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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 章 相依为命的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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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颜扶柳和李铁回到了天丰城。

    叶凝儿笑嘻嘻迎上来,瞥了一眼心满意足,满脸惬意,脚步不稳的钦差进了房间。

    眉眼一弯笑道,“铁子,拿下了?”

    “当然,服服帖帖了!”

    “可别派兵哟!铁子。”

    “不会,眼下兵力就那么点儿,岂可随意乱派。”

    “嗯!京城又多了一粒棋子。”

    “凝儿,得去往西北剿灭胡马了,天丰城就交给你们了。”

    李铁知道,有九个王妃,天丰城可保无忧矣!

    “铁子!带上女子战队吧?”

    夏晴儿和耶鲁玉儿,齐齐进来劝道。

    “女子战队?不是还在训练么?”

    八卦城里,她俩和叶凝儿,秘密训练了一支千人女子战队。

    平时都在训练,外人无从知晓的一支战队。

    不仅如此,之前的八个王妃,也没闲着。

    天丰城里的孤儿,都被她们集中起来,分门别类的训练了好久了。

    不过由于年龄偏小,暂时不至于上场杀敌。

    至于剿灭区区两万胡马,还真没让李铁放在眼里。

    对外宣称的彪悍善骑射,毕竟不是正规军队。

    老猎户已经去边塞大营调兵去了。

    明日晨,一万大军将从八卦城,直奔西北。

    就在李铁等人出发的同时,完颜扶柳恋恋不舍的回京了。

    途中她放弃了软轿,一直坚持骑马。

    虽然颠簸的有些疼痛,但随时可以脑补马上的乐趣。

    就在李铁的大队人马刚到八卦城时。

    胡马大汗胡儿豹,发现营地里没了五弟,一下被惊了个半死。

    这个暴躁的五弟,一旦去了沙狐城,十有八九会交待在哪儿。

    跟周荒打了这么多年,沙狐城一直固若金汤。

    别小看了那两千守城兵丁,个个以一当十,加之县城内的百姓,对付他们这种攻城者,完全不在话下。

    金汁、灰包、石头均是大杀器,攻城可不是他们的强项。

    最多搞搞偷袭、奔袭。

    五弟此去,恐凶多吉少。

    “来人,速宣三王爷前来议事?”

    焦躁的看了一眼四周,竟然没看到三弟胡儿鹰。

    五弟踏马的都没见了,说好的这厮看着点儿的。

    又是提着裤子匆匆而来的胡儿鹰,一看到怒火万丈的大汉,急急忙忙系好了裤腰带。

    “大汗,休得惊慌,五弟没有去沙狐城,只是出谷去抓猪猡了。”

    “抓猪猡?三弟,汝如何不陪着一起?”

    胡儿豹吹胡子瞪眼的怒道。

    “大汗,五弟直出夹皮沟十里,此地带皆孤儿寡母、老弱病残之猪猡,何需担忧?五弟一人可团灭他们。”

    胡儿鹰心里、暗暗责怪大哥草木皆兵,就算惹了沙狐城周荒,他们只会居高临下驱赶。

    出城追击?

    想都别想了,多少次胡马们全体出动,想诱周荒那厮杀出城来,均未能如愿。

    胡儿鹰甚至还把把矮胖妇人,打扮成周荒的样子,在城下摇旗呐喊、让儿郎们轮番“当面正法”。

    以此百般羞辱周荒,淡定的周荒依然紧闭城门,赏给胡儿们一些滚烫的金汁。

    人没诱出来,还折损了几个胡儿,气的胡儿鹰跳着脚,骂了三天三夜。

    那几个“当面正法”者,中了金汁,回来后没几天全身溃烂,一命呜呼!

    “汝确定?三弟呀!不是大哥说你,苟东易那厮太狡猾,本汗恐其诱敌,以获军功,稳固其帅位,尔等不知权谋,怎可知晓此贼之心思。”

    胡儿豹忧愁满腹、苦口婆心的说道。

    两年前,本可一路灭了胡马的苟东易,却网开一面的饶了胡儿豹。

    并要他随时听候他的命令。

    否则!

    他就派出大军,将胡马全族杀光。

    胡儿豹也知道,大乾朝由于大将军神勇,四面八方强敌,已被屠戮殆尽。

    在朝中如想掌握兵权,必须得有战事。

    否则,兔死狗烹、鸟尽弓藏之举,随时就会发生。

    而此次,苟东易主动让自己出击,实在出人意料。

    他最担心的是五弟那个傻佬帽,傻愣愣的一旦被抓,夹皮沟就会暴露。

    那时候,胡人一族命不久矣!

    再说胡儿狼一早出了夹皮沟,顺着草甸子溜达而去。

    靠近夹皮沟之地,草料充足,但很少有人来此放牧。

    对凶残的胡马,牧民们惹不起躲得起,都远远的避着他们。

    胡儿狼溜达出两三里路,一个活物都没见着。

    正闷闷不乐,前方的山洼里,飘荡起袅袅的炊烟。

    “槽!竟然有人?驾……”

    眉飞色舞胡儿狼双腿一夹马腹,兴奋的朝着炊烟奔去。

    “姐姐,今日还有奶酪?”

    憨头憨脑的少年,生一双出奇之大耳,模样有十岁的样子。

    伸吐舌头舔了舔嘴角,咽了一泡口水,瞥了一眼正在熬羊奶的女子道。

    “多尔衮,你可看这点儿羊,等会好了姐叫你。”

    熬羊奶女子,看着十三四岁的样子,还算俏丽的脸上,已经爬满了岁月之痕迹。

    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顺手舀了一碗热腾腾的羊奶,递了过去。

    “姐姐,不会有人来的,大灰们刚走一会儿,有人的话,它们早就发现了。”

    少年瓮声瓮气的说了一句,接过那碗羊奶,仰头一饮而尽。

    “得得得得……得得得得……”

    沉闷的马蹄声顺风飘来。

    虽然一般人听不出来,但憨头少年的一对大耳朵,却清晰的捕捉到了。

    “姐姐,快躲起来,有匹马过来了。”

    大耳少年眉头一皱,拧成了一个川子,拉着女子就往帐篷里拖。

    牧民女子常常被胡马掳走,闻马而逃已经成了习惯。

    “多尔衮,别怕,一匹马应该不是胡马,胡马一出少则四五骑,多则几十骑呢?”

    女子直起腰,撩了一把额前碎发,一点儿也不惊讶多尔衮的听力。

    “姐姐,是一匹马,一匹马也可能是胡马呀,你还是躲起来吧!”

    大耳少年还是不依不饶,拉着她要进帐篷。

    帐篷里摆放的乱七八糟,就算躲在干牛粪里,也会让人毫无察觉。

    大耳少年的力气明显很大,少女根本就难以抗拒,就在被拉到帐篷门口的那一刻。

    “驾………”

    胡儿狼惊雷般的声音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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