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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章惶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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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子猛地抬起头来,看着我冷若冰霜的脸。

    “哎,别生气啊,开个玩笑嘛!”

    他承认了。

    那时他坐在我后面,做这种事没谁比他更方便了。

    害我白白地把王二揍了一顿,王二当时就说了不是他,可是我居然没有相信他,不仅揍了他一顿,还跟他割袍断义。为这事我一个多月没搭理他,他天天来我家楼下喊我,可我没给过他机会释怀。我是认定了,在他眼里,我万宁就是一条狗。

    在麻子眼里,我也是一条狗,一条随时都可以打的落水狗。

    如果不是在图书馆,我这会儿肯定英姿飒爽地把他也按在地上摩擦再痛打一顿。

    我什么也没有说,起身便离开了阅览室。

    出了图书馆,我蹲在太阳底下,突然就泪流满面。

    我冤枉了王二那么多年。

    我一直认为那是王二的恶作剧。

    竟然不是王二,自始至终都不是王二。

    王二怎么会骂我是条狗呢?

    我摸出手机,翻到王二的电话号码,拨了出去。

    我要亲口就这件乌龙事件向他道歉。

    但是电话里的女人告诉我:“你所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空号?空你大爷的!

    前天晚上他还给我打电话来着!

    我继续拨打那个电话,依然,是空号。

    我突然意识到,他注销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注销电话号码玩失踪?

    我抹净脸上的泪水,放声大笑起来。

    神经病,那都是别人玩剩下的。

    我打开手机qq,找到他,现在这是我唯一能找到他的途径。

    是老万啊:你在哪?出来谈谈,我在江边码头等你。

    我快速地打出这行字,但是,他的头像是灰色的。没有任何回应。

    王二从来不会不回万宁信息的,今天周末,他要不在上网,要不在陪万宁。可是他既没有陪我,也没有上网。

    我离开图书馆,往家的方向回去,直接去了江边码头。

    是老万啊:我现在就在江边码头,你出来。

    王二没有回应我。

    那个下午,我在江边码头,一直等他,直等到天黑了,码头的路灯,一盏盏地亮起来。我还坐在码头,吹着凉凉的风,照着冷冷的灯,天上的月亮也冷冷地看着我。

    等一个人,从古至今都是那么地难。

    我没有等到王二,吹了一下午的江风,回到家就倒下了。

    这下,我是真的把自己折腾病了。

    我蜷缩在被子里,发着39度的高烧。烧到迷迷糊糊,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胡话。

    在这个孤独的城市,我兵慌马乱地活着。

    这下,我是真的像一条狗了。

    一条流浪狗,独自舔着伤。

    窝在被子里,滚烫得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

    我的床靠近窗,彼时,我像一条濒死的鱼一样地躺在床上静静等死,月亮正温润地照着我火红的脸。

    窗外传来像猫儿哭一样的叫声。

    是一个女人的叫声,痛苦又快乐的叫声。

    我把自己蒙在被子里,紧紧地捂着耳朵。

    我被架在火上炙烤,浑身滚烫像一块烧红的炭。

    迷迷蒙蒙之际,我扒光了自己,只穿着薄薄的内衣,晒着月光,希翼月光能让我凉快一些儿。

    《惶惑》

    谁也看不清

    那面具下的脸

    经历那场白色而荒芜的流亡后

    我们又该何去何从

    我的爱和你大不同

    我爱的是那天上的太阳

    无论它怎样孤独寂寞

    日暮时分

    我都会为它掌一盏明灯

    我看着它走下那华丽的马车

    悄悄爬上他的额头

    语言不过是一种苍白的装饰

    就在那个清晨

    他自诗中陨落

    眉梢带着落寞

    我们从未走出惶惑

    时间的脚步

    在窗台缀满蛛网

    我们的日子是太阳脸上的芒

    无论生活怎样褴褛

    总有光 照耀四方

    ……

    那个清晨,陈烟在我枕畔醒来,脸上带着淡淡满足的笑意。我相信,他是幸福的,不是惶惑的,惶惑的永远是我。

    我把他当作太阳一样来爱着,无论是晴天还是雨天,他都是我心中明亮温暖的太阳。

    我隐约感觉到他心中笼罩着一缕看不见的黑影,但是我猜不透他,便自以为是地在自己的部落格里写下这首《惶惑》。

    那时,我还年轻,还很意气风发。

    写的那些无关痛痒无病呻吟的句子,有人赞叹,有欣赏。

    那时,我正青春年少。

    那时,写下那些文字时,我便隐约勘破了我的命运。

    我一心爱着的那个人,心里装的并不全是我。

    如今,我的太阳落山了,我的世界沉沦了。

    四处都是无尽的黑暗,四周都是散不去的浓雾。

    我被裹挟在密不透风的蛛网中,喘不过气来。

    陈烟,你是那个戴着面具而活的人。

    我不是,我就是我,真正的自己。

    ……

    半夜,我渴得嗓子直冒烟。

    迷迷瞪瞪地爬起来倒水喝,掀开被子,才发现自己好好地穿着睡衣,额头上还贴着退热贴。

    我明明记得,我把自己扒了个精光。

    我可能烧糊涂了。

    我倒了杯热水,水太烫,又兑了半杯凉水。咕咚咕咚喝完一大杯水,靠在冰箱上,虚弱得像马上要翘辫子似的。

    不知道还能不能熬过今夜。

    习惯性地拉开冰箱,一眼望见冰箱最上层放着一瓶布洛芬。脑壳突突地疼着,我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买了退烧药放在冰箱里了。

    我的大脑空得像地震后的城,满是凌乱与伤痛。

    浑身上下烫得发抖,疼得发颤。

    我扶着墙试着慢慢挪回卧室,走到门口时便咚地摔倒在地,不省人事。

    国外有一则新闻,一独居老太太,死了三个月才被人发现。

    如果那晚我就这样死了,大概得要一星期才会被人发现吧!

    人类为什么要寻找一个灵魂伴侣常伴吾身呢?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当你病得爬不起来,好歹有人给你倒杯水送下药,好歹有人送你就医,你不至于就那样不明不白地死去。

    在这座城市,我没有别的朋友,除了狗皮膏药一样粘着的王二,除了不辞而别的陈烟,一个可以依托的人也没有。

    我本以为自己是钢铁侠,我做事果敢,走路如风。

    老子用不着跟谁撒娇卖萌嘟嘟嘴,老子冰箱里甚至一颗药都没有,因为老子都不生病。

    我可是每天跑十公里的人,我怎么会生病呢?

    但是事实证明,那天我确实病得差点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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