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偶接私活
说着她拉上夜清,就准备离开这个尴尬地地方。
又想想,她既然要立这个诚信地人设,就要立到底,毕竟昨日说了,今天再写,那她可以写新的啊,她又没说再写是继续写这首。
因而夜峦又折返,叫那位还在原地等着的代笔小哥帮她代笔,还不忘给了他十两银票。
今日整个就一散财童子,有钱,诚信,大方,有才华。
人设立好了,后面赚钱做生意什么的,就好做多了。
既然短时间内还回不去,不如先搞实业,多赚钱,自己体验一把富婆的感受不说,还能让昼玄和夜清以后生活无忧。
还有,她最大的私心,有钱了,等她救出来刘患,就可以给他最好的生活,让他好好活着。
想到此,她这个人设,是必须立好了,今日事成扬名,后面做生意,就简单多了。
“我昨日说了再写,不是说再写这首,而是要再写一首新诗:
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她慢慢背,他慢慢写,众人慢慢品。
这首超过八句,不是必考的,她为什么会背?
因为她喜欢李白呀,玩了六年李白,才拿到银标,她也不好意思说自己是野王,队友经常夸她孝顺,就知道在野区给她妈妈采灵芝。
队友还让她打开语音,想必都是想开麦夸她,哎,可惜她这个人啊,太谦虚了,从不开麦接受别人的赞扬。
她太喜欢李白了,他的每一句台词都查地明明白白的,还为此背了整首诗,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谁听了不迷糊。
她正沉浸在对野王的幻想中,只听得周围嘈杂四起。
“真乃,奇人也。
“年纪轻轻!年纪轻轻!竟然!!!”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老朽惭愧,老朽枉读书了”
夜峦趁着他们议论赏析,带了昼玄和夜清就先跑了,可算过了这一关,这样的事儿以后少来吧。
他们好不容易跑了出去,楼里还是热闹非凡,夜峦将剩下的钱拿了一些给了夜清,其余的还给了昼玄。
“你小子,哪来这么多钱?”
“偶接私活。”
…………
“6…云戬手下你还敢接私活啊,真有你的。”
“王爷不管这些,我们只要做好王爷吩咐的本职工作,其余时间做任何事,只要不影响王府的声誉,不影响王爷的利益,都可以。”
“我猜地果然没错!云戬这方面还真是可以!所以我已经做好准备,接下来,我要称王称霸肆意妄为哈哈哈哈,我迟早都是大富婆,你们跟着我,保证你们以后花不完的钱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