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黎曼的过去,霜月政变(上)
三国杀你大爷!
尼斯罗克知道这天是没办法聊下去了,和沙雕聊天有损智商,为了不让自己的智商降低到和黎曼同一个水准,乌鸦墨瞳转动,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勇者和魔王的天赋、人数远高于我们魔龙阵营,为了弥补数量和质量的差距,大佬们让我们圣龙堂的剩余12个成员作为你们的,嗯,引路人。”
一开始听到忠臣和反贼的数量和手牌都强于奸臣,黎曼已经在琢磨着怎么请大佬出山堵新手村了,不过尼斯罗克自称龙王,见过的妹子没有七八十也有三四十个,自己这前不够凸后不够翘的身材能入得了大佬的眼吗?
“原来是不在戒指里的老爷爷,还好还好,不用牺牲自己的第一次。”黎曼安抚了一下小心脏,抬头撞上尼斯罗克墨绿色的眼睛。
“引路人可不是你说的什么戒指里的老爷爷,事实上,我们只起指导作用,至于指导多少”
Σ(дlll)
狗腿子的首要任务是立刻为大佬排忧解难,纵使一脸悲愤,黎曼还是主动把手放在裤腰上,自觉褪下热裤。
“嗷呜!”
然后惨叫着飞了出去!
【被强敌攻击并幸存,功勋+20!】
“给我把裤子穿上,就你那小身板还没人稀罕!”叫骂的同时,尼斯罗克顺便回溯了黎曼的时间,生怕一巴掌给她拍死不好向大佬交差。
黎曼捂着鼻梁爬起,虽然他对没有没有非分之想让黎曼有点庆幸,
但听到你这话,我怎么就高兴不起来呢!
尼斯罗克搓手来到黎曼面前,冷笑道:“好巧不巧,我认识黎曼,和黎曼比,你就是一坨粑粑。说实话,我对那群人随便把黎曼的身体让给一个未知的灵魂很恼火。”
那你恼火啊!不干啊!逮着老子出气是什么本事!
他又指了指脸上的淤青:“这就是我恼火的结果。”
黎曼:┑( ̄Д ̄)┍怪我咯
“所以,我想看看你有没有资格占有她的身体。”
尼斯罗克将左手放到不明所以的黎曼头上,右手说出一卷写满繁复符号的羊皮卷轴,沉声道:
“成为她的第一步,就是接受她的记忆。”
对着尼斯罗克话音落下,羊皮纸燃起蓝色火焰,黎曼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困意,挣扎几下后倒在地上。
“老灯居然催眠我”
达洛奈历303年,霜月33日,芬里斯领。
明星与圆月爬上树梢,点缀着漆黑的夜空。不同于天空的寂静,地面灯火通明,欢庆的人群布满大街小巷。
今天是弗洛斯特建国230周年,为了纪念这个伟大的日子,贵族们会大发慈悲打开粮仓,分发每户人家3袋提提康,并允许他们放假3天。
不用担心会耽误农时,霜月是一年中的倒数第二个月,此时气候转冷,玻璃常常结霜,有人敢种庄稼,它们就敢死给他看。
作为230年前华兹格伦征服时期胜利者的后裔,芬里斯领的霜狼族们载歌载舞,庆祝自己有个好祖先给自己带来今天的好生活。
230年前,弗洛斯特王国还不叫这个名字,那时的它叫做“大森林”由不同的兽族势力割据占领,是东方的那群“金发佬”所瞧不起的蛮荒之地。
当时最强大的两个种族,龙裔和索拉都有想要征服整个森林的愿望,只不过受限于地理条件,他们的战斗智慧与装备并没有超出其他人很多。
直到达洛奈历73年,华兹格伦·芬里斯带着从北方南下来的霜狼氏族浩浩荡荡挺进大森林。华兹格伦以毁天灭地的魔法光辉击溃了各个割据势力的军队,割据地的王侯们为了活命,洗干净脖子向华兹格伦效忠,成为他的马前卒。
不出一年的时间,霜狼族以压倒性的实力击败了所有种族。看着经过战争千疮百孔的大森林华兹格伦没有选择北方游牧民族残酷的屠城方式加强自己的威望,他召集各族首领到如今的凛冬堡协商,册封他们为各大公爵,给予他们较大的自治权利,最终建立了如今的分封制度。
