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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这个世界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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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会害怕疯子吗?我想并不一定。但人们一定会害怕拥有强大力量的疯子。天道会的首领名叫李政道,哦对,他现在更喜欢别人尊称他‘创世神’。他确实是个天才,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今年是新纪元二十三年。据说在二十三年前,也就是千禧年之前,这个世界还是一个正常的模样。千禧年,李政道以科学考察顾问的身份,跟随某个国际登山队一同攀爬当世最高的山峰——珠穆朗玛峰。”

    “队伍虽然成功登顶,但却突遇风雪,一行人被困在山顶好几天,每个人都不安与焦虑着。更要命的是,随着一名队员意外遇难,登山队伍内部出现了激烈的矛盾和分歧。遇难的成员是登山队长的亲生弟弟,队长悲痛欲绝,又将愤怒发泄在李政道身上。他认为,如果不是李政道不顾警告,硬要冒着天气突变的风险上山,一行人就不会跟着他冒险,他的弟弟也就不会死。”

    “而李政道本身就是个性格怪异、冷漠、孤僻且执拗的人,他是个智商极高的天才,但正因为他的执拗,让他同时也成为了一个固执己见、不择手段的疯子。面对这样的指控,李政道自然是冷漠地不予理会的,他不懂得暂避锋芒,同那队长针锋相对,还把所有指责他的队员全都骂了一通。”

    “于是自然而然地,队伍中出现了两派。一派站在登山队队长这边,对李政道恨之入骨,谋划着要将李政道杀死在这极寒之地,狠狠地出一口恶气;另一派虽然不站在李政道这边维护他,但也认为要理性行事,否则一损俱损。”

    “可惜随着被困时间越来越长,以队长为首的那一帮队员已经完全恼怒到失去理智了,于是,他们趁李政道熟睡,用登山镐狠狠地击打李政道,最后把他身上的御寒衣物全部脱掉,扔到一处雪坡上了。”

    “但即使是这样,不知为何,李政道竟然还活着。他被敲断了双腿,就在雪地里爬行,风雪太大,他看不见营地在哪儿。就在他血液真的要凝固、四肢百骸都要冻碎的将死之际,他发现了一个冰窟,里头竟然有火光。他看着那一抹火光,身体便温暖起来,然后,他爬了进去。”

    “没有人知道他在那冰窟里究竟拥有怎样的际遇,但结果是,他活下来了,还拥有了极其恐怖的力量。他细数着自己悲惨的过往,认为自己落得这样的境地,完全是因为,人类是一种非常混乱的生物。人类的各种欲望深不见底,就导致了古代的王朝更迭,导致了今世部分国家的动荡,导致了他此前的人生悲剧,导致了他见过的一切苦难的发生。他认为自己既然获得了神力,就是神明的旨意,一定是神明让他终结根深蒂固的混乱,他要建立一个‘乌托邦’。”

    “可惜,他心中的‘乌托邦’,如同他本人一般疯狂而偏激。他认为在‘乌托邦’里,人类都应该是愚蠢的、麻木的,因为只要束缚了思想,不经开化且不会思考,便不会存在欲望,更不会滋生出无序与混乱。”

    “但他同时知晓,人类是最会以史为鉴的生物,或许他能够让人们一时半会儿地成为‘愚民’,但总会有人回望过去,从中汲取意志,以此来反叛他的‘乌托邦’。于是为了断绝后患,他依托神力,以千禧年为界,抹除了所有关于历史的事物,小到书籍文献,大到名胜古迹,这些东西一夜之间蒸发,就像从未存在过。”

    “为了巩固势力,他创造了天道会。天道会的成员在短时间内膨胀,遍布全球,无孔不入。他们用了一些手段,研制出一种名叫‘桃源’的芯片装置,强行植入到所有人类的身体中。这种装置,一旦植入身体,便如同共享生命一般,无法人为破坏。而千禧年后的所有新生儿,都会在医院从出生那刻起植入桃源,这成了无法逃脱的宿命。”

