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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家庭地位不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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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桌上还有半个没馅的肉包。

    别问肉包为什么没肉馅,因为肉都给狗吃了!

    两只小狗吃得肚子圆滚滚。

    这家庭地位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看来还是尽早去临水的好,否则再待下去,他在家的待遇连狗都不如。

    林逍来到客厅,小勇正陪林建德下象棋,有说有笑。

    林建德连儿子回来了都没看见,无聊的林逍只能打开电视。

    直到林建德输了一盘棋,这才发现他,“你啥时候回来的?听你妈说一早就跑出去了。”

    林逍道:“回来好一会了,你们眼里都没有我,随便吧~”

    “你这话说的,哪能没有你……”

    林建德话还没说完,两条狗不停往脚边蹭,马上伸手抱进怀里,“这不是你妈说狗不爱吃包子皮,肉馅给它吃了,我特地把皮留给你吃。”

    “嗯,挺好,你们都给它吃,以后拿它当孙子,也不用羡慕人家有孙子了。”

    林逍话音刚落,杨红霞就提着扫把进来了,“我说好端端带两条狗回来,原来是在这儿等着……”

    家里多了两条狗,一下热闹不少。

    杨红霞多年没养过小动物,对它们格外有耐心,中午临近饭点就提前去做狗饭,“我先把肉剔出来,不然骨头它俩啃不动,饿得这么瘦,多吃点才行。”

    谁家好人吃狗剩下的?林逍和小勇情绪复杂的对视了一眼。

    时间转瞬即逝。

    很快到同学聚会的日子。

    上午,孟浩洋发布群公告,提醒大家准时参加同学聚会。

    正好林逍打算过两天回临水,借着聚会还能再跟黄文斌见一面。

    傍晚,他换了身衣服,自己稍微捯饬了一下发型。

    多年不见,不能像以前读书一样太随意。

    得知他去参加同学聚会,杨红霞道:“赶紧去吧!是要多跟同学们聚聚,我刚给小黑小黄包了点饺子,你要不要尝尝?”

    林逍扯了扯嘴角,“不用,你给狗吃吧~我就不抢它的了。”

    一旁逗狗的小勇道:“逍哥,晚上结束了打个电话给我就行,我去接你。”

    “好。”

    走出家门,林逍打算步行前往聚会地点。

    酒店离家不算太远,快的话半个多小时就能到,闲着没事就当锻炼身体了。

    半路上,他遇见一个放学的小孩自行车坏了。

    顺手帮忙修好车,小孩得知林逍要去河源大酒店,高兴道:“哥哥,我家就在学校旁边,我载你过去!”

    让一个12岁的小朋友骑车载自己实在不好意思,林逍干脆反客为主,骑自行车载他回家。

    到达酒店门口,小朋友跳下车挥挥手和他再见,“谢谢哥哥, bye bye……”

    “拜拜!”

    转过身的林逍一眼就看见站在门口的孟浩洋和几位同学。

    孟浩洋看见他从一辆自行车上下来,眼中闪过一抹不屑,“林逍,来得挺早。”

    林逍走过去道:“嗯,说好了6点,我不喜欢迟到。”

    这时,一台大众停在酒店门前的停车场,黄文斌下车向他们打招呼,“林逍,孟浩洋,陈阳……我没迟到吧?”

    一看是他,孟浩洋的态度客气了几分,“当然没迟到,除了你,还有几个贵宾没来。”

    黄文斌不解道:“贵宾?同学聚会哪还有什么贵宾?”

    一旁的同学立刻说:“这还用说,我们的郭公子还有班花都没到!”

    林逍心中了然,看来这次同学聚会的中心人物就是郭天翔和胡玉雯了。

    不过自己过来是为了和曾经的好友相聚,乱七八糟的事情不想沾边。

    “那我们先进去了~”林逍道。

    孟浩洋向来会做人,摆摆手让他们都走,“你们进去吧,我一个人在这里等就行了。”

    林逍和黄文斌以及其他几个同学便走进酒店。

    上电梯的时候,有个女生叫住林逍,“这是谁呀?怎么看着这么眼熟?”

    黄文斌立刻道:“林逍啊,你不认识了?”

    女生满脸惊讶,“哟!竟然是林逍,还真看不出来了,跟以前大变样啊!”

    与此同时,林逍也认出了她。

    这个女生名叫徐佳丽,同窗三年,基本没怎么说过话。

    因为徐佳丽为人大胆外向,喜欢万天翔那种富二代,对曾经老实巴交的林逍等人嗤之以鼻。

    徐佳丽穿着一件黑色紧身蕾丝连衣裙,红色高跟鞋,脸上画着浓妆,读书的时候她就爱打扮,现在更加肆无忌惮。

    林逍跟她不怎么熟,点点头就算回应了。

    徐佳丽也直接越过他,看向旁边的黄文斌,“黄文斌,我记得你现在在县医院工作是吧?上次有点事情准备找你,结果自己解决了,下次有事还得麻烦你啊……”

    小小县城,讲的就是人情世故,黄文斌爽快的回答:“有事说句话!”

    “是啊,咱们不像其他同学定居外地,留在河源的还是要互相帮衬,尤其像你和孟浩洋,一个在医院,一个在学校,以后免不了麻烦你们,平时有空多聚聚。”

    一群人有说有笑的走进包厢。

    “哇噻!一下子进来这么多俊男靓女,大家来猜猜这都是谁跟谁!”

    包厢里已经坐了10来个同学,看见他们进来,一个一个猜名字。

    “徐佳丽!还是这么漂亮,绝不会认错!”

    “陈阳,你小子现在越长越胖了,得注意控制一下体重啊!”

    “黄文斌!你这当了医生就是不一样,风度翩翩……”

    目光转到林逍,几个人都陷入沉思,“别急,我看着眼熟,名字到嘴边了就是说不出来。”

    旁边的同学大声道:“林逍!你是林逍对不对?”

    林逍点头,“对,是我。”

    “我猜对了!没想你变化这么大,记得你上学的时候个子不高,瘦瘦的还有点驼背,整天低着头不说话,没想到现在大变样了!”

    不管他们跟林逍关系怎么样,都不得不承认,林逍在一群人当中鹤立鸡群,妥妥的帅哥。

    同学们互相招呼落座,顺着刚才的话题聊了起来,“林逍,我记得你考上大学了,还没毕业吧?”

    “对,快了。”林逍回答道。

    “学的什么专业?”

    “计算机。”

    “哦,计算机啊……”

    听说他学的是计算机,谢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现在搞计算机有点晚了,行业都开始走下坡路,不是裁员就是找不到工作,我记得你那会儿学习比黄文斌还好,怎么没去学个医或者像孟浩然上师范,当个老师什么的,可比当程序员稳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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