“故事到此为止。”
格雷·芬里斯摸了摸小妹的头,后者温顺地贴上来,发出舒服的嗷呜声。
“黎曼,我先出去一会儿,你知道的,公爵们对丹尼尔的事情很生气。”格雷微笑离开,留下少女一人百无聊赖的看着星星。
身为家族里最受宠的小公主,黎曼的房间没有同龄少女喜爱的玩偶或饰品,相反,书架上摆满了各种魔法书籍,墙上拿着各类刀斧棍棒等冷兵器,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大肌霸的健身房。
“哥哥为什么要和那些人谈判呢?我们是王族,公爵听命于王,不是天经地义吗?”黎曼疑惑。自从去年雨月父亲清洗天鹰族公爵丹尼尔后,各大公爵对于王族的态度变得十分微妙。最明显的是他们的味道不一样了,从以前的温文尔雅到现在的充满敌意,这些黎曼都闻得出来。
“好想出门啊。”黎曼盯着被黑云慢慢吞噬的星星,知道今天晚上大抵是要下雪了。
家里人常说黎曼是万中无一天才,是最适合继承家业的人。可黎曼不这么认为,她只是一个大师级元素师兼剑士,和故事里动不动就禁咒铁血的游侠英雄们差远了。
所以她才会接受大哥格雷的建议,在生日这天提出成为冒险者的愿望,黎曼记得很清楚,那天餐桌上,父母的餐叉停顿了一下。
父母原本以成年这个条件限制黎曼的冒险梦,见黎曼热情不减,又搬出冒险者公会的一大堆数据,但事与愿违,看到冒险者高额的死伤率后,她更兴奋了。
每天都能在生死边缘游走,挑战自己,正是黎曼梦寐以求的变强道路。
软硬不通,家人们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以雨月事变后动荡的局势为由强迫黎曼暂时留下。不过看格雷今天胸有成竹的样子,过几天她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冒险梦了。
大厅中,宫庭乐师们奏起乐曲,兽族的男男女女在舞池中扭动着身体,谈判,在这看似儿戏的环境下展开。
黎曼竖起耳朵,仔细倾听,乐师们演奏的是父亲亲自谱曲的《鹰巢堡在下雨》,小姑娘不明白这首歌背后的深意,只知道父亲的确没有什么音乐细胞,或者像是尼斯罗克叔叔说的那样,脑中充满音乐细菌。
“汝无德令我称臣,更无能命我俯首。”
歌声响起的一刹那,黎曼听到男人的叫骂声与女人的哭号声,窗外的灯光似乎更浓了。
“丹尼尔的爵爷他这样宣称。”
没过几秒,黎曼看到街上的人群开始四散奔逃。
“爵爷他这样傲然起身。”
七彩光辉在夜色下流转,元素魔法组成的烟火在芬里斯领炸开,为灰暗的夜晚增添了一点色彩。
“爵爷他这样把剑对准了芬里斯的王爷。”
城堡摇晃,狼族兽亲的哀嚎响彻云霄。
黎曼快速穿上锁子甲,拿起墙上一把做工精细的猎刀,一脚踹开房门。
入眼之处皆是血迹和尸体,喧闹的舞池成为屠场,一对对手持利刃的士兵翻开尸体,检查幸存者的存在。
黎曼看见士兵与死者都是自己的熟人,狗脑过载,开口询问:“亨利叔叔,为什么要杀他们?”
士兵们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回答,下一秒,他们反应过来,大呼小叫地冲上楼。
这时候,是个人都知道他们要干什么,黎曼心中满是不解,左手凝实出一面冰盾挡下长矛,右手横扫猎刀,斗气化作刀芒,轻而易举割断两个士兵的喉咙。
她将冰盾甩出,正中士兵亨利的腹部,接着一脚踩中他拿武器的惯用手,猎刀刺破喉咙
“为什么要杀他们?”
亨利没有回答,用尽最后的力气大喊一声,“黎曼公主在这里”后,主动撞上了猎刀的刀尖。
下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