    “二十三年里,天道会几乎成为了人类文明的统治者,虽然那个李政道近年来销声匿迹,但天道会时时刻刻都在监视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自此,桃源影响着人类的思想,人们再也不去思考自己从何而来,这个世界以前是什么样子,麻木而愚昧地活着,日复一日,人类的思想再也闪烁不出光辉。”

    一向乐天如霁月的她,说起这些也都无比低落。

    简枫耐心地听着霁月的叙述,心狠狠地沉了下去。

    这个世界的情况,远比简枫想象地要糟糕数百倍,作为‘救世者’的他们势单力薄,似乎前途渺茫。

    霁月有些苍白地笑了笑:“我时常在想我做的这一切有没有意义,因为我实在看不到什么希望。但我又想,既然清醒地活着,总得做些什么吧?”

    简枫拍拍霁月的肩膀,刻意鼓励道:“别多想,虽然我不属于这个世界,但我阴差阳错地降临了,成了个为数不多的清醒的人,那么我也会尽我所能完成我的使命的。只是……”

    “只是什么?”

    “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天道会已经将这个世界变成这样了,我们真的能够仅仅凭借收集文物,就将这个世界变成原来的样子吗?如果能,就算收集完所有的文物,我们下一步又该做什么呢?如果按照我的想法,我会积攒实力,在现实中与天道会宣战。”

    霁月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这样做是否真的有用,但这是目前最清晰的一条路了。至于在现实中与天道会宣战这件事……以我们现在的实力,无异于以卵击石,天道会的势力,恐怕比你想象的要可怕的多。”

    雨水浸湿简枫的半个身子,使他感到一丝凉意。

    绿灯亮了,二人又向前稳步走着。

    “霁月。”简枫忽然又想到了什么,试探地喊着身旁少女的名字。

    “嗯?”

    “你是诞生于这个世界的「原住民」对吧?你今年多大了……?”

    “年末就二十岁了。”霁月不假思索地回答。

    “那……你既然是千禧年后的新生儿,你的耳后也合理地有一粒桃源,可它为什么对你不起作用?”

    霁月下意识摸了摸耳后的桃源,面露追忆之色,她缓缓说道:“它在我十岁的时候发生了故障,这应该是千万分之一的概率了……在天道会还没来得及发现之前,我遇到了第一个穿越者,他打开腐草宫带走了我,从那时我就跟着他一起执行任务了。我现在耳后的这粒桃源,是老爹改造过的,现在的作用只有伪装和隐藏气息了,常人感知不出来。”

    简枫不知又在思考什么:“既然如此,是不是可以推论,这个世界或许除了我们,还是有概率存活着清醒的人类的?”

    霁月不直接回答,反而娇俏地反问道:“什么叫做有概率呢?小哥哥,你为什么觉得,这个世界除了我们就没有其他清醒的人类了?”

    简枫弹了弹她的脑壳儿:“也就是说有咯。那他们在哪儿?又在做什么?为什么不能来帮忙呢?”

    “哎呀!”霁月揉了揉脑袋,说道:“你当我全知全能啊?这些问题我也不太清楚。我只知道,除了我们博物馆大队之外,这个世界上还存在两个反抗天道会的势力,一个叫【活死人】,一个叫【旧人类】,至于他们驻地在哪儿,在做什么,我也不知道。”

    “活死人……?”简枫总觉得这个名字很耳熟,但一时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要是能把这些反抗势力联合在一起就好了。

    “呀,到了。”霁月在一家餐厅前停下脚步,简枫抬头看去,这家餐厅的名字极其简单粗暴:非常好吃的餐厅。

    霁月拉着简枫进店,不是饭点,店里食客不多,霁月找了个常坐的位置坐了下来。

    简枫环顾四周,发现这个位置靠近橱窗,刚好可以看见外面街道的车水马龙。

    霁月气沉丹田,朝着后厨大喊一声:“曹叔!!!”

    不多时,一个戴着厨师帽的中年男人笑呵呵地掀开帘布,从厨房走了出来,他擦擦手上的水,和善而热情地看着霁月:“姑娘,来了?今天吃点什么?”

