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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好吃懒做的小懒汉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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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浔舟按下心里的不耐,笑着和盛南知道别。

    他方才问了盛南知的名字,现在已经厚着脸皮叫对方的小名了。

    “吱吱,若是无聊,可以随时来我家做客。”

    盛南知笑着答应,礼尚往来地回了句。

    “也欢迎你随时来家里坐坐。”

    江浔舟眼睛亮了一下,立马顺着杆子往下爬。

    “过两日怎么样?我能去你家做客吗?”

    前两日他先出去找找那个褚砚清,做做样子。

    免得传到京城那帮人耳朵里,又说他不务正业。

    盛南知笑容僵了僵:我只是客气一下啊。

    话毕竟说出去了,盛南知只好不情不愿地假笑,“当然可以。”

    江浔舟勾了勾唇角,心情大好地离开了。

    盛南知吃了两块就不舍得吃了,剩下的打算给水生和顾远山尝尝鲜。

    毕竟这一盒点心贵得要死,寻常人可是吃不起的。

    不过他不能直说是给二人留的,只能故作嫌弃地说自己不爱吃。

    水生回来时,看着桌子上的烤鸡与糕点,一脸惊讶。

    盛南知说,“烤鸡是顾大哥给你的,说让你尝尝口味如何。糕点是新搬来的那家人送的,我尝了尝,实在不爱吃,给你吃吧。”

    顾远山能有那么好心?他不会在烤鸡上下毒吧?还是说送这个过来只是为了挑衅自己?

    水生围着烤鸡转了好几圈,也没看出什么名堂。

    他是真不想吃情敌送的东西,但是吱吱在这,见自己不吃肯定会以为自己不识好歹,只好不情不愿地拧了个鸡腿吃。

    ……还别说,顾远山烤的居然还真挺好吃,外酥里嫩的,好像比自己略胜一筹。

    这样可不行,他不能在任何事上落了顾远山的下风,下次他一定要偷学到顾远山烤鸡的手艺。

    水生愤愤地吃了一大口。

    为了转移注意力,他又提起了新搬来的那户人家。

    盛南知只了解一二,“听说是邻镇来的公子,来锦绣村好好读书的,身边有好几个小厮伺候着,一看便是富贵人家。”

    他的语气有些羡慕,“若是我也有那么多人服侍就好了。”

    水生知道,吱吱以前便是小少爷,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因为家道中落才辗转来到这个小山村。

    所以他并不觉得盛南知说的话有多不可思议,本来就是养尊处优长大的,懒一点怎么了?他就愿意宠着他。

    水生放下鸡腿,认真地盯着盛南知的眼睛,允诺。

    “吱吱,我保证,我会努力赚银子,重新让你过上以前的日子。”

    盛南知扫了他一眼:最近不是和主角攻打得火热吗?听这话头,还没厌恶自己呢?

    看来还是自己作得不够。

    盛南知轻咳一声,昧着良心使劲打击他。

    “你别说大话了,就你每月赚的那点银子,也就是勉强够我们的日常开支。单单靠你,再过几百年,我也过不上人家那种日子。没本事便是没本事,就别痴心妄想了。”

    他就差指着主角受的鼻子骂他没出息了。

    盛南知说完都不敢去看主角受的表情,心里偷偷打自己的巴掌。

    唉,我可真不是个人呀。

    果不其然,他的话音刚落,渣攻值就增加了。

    【渣攻值+2。】

    水生垂着头,看不清楚表情。

    盛南知猜测,他现在心里肯定不好受,估计在偷偷骂自己。

    他却不知,水生心里确实不好受,但并不是生了他的气——而是觉得自己确实没本事。

    心悦吱吱的人很多,就他所知的,顾远山算一个,那个宋方旬算一个。

    宋方旬自不必说,家境殷实,同吱吱还是竹马竹马的情谊。

    顾远山虽看着没那么有钱,但是毕竟也是锦绣村的人,在这里有田有房,家里布置得干净雅致,看起来也不像个缺钱的主。

    算来算去,只有自己是个外来人,不仅住着盛家的房子,每日也赚不了多少。

    吱吱说得没错,靠他目前的状况,再过一百年也过不上那种富贵日子。

    他怎么样才能很快赚到很多银子呢?

    …………

    江浔舟盯着纸上的画像,愁眉不展。

    上面的人正是他要找的人——褚砚清。

    他今日去清河镇的其他村子转了转。

    偏偏他还不敢大张旗鼓地调查,只能采用笨法子,一个一个地询问。

    只是结果并不乐观,一点关于褚砚清的消息都没有。

    江浔舟烦得要死。

    他舅舅说了,若是找不到对方,他也就别回去了。

    江浔舟的舅舅就是大靖的当今天子。

    褚家常年镇守边关,保佑着大靖边塞的安定,天子很器重他们。

    那一年,褚父打了胜仗,带着小褚砚清回京面圣。

    庆功宴上,天子多喝了几杯酒,高兴之余乱点鸳鸯谱,要给褚砚清和江浔舟定亲。

    虽然两家谁都没表态,但是君无戏言,京城的世家们都默认了这门亲事。

    若说其中最不乐意的,便是两个当事人。

    褚砚清说自己的心思都在边塞,心里并无那些儿女私情。若不是褚父揪着他,他当时怕是就要上去请天子收回成命了。

    江浔舟觉得褚砚清就是在找借口,什么心在边塞,他就是看不上自己。

    当自己看上了他似的,小小年纪便长得五大三粗的,皮肤黑黢黢的,一看就是个没脑子的莽夫。

    用现在的话来说,江浔舟就是个颜控。没他好看的他看不上,比他好看的他嫉妒,褚砚清就是前者。

    别说褚砚清了,就是京城那些世家小姐或是公子,他一个看得上眼的都没有。

    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在一个小山村,对一个小汉子一见钟情。

    对方身上穿着葛布麻衣,但是根本遮掩不住那张脸的好颜色,看得他心跳加速。

    见到对方的第一眼,他连两人以后过继几个孩子都想好了。

    一男一女,男的随他姓,女的随吱吱姓。

    可是在此之前,他必须得找到褚砚清那个冤家。

    因为他舅舅说过了,若是自己能将对方平安带回来,他就考虑取消二人的亲事。

    若是找不到,他也别回京城了。

    因为褚砚清很小便跟着他爹去了边塞,江浔舟早就不记得他长什么样了,所以才比对着画像找人。

    他没想到,褚砚清这么难找。

    照这样下去,心上人怕是都结婚生子了,自己还得和姓褚的绑在一起。

    可真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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