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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大力主张“唯才是举”,却为何一个人才都没招来?答案很悲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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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常说汉高祖刘邦和光武帝刘秀都是时势造英雄,所以他们不到十几年就能统一天下创立王朝。而曹操为何征战三十余年都未能统一天下呢?因为他是个逆流英雄,经两汉数百年的经学发展与豪强政治,士族成为统治阶级已是大势所趋,可曹操偏要逆流而上,“开历史倒车”,想搞唯才是举,这条路自然注定艰辛。山西大学卫广来《求才令与汉魏嬗代》就指出,《三国志》自《诸曹夏侯传》以下所立魏臣91位传主都是赤壁之战以前就已被曹操收揽录用的,也就是说,在士族的阻挠下,曹操“求贤令”其实根本没有吸收到什么新的重要人才(注1)。他手下的寒族人才,大部分还是曹魏创业时期积攒的。

    从秦始皇到刘邦,从贾谊晁错到汉武帝,从董仲舒到王莽,从刘秀最后到曹操刘备,秦汉伟人们一代代前赴后继,与强大的地方利益集团与阶层固化做着不懈的斗争,但无论付出多大的牺牲,都无法阻止贫富分化和由此而来的封建式人身依附关系的固化,直到曹操刘备诸葛亮做最后之努力,仍然只是无用功,仍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中国向门阀世袭社会一路狂奔。

    也许,正是看到了曹操的艰难,曹丕终于选择了放弃抵抗,向士族妥协,批准了陈群以“德才充盛”为标准(这明显是针对曹操“唯才是举”精神的一种否定),而专从“衣冠士族”中拣选人才的“九品官人法”;司马懿掌权后,又主导了“州中正制”;终使世家大族垄断了“做官权”(注2)。此后数百年间,不管谁当皇帝都是“公门有公,卿门有卿”(《晋书·王沈传》),“贵仕素资,皆由门庆,平流进取,坐至公卿”(《南齐书·王俭传》)。而士族得此制度,却没有由此而更加积极奋发,反而由于功名利禄唾手可得而弃东汉清流之风,迅速败坏下去,成为了表面举止高洁,实际却浮华好利,且无骨气的虚浮之士,结果胡马南下,中原陆沉,士族逃往南方,继续与寒族武人合作,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的南方小朝廷。此后这个大分裂时代的历史,就是寒族武人与世家大族之间的拉锯战,且往往这些王朝第一代军事领袖还可以稍稍占点优势,到了第二代就只能将权力转入世家大族之中(其实三国时也是如此)。

    还是那句话,曹操和刘备虽然是一生之敌,但其实是同路人,他们都想逆天改命,恢复西汉的体制(注3),虽然他们最终失败了,但这些悲剧的盗火者,始终还是在这个阶层日益固化的铁笼中留下了一点希望的火种,让被禁锢在其中的寒族子弟们坚信,一个更加平民化的时代终将到来。

    在这种情况下,曹操对人才就有点不择手段,不惜代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了。比如曹操在第一次发布《求贤令》(210年)前后,看上了建安七子之一的阮瑀,就请他来做官,但阮瑀比较高傲,根本不理,曹操就不断派人去请,连连逼促,采取各种方法逼迫他赴任。阮瑀不堪曹操的骚扰,最后干脆躲进了深山。但曹操仍不甘心,竟命人放火烧山。阮瑀被逼无奈,只好出山为曹操效力,与陈琳一同负责起草朝廷的公文与诏书;真是大有晋文公与介子推之春秋古风。可惜阮瑀英年早逝,212年便去世了,未能再发光发热。但从阮瑀及其子阮籍、其阮咸(二人皆属竹林七贤)的诗文与作风来看,他们蔑视儒家名教,拒绝道德绑架,崇尚身心自由,显然深受曹操思想的影响。

    另外,曹操还有一个心爱的人才叫高柔,他本是袁绍的亲戚兼旧部,曹操占领冀州后,高柔投降,被任命为菅县县长。后来高柔的堂兄、并州刺史高干降而复叛,兵败被杀,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高干有参与,但曹操对他已起了疑心,遂改任他为刺奸令史。

    所谓刺奸令史,就是基层执法官,大约相当于一个法庭小庭长。《三国志》上说,曹操让高柔担任这个职务,就是想找个茬把他杀了以绝后患。因为法官每天都要断案,在断过的案子里找出几个冤假错案来还是不难的,到那时就有机会搞他了。

