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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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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点很近,胜利就在前方。

    跨过前面那一步,越过门槛,考验便算是圆满通过了。

    但抽筋这种事吧,遇上了真要命,右腿好像生出了独立的生命意识,不听林芷澜的使唤,在那儿不受控制地抽痛。

    抽筋的痛,是往心里钻的那种痛。

    光靠理智是不能控制的。

    眼看计时的香快要燃尽了,林芷澜又疼又急,满头大汗,快把她疼跪了的右腿一动不动。

    她有些绝望地闭了闭眼。

    她可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啊!

    “啊!”

    在最紧要的关头,出现了一股力度恰好的推力,可能是姜烛推的,也可能是姜烛的前胸撞到了林芷澜的后背。

    林芷澜毫无防备,一声惊呼,栽了出去。

    坏消息是摔得四仰八叉,旁观的人们压抑着捂嘴低低笑话她。

    好消息是,这么一推一摔,使她摔到了外面,正正好好地迈过了那一步之遥,也彰示着,林芷澜通过了考验,是位被众人接受的刑狱司监史了。

    “小姐,您没事吧?有没有摔到哪里?”月满揪着心,七手八脚地要扶她起来。林芷澜交代了,忙公职的时候,不用很浮夸地叫她“长公主”“殿下”一类的,为官不能太张扬。

    “没事……就是,我腿抽筋了,月满,快,快帮我按按。”林芷澜有气无力地呻吟。

    在大功告成之后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尽情地释放恶心、紧张等多种情绪。

    不过,姜烛的力度掌握得刚刚好,帮她越过了咫尺远近的坎,还懵圈不伤脑。

    就是不知道他是故意的,还是故意不小心的。

    林芷澜心情复杂地扭头对上姜烛平静无波的眼睛。

    姜烛道:“不好意思,你走太慢了,我没控制好速度撞着你了。”

    该领他这个情的。

    姜烛的态度又拒人于千里之外,甚至是不屑伸一把手扶她一下,林芷澜心里一梗,无言以对。

    还好身边有个捧场王墨书。

    墨书赚得盆满钵满,简直是最大的赢家,他揣了满怀的银票心情大好,带头鼓掌道:

    “好!让我们欢迎新上任的刑狱司监史林芷澜大人!”

    “欢迎!”

    “恭喜恭喜!”

    “可喜可贺啊,大人往后多多关照。”

    果然人的本质就是人云亦云。

    先前不乏想看林芷澜笑话的小官差小杂役,被墨书带头喝彩,大家的情绪都调动了起来,纷纷拱手说一些客气的贺词。

    林芷澜笑逐颜开,抽筋的那个麻痛劲儿还没过去,她半歪在月满身上,被月满撑着,还打起精神和每一个向她祝贺的人微笑点头致意。

    心里也美滋滋的。

    这一次,她是靠自己的本事获得了众人的称赞呢!

    而不是源自她长公主的身份,才被人们众星拱月、阿谀奉承。

    好像她本身的价值,第一次被人看到,大展光彩。

    连“刑狱司监史大人”这个称呼听起来都比“长公主殿下”顺耳。

    而姜烛似乎很喜欢在这种大家嘻嘻哈哈氛围良好的时候做泼冷水的冷面领导。

    他开口道:

    “一个个都很闲么,手上的案子还不够多么。”

    是姜烛特有的把疑问句说成陈述句的语气,更有种讽刺感拉满的真诚。

    众人噤声,不敢多言,作鸟兽散,继续去忙各自的事。

    静悄悄得像无事发生。

    姜烛取出一个长颈白瓷小药瓶,递到林芷澜面前:

    “这是特制的药油,回去后倒在抽筋的地方按按,对经脉有好处的。”

    林芷澜生出了一股没来由的不爽,梗着脖子没接,只是嘴上说着多谢东伯侯。

    有眼力见的墨书顺势一把接过,不让姜烛尴尬,笑眼弯弯,和月满一左一右地架住林芷澜,送她回房间休息。

    姜烛转身拂袖道:“再休息一刻钟,一刻钟后,议事厅办案。”

    并不在乎林芷澜的冷待。

    只当她是一片飘走的云彩。

    林芷澜的脑子拧成了一股麻花,思绪缠绕在一块。

    她想不通、看不透姜烛这个人。

    不明白他对人对事的态度。

    姜烛明明是暗中帮了她一把的,却还偏偏摆出臭脸,对她的成功没有一点喜色和褒扬,其他同僚们还说几句场面上的客套话呢,他就在那儿人淡如菊是吗?

