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与阿娄的过往
叫豆豆的这个高挑瘦弱的白净书生是阿娄,盛豆士的其中一个前任。
他们的相识很偶然,是在当时的某个八卦大会上,盛豆士一眼就被对方在留影石里忧郁的气质所吸引。
在你来我往的暧昧游戏中,两个都喜欢叽叽喳喳的又都喜欢伤春悲秋的人慢慢走在了一起。
见面的地点也比较有趣,是盛豆士从未去过的地方,比她家更加繁华的云城。
“早就听闻云城繁华热闹,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盛豆士虽然说不是第一次出远门,但是一个人第一次跑这么远来见陌生的友人,属实是第一次。
“这是当然,我们云城在全国可是数一数二的大都市,是由三座城池合并而来,豆豆可知道是哪三个城市?”阿娄自豪的一挑眉,看着盛豆士脸都红了。
“嗯,嗯,是哪三个呀?”盛豆士心道这小年轻还真会撩人,手都直接搭自己肩膀上了,又不好意思推开。
“一个是云口,一个是云阳,一个云中。三城合一,故名云城。不然,我们怎么会仅次于都城和南阳王所在的领地。”阿娄骄傲的介绍着自己所在的城市。
“那阿娄打算如何款待我呢?今天去哪玩呢?”盛豆士跃跃欲试,拉着自己的包袱的手紧张的搓了搓。
“那个,豆豆,我看你背这个包也挺累的,要不,我帮你背吧,我经常帮女生背包的,没关系的。”阿娄热情的伸手作势要把盛豆士手里的包袱背过去。
可是,作为一个警惕心十分强并且没啥钱但是又害怕别人抢自己钱的穷酸医修,盛豆士是怎么也不肯把包袱给对方。
“不不不,不了,我不习惯把包给别人背。而且这个包挺轻的,不用你帮我背啦。”盛豆士全身上下都写满了决绝,手心虽然冒汗了,但是还是死死攥紧了包袱。
不是她防人之心,实在是之前和钟不二那个孙子在一起这么多年被坑过,每次和他出去一起游历或者游玩,自己总是会掉首饰或者其他什么贵重的东西,后来她就学聪明了,再也不穿值钱的衣服或者首饰跟他出门了,这才稍微好了一点。
后来回想起来,估计自己的首饰和装备都是被美其名曰喜欢心疼自己包袱重的钟不二给偷了。
所以后来,他投奔了隔壁峰头的丹峰峰主的女儿的时候,她还有一种舒了一大口气的感觉,可算把这个小偷给送走了。
不枉费她装喜欢他的兄弟送了一大包保暖丸,还每日里故意在他眼皮子底下问候新来的那个俊俏的小师弟。
装喜欢花心大萝卜其实也很累的好么?每天从早到晚的从她们医修门再翻山越岭去他们土门也是要力气的好么?活生生让她一个月瘦了一个两个尺码,过年父母给买的新衣服差点没办法穿上去。
言归正传,这边还没买得起修真介子的盛豆士只好背着包袱和一脸好客的阿娄开始了他们的第一天云城之旅。
她记得,她们一起去了云城的碑林、夜市小吃街、看了春日里的浪漫白色樱花,还去放了荷花灯,看了从来没见过的吹糖人,坐了凡人界最大的渡船,还一起去看了云城最有名的藏品——那把珍藏千年却不腐朽的宝剑,清月。
“传说中的清月宝剑是当时的云城王的随身宝剑,陪伴他度过国破家亡并且东山再起的时光,它削铁如泥,传闻是他当时的王后明月为他血祭所出炉的当世最厉害的宝剑,据说连那些修仙派都不一定能够驾驭的剑,只有凡间的人皇才能驾驭它。”
盛豆士又不是剑修,对于这些历史是不是很感兴趣的。
但是,在展厅里看到那把几千年都未曾改变青绿色光芒的宝剑的时候,她的眼睛不由自主的湿润了,就很奇怪,那把剑,似乎里面有个人在叫她:
“清月,清月,来呀,清月~”
“看来你是看糊涂了,肚子饿不饿,我带你去吃我们这里有名的烧梅。”阿娄推了推看迷瞪眼的盛豆士,自然而然的拉着她离开了展厅。
后来,后来他们共度良宵以后,因为云城距离医修门实在是有点远,阿娄总是推说有事,两个人就自然而然的断了联系。
距离上次一起吃饭都是八年前的事情了,看着眼前这个笑容仍然明亮的阿娄,盛豆士有点迷茫。
不是,她好像并没有告诉他自己的住处在哪里吧?他到底是从哪里知道她的地方还居然还找过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