    但是高柔没有让曹操找到机会,因为他判案允当,所管理的监狱里也没有积压留滞的犯人,曹操对高柔慢慢有了好感。事情最终有了戏剧性的转变,据《魏氏春秋》记载,高柔平时工作很敬业,经常加班加点到深夜。有一次曹操夜里出巡,到高柔所在部门时,发现高柔“拥膝抱文书而寝”,曹操大为感动,解下自己身上的裘衣盖在小吏高柔的身上,然后悄悄离开了。真是铁血柔情,枭雄竟也有这般亲和的一面。

    第二天,曹操就升任高柔为丞相仓曹属,为曹操管理粮谷;没多久又升任颍川太守、理曹掾,一跃成为曹操的亲信心腹(注4)。高柔晚年还荣升太尉,进爵安国侯。

    此外,曹操还有一位心腹人才叫丁斐,出身谯县大族丁氏,可以说是曹魏的半个外戚(注5),又兼为人坚毅且有机变,兼通晓经济,富有谋略,故曹操深爱其才,信任有加,遂让他担任典军校尉,“总摄内外,每所陈说,多见从之”。真可谓又有才又得宠,本应前途无限,偏偏生性贪财无比,甚至干出了用自己家的瘦牛换公家的肥牛这种没品的事儿,结果被人检举揭发撤销了官职,曹操见到他,就跟他开玩笑:“丁斐,汝印绶所在?”丁斐也跟他开玩笑:“以换饼耳!”曹操大笑,对左右道:“毛玠(曹操手下人事主管)数次投诉此人, 欲令我重治,我非不知此人为官不廉,然我用人之道,唯才是举也。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我之有斐,譬如人家有盗狗而善捕鼠(注6),盗虽有小损,而完我囊贮。”于是赦免丁斐之罪,让他官复原职,听用如初。魏少帝时曹爽的重要心腹丁谧,就是丁斐的儿子。

    另外,曹操竟然还打过周瑜的主意,秘密派名士蒋干前去游说,可惜周瑜不从;并且也曾拉拢过太史慈,亲自写信给他,并于信件中暗夹中药“当归”,以为暗示,但太史慈也没理会。就算是诸葛亮,曹操也不惜试一试,修书一封,“奉上鸡舌香五斤,以表微意。”所谓鸡舌香,就是古代的口香糖,《汉官仪》规定,近前面圣,需“口含鸡舌香伏奏事”,曹操送礼鸡舌香,也就是暗示希望与诸葛亮一起口含鸡舌香,同朝为官。

    当然,诸葛亮肯定是不会领情的。曹操哪里想得到,早在十几年前徐州屠城时,少年诸葛亮就已与曹操势不两立,就算再曹操送多少香来,诸葛亮闻起来也是臭的。

    总之,曹操三发求贤令,其实并没有求来什么大才,最多只招到了一些文学热爱者,聊胜于无;曹操苦闷之时,便叫来这些文人雅士,与自己在铜雀台共饮欢宴,一整夜灯火通明,乐声悠扬,台下民众仰头见之,不由心神为之荡漾,眼前一切恍若天宫。而台上欢宴之人更是居高临风,飘飘欲仙,大家弹棋闲设,高谈娱心,并怜风月,任气使才,歌舞唱和,好不快活!尽兴之时,曹操竟然头伏杯案中,饭菜沾污了巾帻,仍不以为意,拾起旁边的如意,狂敲酒壶,及至壶边尽缺。其洒脱放荡,几近粗俗,全无“人主”之尊严。酒助诗兴,曹操熏然之中,忽而乐往哀来,怆然伤怀,只觉流光易逝,人生短促而大业未成,心中一股思慕贤才之情,有如明月高照,不可断绝,于是,带着几分思念、几分惆怅、几分躁动,几分寂寞,几分明媚与忧伤,几分壮志未酬,还有几分超迈,曹操吟出了一首诗经风格的乐府诗《短歌行》,此诗虽大量用典,但根在性情,胸怀磊落,跌宕悠扬,独步千古,于四言诗中独辟蹊径,极悲凉之致,为汉魏诗赋中巅峰之作: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惟有杜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草。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燕,心念旧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清代诗人沈德潜说:“曹公四言,于三百篇(指《诗经》)外自开奇响。”

    近现代历史学家范文澜则说:“曹操是拨乱世的英雄,所以表现在文学上,悲凉慷慨,气魄英豪。特别是四言乐府,立意刚劲,造语质直,《三百篇》以后,只有曹操一人号称‘独步’。”