    他该不会是大如的转世吧!

    月满娴熟地除了林芷澜的鞋袜,给她按摩麻木僵硬的小腿肚。

    女孩子家的腿脚不可以让外男看,墨书非常自觉,抱着剑用后背对着她们。

    林芷澜龇牙咧嘴道:

    “墨书,你是怎么能跟在这样的冷脸没人情味的大爷身边那么久的?要不然你换个主子,当我的手下吧,我给你开双倍的俸禄。长公主府也没差钱过,你的吃穿用度我包了。”

    墨书笑说:

    “大人啊,你可别拿我开玩笑了,我是东伯侯的家臣,刚生下来就在姜家陪着东伯侯了,我的父母祖辈也是一出生就在姜家了,忠心不二呢。大人你别看东伯侯表面上就是一张冷脸,很少给人表情,他的心可热乎的呢,手底下的人心情不好头疼脑热他都能第一个发现,嗨,你以后可就知道他的好了。”

    林芷澜忙道:

    “别,他的好你留着慢慢感受吧,我可不想知道。”

    话虽如此,被涂着药油按摩到的地方暖暖的,很舒服,抽筋的疼痛感在这暖热下无影无踪。

    还是好闻的淡淡青草味,不是市面上红花油的那种刺鼻浓重的味道。

    姜烛……人确实是不错,可为何就不能对她态度再好一点呢?

    哪怕是对她笑一笑,她也会很开心吧?

    想着想着,林芷澜的耳朵脸颊就烧了起来。

    赶紧用冰凉的手背贴上去降温,阻止进一步的胡思乱想。可恶,都怪那些乱编话本子的“天下第一猛女”等写手,给了她一种她对姜烛很特殊的心理暗示。

    恰在此时,门外又传来了一道爽朗的笑声:

    “姜烛的好你不想知道,那我的好你要不要知道呀?”

    语气熟稔。

    墨书了然地用拳头砸了那人的肩,以示亲切:

    “你赶路赶得真快啊。”

    “哼。”那人很是骄傲。

    林芷澜一喜,差点涕泪横流,她的熟人来了,她不必孤立无援了!

    林芷澜登时从榻上弹起来,连右腿还有微微的不适都忽略掉了,简直是他乡遇故知,无比欣喜地一头扎过去:

    “筝筝!我好想你啊!”

    来者正是曾经跟她一起闯军营历练,一起偷鸡摸狗上房揭瓦的至交好友陆沐筝。

    陆沐筝穿着一身黑色劲装,衣服的图案是用银线勾勒出的展翅高飞的苍鹰,爪牙锋利,栩栩如生。

    “呜呜呜,好久没见了,我也想你啊澜儿。”陆沐筝大力地回抱过去。

    能亲昵地称呼长公主,足以说明二人情谊不浅。

    当年,林芷澜是国子监的重点培养学生,而陆沐筝是地方上一个落破寒门的学子,来国子监交换旁听的,误了上课的时辰,不被允许进教室,只能在外头罚站。

    好巧不巧,那天林芷澜因为头天晚上熬夜看话本子,上课打了瞌睡,也被夫子罚站。

    两个差生碰头,相见恨晚,一见如故。

    陆沐筝性格有趣,一肚子稀奇古怪的故事,全是林芷澜没听过的,给了林芷澜幼小的心灵深深的震撼。

    两个人就这样狼狈为奸了好一阵子,后来林芷澜感觉自己这样下去会离先帝的宠爱重视越来越远,陆沐筝也觉得陆家惨淡的未来一眼能望得到头,二人又在一起寻思着,想着一块打包入军营历练。

    大梁鼓励从军习武,鼓励学子们文武两手抓,去军营历练过的学子在科举中还能加分呢。

    于是,历练之后,林芷澜得到了先帝的赏识,陆沐筝得到了科举加分,擦着边儿够上了进士的尾巴,被分配去外地的某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当了县令,政绩不错,被回调了回来。

    算算两人是有几年没见面了,山高路远,写的信一来一回要两三个月,能亲眼看到陆沐筝回来,林芷澜欣喜若狂。

    又充满怜惜地摸了摸陆沐筝的脸蛋,手感很好:

    “筝筝,你瘦了啊,是不是在外面没有照顾好自己?”

