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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I - 16)建瓯旅店柴夫困,公社田园地豆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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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携带着背包,跟随古田的干部来到了建瓯旅社。他们为我们安排了住宿,并嘱咐我们不得擅自离开,所有的食宿费用均由干部承担。

    旅社的大门两侧,各有一名民兵背负着长枪,警惕地守卫着,不允许我们这些聚集在旅社内的人踏出大门半步。有人抱怨道:“我们只是出来打工挣钱,并没有犯法,为何要如此严密地看管我们?”还有两人在低声交谈:“我们才刚到伐木场工作两天,就被带到这里,已经三天了。”

    我渴望上街游玩,毕竟来到建瓯县,若连街道都未曾踏足,未免太过遗憾。我对守门的民兵谎称肚子疼,需要外出购买药物。民兵见我年轻,便放我出去,并嘱咐我尽快归来。

    我漫步在附近的街道上,希望购买一件新衣以替换我那已经破损的旧衣。这件旧衣是我在家乡砍木棍挣钱时,通过堂伯的介绍,从一个广东人那里买来的。堂伯见有适合我穿的,便让我买了两套“青年装”,共花费了12元,另外还花了3元买了一双旧皮鞋。这两套衣服陪伴了我一年多,如今已经破损不堪。

    我走进一家服装店,目光被一件中山装吸引。这件衣服可以议价出售,而且是店里唯一不需要布票就能买到的成衣。我试穿了一下,虽然有些大,但穿上它,我仿佛成了电影中的八路军武工队员,心中充满了自豪和成就感。最终,我以10元的价格买下了这件衣服,这是我第一次用自己打工挣来的钱购买新衣。

    当我穿着新衣回到旅社时,几个古田人好奇地询问衣服的来源。我如实告诉了他们,他们听说可以不用布票就能买到衣服,感到非常惊讶。有两人请求我脱下衣服让他们试穿,结果非常合身。他们对我说:“你还是孩子,衣服太长,不适合你。我们穿上这件衣服,倒有几分国家干部的模样。”他们愿意多付5元钱,希望我能将衣服转卖给他们。我拒绝了,表示可以带他们上街购买。但当我们再次试图出门时,被民兵拦下,要求我们在旅社内等待。

    两天后,古田的干部租了一辆大客车,将我们30多位外出务工人员送回了古田。到达古田后,我们被安排住在县城附近的罗华村的一座大厝里。我们在地上铺上稻草,这就是我们的床铺,门口依然有民兵背着长枪站岗。

    公安局的民警逐一审查我们,询问我的姓名、年龄、家庭成员和家庭住址等信息。我回答得流利自如,民警问我:“你才15岁就出去打工,为什么不好好在家读书?”我回答:“在家吃不饱,出去打工才能有饭吃。我也想继续读书,但没有人供我读书。”

    杉洋公社的5个外流人员都被集中在这里,公社派干部带我们回去,要求我们义务劳动几天。我是杉洋村人,家就在附近。我提出晚上回家睡觉,白天来公社干活。公社干部同意了,我挑着行李回到了家。而其他4人来自杉洋下半乡,他们的家离公社有几十里路,只能留在这里过夜。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出门打工,近两个月的集体生活让我体会到了打工的甜头。有大米饭吃饱,有工钱领,还有大哥的关照,这是多么美好。虽然外流被集中看管了两次,共10多天,但我觉得这比回到家要幸福快乐得多。我在家没待多久,就去了公社和大家聊天,了解当前的形势。

    第二天一早,我洗漱完毕,去公社吃早饭。公社安排我们到杉洋下溪围坝田园挖花生。我们边挖边吃,5个人挖了半天,才挖了两土箕花生挑回公社。有人因为吃太多花生,消化不良导致拉肚子,公社干部只好带他去卫生院看病。

    义务劳动5天后,公社干部通知所属大队把人领回去,问我属于哪个生产队。我说:“我才15岁,不是劳动力,不属于哪个生产队,你们把我叫回家,对我实在不公平。”公社干部说:“那就通知杉洋小学领你回去读书。”我说:“我很愿意去读书,可以在公社食堂继续吃饭吗?”公社干部说:“这不可能,你还是回去吧。”

    回到家里,我看到无柴无粮的厨房,黑锅冷灶,锅盖上积满了灰尘。此情此景,让我内心无比难受。我已经长大,可以靠自己的双手自食其力,为什么还要把我叫回来?无奈之下,我重返生产队。队长没有追问我外逃打工的事,让我去总务处领当月36斤饭票、15元菜票,吃完饭参加集体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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