    古今学者多主张诗乐合一(注7),无论诗经,还是乐府,往往是可以拿来唱的。就像我们前面说的,曹操本人也精通古琴与清商乐舞,拥有极高的音乐造诣,他的很多诗估计就是他自己唱出来的(注8)。

    可以想象,就在那歌舞升平、灯火通明,宫殿憧憧,恍如天宫的铜雀台上,曹操于宴后思慕贤才,引吭作歌,伤心自舞,意态熏然,雄姿英发,歌罢杯倒,如入仙境。此时的曹操,已经年过五十,但他仍然精神抖擞,目光炯炯有神,仿佛岁月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他站在铜雀台的中央,俯瞰着台下的群臣和宫女们,心中充满了感慨和自豪。

    在这个辉煌的夜晚,曹操感受到了自己的权力和荣耀,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他知道,作为一个伟大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必须不断地追求进步和发展,才能让国家更加强大。同时,他也明白,只有拥有更多的人才,才能实现这个目标。因此,他在这个晚上,向天下发出了招纳贤才的信号,希望能够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前来投靠自己,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殿外,月明星稀,清风夜起,悲笳微吟,弦音袅袅,群臣通晓诗味者,皆已泪流满面(注9)。

    这正是:不是英雄,不读“短歌”;若是英雄,又怎能不懂寂寞?天下间真正懂我的人,会明白我的忧虑;不懂我的人,则只会问我到底在追求什么。我就像那离巢的鸟儿,盘旋飞翔,却找不到可以栖息的枝头。抬头望着那高远的天空,心中不禁感慨,究竟是谁让我如此落寞?

    另外一边,孙权为了孙刘联盟,竟把长江以南的半个南郡双手奉上,并将自己的亲妹妹孙尚香也嫁给了这几乎能做他们父亲的刘备。原来,就在这一年,刘备的嫡妻甘夫人刚刚去世了,对于这个机会,孙权可是拿捏得死死的,他觉得刘备已经年近半百,又没有正妻,如果将自己的妹妹嫁过去,一来可以巩固孙刘联盟,二来还可以让自己的妹妹有个好归宿,毕竟刘备可是当时天下数一数二的英雄人物,而且如今还占据荆州,未来更是不可限量。于是乎,孙权便向刘备提出联姻之事,表示愿意将自己的妹妹孙尚香嫁给刘备,以表诚意。

    要说这孙尚香可不是一般女子,她自幼习武,性格豪爽,容貌出众,可谓是才貌双全。而此时的刘备已年近半百,虽说事业有成,但在感情方面却是一片空白。当听到孙权要将自己的妹妹许配给他时,刘备心里自然是十分高兴的,心想这可真是天上掉馅饼啊!于是,刘备欣然答应了这门亲事。就这样,一场盛大的婚礼在东吴举行,刘备和孙尚香正式结为夫妻。

    俗话说:“升官发财死老婆”,孙权本想刘备年纪大了,妹妹年轻貌美,定能给咱们刘皇叔一个幸福晚年、最美夕阳红的。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孙尚香虽然嫁给了刘备,但她心中始终牵挂着娘家东吴。此外,由于两人年龄差距过大,孙尚香对刘备的感情也是复杂的。因此,这场婚姻注定充满波折。

    没想到吧,孙权赔了夫人与半个南郡,这是他主动的,是他自愿的。这就是枭雄与凡人之间的差距,舍得舍得,有舍才能得,那半个南郡,就当是嫁妹的嫁妆吧,等北方的威胁小了,咱再加倍要回来!

    看来,这孙权才是玩斗地主的行家呀,他心里很清楚,这种游戏必须两个农民才能打得过地主,一个农民再强也不行。

    可是,周瑜却气得火冒三丈:自己花了一年多时间与曹仁硬拼,亲冒矢石还中了一箭,才好不容易拿下江陵这一片地方,屁股还没坐热居然给了刘备!?结果没多久,周瑜便因箭伤加重病逝了,看来罗贯中演义的也有些道理,周瑜的确是气死的,不过不是被诸葛亮气死的,而是被刘备和孙权联手气死的。