    陆沐筝身形挺拔,比林芷澜高了半个头,和林芷澜是不同类型的美,林芷澜若是岸边芦苇,纤细动人,陆沐筝便是灼灼芍药,虽然平时讲话总有一股智力缺失的美感,但长得大气明艳,办事靠谱,反差萌把林芷澜迷得死去活来。

    跟杨贵妃转世一样,还是个能文能武的杨贵妃,脸颊还嘟嘟的又白又弹,和林舒白一样,林芷澜一看到她,心都快化了,经常忍不住把陆沐筝当女儿养。

    嘿嘿嘿,她那迷人的天然呆女儿。

    不过,她的小心思可不能让陆沐筝知道,不然陆沐筝一定会扯着嗓子喊——

    “我把你当朋友,你居然想当我爹”!

    墨书露出被雷劈了的惊讶:

    “监史大人,你是怎么看出来这货瘦了的吗?她这不是明明胖了一圈吗?她在松林县过的日子可滋润了,松林县山多水多,那山上跑的野猪、水里油的肥鱼,可全都进了她的肚子,她到哪儿都不会委屈自个儿的一张嘴呢。”

    陆沐筝闻言对他龇牙,可爱得没有一点威慑力:

    “墨书我告诉你哈,我现在调任回京,被分到了刑狱司,是‘天地玄黄’中玄字号的首席统卫呢,你对本大人放尊重点!否则我治你的罪!”

    墨书也去掐她那气鼓鼓的包子脸,回道:

    “哦,那真巧,你别忘了我是天字号的首席,我们最多平起平坐,你可治不了我的罪。而且我是东伯侯的心腹,你现在巴结我还来得及。”

    林芷澜心里猛地“咯噔”了一下,问道:

    “你们看起来很熟的样子,是不是筝筝你……在军营出来后一直和姜烛还有来往呢?”

    她倒不是小肚鸡肠的人。

    就是觉得,她与陆沐筝好到不分彼此,陆沐筝若在那时起背着她就和姜烛保持着联络却没有跟她说一声,有点,怪怪的。

    会让林芷澜有被孤立被抛弃的感觉。

    陆沐筝摆摆手道:

    “才没有呢,当年的姜烛老大可是给我留下了深厚的心理阴影啊!我哪敢逃出生天后还上赶着找虐呢?没几个月之前,我管辖的松林县出现了一起惨绝人寰的灭门案,和姜烛大人派来的墨书撞上了,不打不相识,这才联系日益密切。而且呢,当时我在穷乡僻壤待怕了,一哭二闹隔三岔五地给东伯侯写信让他在今年的调任中看看孩子,果然,他将我要到了刑狱司来啦,嘿嘿嘿,京城,我杀回来啦!”

    陆沐筝的坦荡直接化解了林芷澜的疑虑。

    想来陆沐筝在外地做县令,吃了不少苦头,梁帝虽然鼓励女子为官,但是碍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女子走上官场的还是少数。

    京城、江南之类的富庶之地还好,穷点的乡野之间,对女官的偏见与歧视不少,陆沐筝面上总是笑嘻嘻的,眼眸中却还透着藏不住的疲惫,驭下理政,还做出了出类拔萃的政绩,个中辛苦她可是一点没提啊。

    林芷澜清楚,姜烛这种人怎么可能会念军营旧情,要不是陆沐筝身上有着真材实料的优点,就算是梁帝发话他也不会收个废物在麾下。

    陆沐筝肉眼看起来比上次见面晒黑了一些,手粗糙了一些,林芷澜心疼不已:

    “傻筝筝,你在那处过得不好早点跟我说啊,我给你当公主府的管家,养你一辈子都好。”

    陆沐筝又好摸又可爱,长得漂亮,看着让人赏心悦目,力大如牛,生活全能,简直是林芷澜心目中的完美女儿!

    直接省掉成亲生子的步骤,无痛当娘,白得一个乖巧大女儿。

    陆沐筝用脸蹭了蹭她的手心,像只大喵,撒娇道:

    “我也想呀,可是我那么贪玩贪吃,我怕把你的公主府都吃垮了。澜儿,你快给我扎个好看的发式吧,一梳头发,我的手指就不听使唤啦。”

    陆沐筝还很抠门,不雇佣丫鬟,自己每天就把头发随便揪一下束上。

    “好好好,我来给你梳个最可爱好看的发样。”

    林芷澜拉着陆沐筝在镜前坐下,双姝的美貌闭月羞花,月满张着嘴看呆了,谁说美人们在一起就是争奇斗艳的,她们两个是交相辉映,为彼此添彩。

    墨书却破坏气氛地干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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