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第四个考验
通灵宝玉的元神体正在分工负责,留在肉身里的元神体收集处理其他元神体传来的信息的同时,关注着自己肉身的炼丹。
修学阵法的元神体在演练阵法,同时还分出一分心神操作灵偶管理玉佩空间里的灵药田。
第三元神体的工作只有一个,在搜寻方春兰的婴孩儿。他的三个生命体和一个灵偶各司其职,现在的通灵宝玉真可以说是三心四意了。
通灵宝玉的面前已经摆放了一大堆丹药瓶,都是他刚刚炼制好的丹药。上次他已经将他的丹药储备掏空,给了岑晓兰和杜可凤,让她们带回了丹药堂,以解苍生门丹药堂的燃眉之急。这次他要再将他的丹药储备充足,以备不时之需。
修学阵法的假婴孩儿如饥似渴地参学着阵图,阵印,阵旗,甚至阵石的结构,他的阵法造诣正是如飞机甚至火箭的速度提高着。
玉佩空间里,通灵宝玉的灵偶在玉佩空间的药田不停地忙碌着,甚至他还将多角小弟带在身边和他一起管理药田。多角小弟可是个话匣子他不停地唠叨,让宝玉灵偶好不心烦。
“老大灵偶!你说这药田里面我们放一些灵兽怎么样?我觉得让那些灵兽来看着药田也是不错的办法。我看到那些灵药的附近都有灵兽看守的。”
多角小弟的嘴巴一直不停地絮叨,他的嘴不仅不闲着而且总有很多的馊主意。
让那些灵兽看管灵药,这灵药成熟了,也就是这些灵兽的口粮了,这种主意他也能想出来。
“灵兽进入药田,可不好管理啊。那些灵药还不够它们糟蹋的呢,亏你能想出这样的馊主意。”
宝玉灵偶有意无意地搭讪在多角小弟,他在检查着一株灵药。灵兽看到成熟的灵药,第一个行动就是吃了再说,指望它们还会给你客客气气的留下来才怪呢。换一句话说,让灵兽管理药田,还不如直接把药田毁了更省心一些。
多角小弟一时也闲不下来,看到灵偶宝玉种植的一株灵药千年赤仙藤,就开始问东问西的:
“老大灵偶!这是怎么种植的,我可是个行家,很多灵药的种植都瞒不了我,可我就是不知道这个灵药是怎么种植的。”
他看到了宝玉灵偶正在检查一株千年赤仙藤,这是通灵宝玉在练气期试炼地里面移植过来那一株。没想到这株赤仙藤被移植到这里之后,不仅没有死,而且还长得越来越好了。
宝玉灵偶听到多角小弟在吹牛,就随口说道:
“你都是行家了,还用问我。我这个外行人,怎么能知道这些呢。”
一句话将多角小弟给噎回去了,噎得多角小弟半天都说不出话来。宝玉灵偶的耳朵可是清净了好半天。
“老大灵偶,你怎么不主动陪我聊聊天啊!都是我问一句你说一句,而且还爱搭不理,真没意思。”多角小弟见宝玉灵偶不爱理他,就开始抱怨了。宝玉灵偶的耳朵才清净了不长时间,他的鼓噪就又来了。
“你没看见我这正忙着,你不帮忙计算了,还在一边捣乱。我哪有闲工夫,听你扯东扯西的。”
灵偶宝玉的口气很强硬,分明就有训斥多角小弟的意思。
多角小弟听到宝玉灵偶的训斥,也不在意,自己在一边嘟嘟囔囔地说道:
“老大灵偶!我可是你请来的,再说你手头的事情,我是不好插手的,你看别的事情我们不是合作的挺愉快的吗?”
听了多角小弟的嘟嘟囔囔,宝玉灵偶无奈地摇摇头。
这个多角小弟没有和他理论,他就念阿弥陀佛了。如果这家伙真的和自己理论,自己那三个元神体都过来,也不是这个家伙的对手。
负责搜寻方春兰的婴孩儿的那个通灵宝玉的元神体,化作飞鸟的外形,仍然围绕着小雪山不断地搜寻。
他放开神识似乎发现了方春兰那若隐若现的神识信息,可是他却无法判断这个若隐若现的神识气息来源于什么地方,只是感觉有那神识气息的存在,却找不到任何踪迹,他在小雪山上空不停地飞行,不停地寻找。上下左右地调整了好多次方位,却总是不能找到准确的位置,让这个飞鸟儿很挠头。
通灵宝玉的元神体发现了方春兰的神识气息之后就不着急了,因为他知道此时方春兰的婴孩儿是安全的。
既然方春兰的元神体没有危险,就早晚都能找到,反正方春兰的肉身有了保身金丹和李丽丽姐妹的照顾,就不会有问题。他有信心只要这样不停地搜寻下去,他早晚会找到方春兰的婴孩儿的。
不过这个元神体并没有停止寻找,知道方春兰的元神体就在附近,他也不去别的地方了,总是在这个可以发现发现了一丝元神气息的地方反反复复地搜寻。他很纳闷儿,即使他反反复复的搜索了好多遍,但是仍然,不知道这个气息具体来自于什么地方?
通灵宝玉想到了开启太虚境第四个考验的问题,他打算开启的第四考验是铸器师考验。开启铸器师考验的条件也是三个:
第一是对自己的实力要求必须达到筑基期初级以上的实力。这就需要自己努力提升实力了,不然就不要想开启下一个考验的事情。
第二个是已经开启了阵法师考验,这个条件已经满足。
第三个是自己的阵法师达到六级的水平,这个条件看起来很难,可是通灵宝玉认为这也就是时间的问题。以自己目前的阵法造诣,很快就能够达到六级阵法师。
看来只要自己达到了筑基期初级,就可以开启第四个考验了,通灵宝玉心里期待着开启太虚境的所有考验,可是这个任务,要他一步一步地才能完成。
想到这里,他又想起了成仙得道,如果自己成仙得道了,就可以见到日思夜想的林妹妹。
想到了林妹妹,她又想起了他那些双修道侣,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两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