    周瑜死后,东吴鹰派没了主心骨,鸽派的鲁肃上台主政,孙刘联盟于是变得愈发稳固了。

    其实孙权也有自己的小算盘,把南郡借给刘备,则长江西线就变成了刘备主抗曹操,这样他就可以躲在后面从容经略交州了,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孙权以鄱阳太守步骘为交州刺史,向刘备借道过境,率军进入岭南,诱杀苍梧太守吴巨(吴巨向为刘备盟友,步骘竟得以杀之,显然孙刘之间已有默契),威震五岭,交州豪强士燮乃宣布归附,并将儿子送往吴国为质。北方战乱之后,大量百姓南迁,特别是交州,又没经过战乱,这可是一片沃土。所以说孙权可不是那傻傻的老好人,以一个南郡换取一个交州,且在舆论上占据了高点,孙权这笔生意做得只赚不赔。

    另外一边,当曹操听说了孙刘这笔生意之后,惊得落笔于地,半晌说不出话来,这段时间,他也曾分别写信给刘备、孙权挑拨离间,并多派间谍活动,希望能拆散对方,但都没能成功,如今孙刘联盟感情正欢,看来短期内是难以奏效了,如今之计,不如转换跑道,向西攻略,去跟马超韩遂这帮西北汉子玩玩儿,若能再趁势拿下汉中、益州,从长江上游威胁孙刘,则可尽数挽回赤壁颓势。

    同样是面对惨败,袁绍是一蹶不振,窝囊而死;曹操却是云淡风轻,反躬自省,从容进取,努力而不强求。

    其实遇到惨败没关系,没有谁永远顺风顺水,关键是惨败之后的心态。心态决定结局。所以曹操即便一战输掉底裤,仍能帅气爬起,风华绝代,而在历史之舞台中,仍不失一伟大人物。

    注1:民间的文学家虽然不懂军政战略,但也意识到了曹操的尴尬状况,在《三国演义》的前身元代《三国志平话》中,曹操于赤壁之战后,就说了一句非常可怜的丧气话:“孙权有周瑜,刘备有诸葛,惟有吾一身!”然后求贤若渴,遍访人才,结果找到了一个号称“江下八俊”的抚琴仙长,“似太公、子房之人”,你猜此超牛神人是谁……蒋干!

    注2:据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略论稿》研究统计,建安时期是南宋以前寒素任官比例最高的时代,高达565,不仅远超汉代平均水平(244),甚至超过了科举发达的唐初(29)与北宋时代(461),可惜这个数字到了曹魏前期(魏文帝与明帝时期)便跌到了368(仍比汉代高一大截),到了曹魏晚期(曹芳即位后)则跌到了153,到了西晋则进一步跌到了122,至东晋中期则跌到了历史最低水平18。

    注3:事实上,曹操《求贤令》的精神内核正来自汉武大帝的《求茂才异等诏》:“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汉武帝的汉家制度,就是要广泛吸纳天下各阶层人才,杜绝豪强大族对政治的垄断。

    注4:颍川郡本就是是东汉大郡,其太守上朝的班序在各郡国守相之上(见徐天麟《西汉会要》卷三十七《班序》)。汉末争霸,颍川更是曹魏的基本盘,此前担任颍川太守的,是夏侯惇。而理曹掾则是丞相府属官,主理曹,掌刑狱。

    注5:谯县丁氏与曹氏世代联姻,曹操的父亲曹嵩之妻,便出身丁氏(后追封为太王后),曹操的原配夫人,也是出身丁氏。

    注6:在汉代,狗拿耗子并非多管闲事,现今出土的汉代画像砖上,就有此图。以猫捕鼠,那是后来印度和尚引进的技术。

    注7:如《墨子·公孟篇》云“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南朝钟嵘《诗品序》称“古曰诗颂,皆被之金竹,故非调五音,无以谐会”。清人俞正燮《癸巳存稿》谓“诗不可歌则不采矣”。顾颉刚对此亦有专文《论<诗经>所录全为乐歌》(见《古史辨》第三册),徐中舒亦有文《豳风说——兼论<诗经>为鲁国师工歌诗之底本》。

    注8:王沈《魏书》:“(曹操)登高必赋,及造新诗,被之管弦,皆成乐章。”南朝钟嵘《诗品序》:“三祖(曹操曹丕曹叡)之词,文或不工,而韵入歌唱,此重音韵之义也。”

    注9:明末女诗人吴琪在曹操评《短歌行》时说:“从来真英雄,虽极刻薄,亦定有几分吉凶与民同患意;思期与天下贤才交游,一定有一段缱绻体恤情怀。观魏武此作,及后《苦寒行》,何等深,何等真。所以当时豪杰,乐为之用,乐为之死。”(《六朝选诗定论》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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