
兄弟,你的问题超纲了。
我给你讲故事,你怎么能当真呢!
其他人听到胖子的话,不禁摇头一笑。
这家伙简直就是逗比中的欢乐源泉,不愧是沈奇每次下墓必带的人,能调节气氛!沈奇看着迷茫的初一,那无辜的眼神,说道:“胖子,别捣乱!”
“哦!我只是好奇嘛!”
胖子说完,一脸好奇地看着这具狼尸。
仿佛在说,如果你能听到,就眨眨眼!
老胡说:“虽然不知这传说真假,但抹上味道浓重的狼血确实可以掩盖人的气味。”老胡这么说,大家也觉得有道理。
沈奇直接从系统空间拿出一把军用手枪,直接插入狼尸的脖子,顿时一股鲜血喷涌而出。
这狼刚死没几分钟,还没被冻住,血液还冒着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