    霁月将目光移向简枫:“今天带了个朋友,他点吧。”

    简枫又环顾店内一周,奇怪地发现哪儿都没有菜单。

    “大叔,有菜单吗?”

    曹叔自信一笑,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说:“我们家主打随性,没有固定菜单,小伙子,如果你不知道吃什么的话,我给你报菜名,这些都是客人们爱吃的。”

    还挺有个性,简枫想。

    “那您说几个霁月平常爱吃的吧。”

    “好嘞!”曹叔深吸一口气,念贯口似的,语炮连珠:“西红柿炒香蕉、玉米炒葡萄、辣椒炒饼干、菠菜炒橘子、爆炒妙脆角、甘蔗排骨汤、黄瓜木耳草莓汤、红烧汤圆、红烧苹果、红烧……”

    “停!说得我一身鸡皮疙瘩!”简枫吓得一哆嗦,拍案而起:“谁教你这么做饭的?大叔,他们可以同时出现在我的胃里,但不能同时出现在我的嘴里啊!!!”

    曹叔闻言,神色一凝,他眯起眼睛,对眼前这个年轻人有了一丝敌意:“小子!你这是在怀疑一个蝉联八年厨神大赛冠军的烹饪匠人?”

    厨神?蝉联八年?冠军?

    简枫不可置信地看向状况外的霁月。

    你们新世界的人类就吃这些?

    好家伙,抹除历史还顺带着把中华上下几千年积攒的美食经验也抹除了?!

    这么一想,天道会就更可恶了。

    驱除天道、恢复历史,势在必行!!!

    “不是我说,大叔……你们真可怜啊。”简枫扶额苦笑,一只脚踏上椅子,下了战书:“我今天就要让你们尝尝,什么是佳肴美馔、天上臻味!”

    霁月见气氛有些焦灼,连忙扯了扯简枫的衣角,小声道:“简枫……我们是来吃饭的,不是来砸场子的,你……”

    简枫尚未说话,曹叔率先开口道:“不,姑娘,我很久……没有遇到质疑我厨艺的对手了,事关尊严问题,我必须迎战!呵呵……事情变得有趣起来了。”

    后厨。

    曹叔让所有的伙计都停下了手中的事,为他们准备好一切比赛事宜。

    简枫和曹叔分别站在两个灶台前,他们负手而立,眼神针锋相对。

    他们必须在二十分钟之内做好一道菜,不限食材、不限烹饪方式,时间一到立刻停手,送出去由店内的食客进行评判。

    如果曹老板赢了,简枫将收回他对前者厨神的质疑,并当众向曹老板道歉,反之,曹老板将收回摆放在店里的各种荣誉,并且关门歇业,拜简枫为师。

    毫不夸张地说,曹老板自信满满,这可是他赌上荣誉的一战……!

    随着霁月裁判员的一声令下,计时开始!

    曹老板有条不紊地将草莓洗净、切丁,撒上白糖,放入盘中备用。随后,他打开燃气灶,将番茄串在筷子上,用火焰将番茄皮烤干,轻易地去皮。

    与此同时,简枫选用一块上好的五花肉,洗净后切成薄薄的肉片,放入碗中以食盐、料酒、生抽、料酒腌制。随后,他将洗净的螺丝椒去蒂,连同大蒜一起拍扁,螺丝椒切成大块,大蒜切成碎末。

    另一边,曹老板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简枫,毫不在意地轻笑了一声,手头的动作并没有停下来,他又将去皮的番茄切成小块,随后,起锅烧油,先将番茄块放入锅中,用锅铲不断挤压出汁,锅中沸腾后,放入肉末生烫……

    简枫这边,起锅开大火,锅中不放油,将螺丝椒放入锅中干煸,直到辣椒表面焦黄、起虎皮,盛出备用。简枫转头看了看肉片腌制情况,满意地点了点头。

    曹老板待肉末下锅成熟后,下入草莓丁,转至中火,盖上锅盖焖煮,等待焖煮的间隙,他双手抱胸,又瞥了一眼简枫这边,只见后者方才起锅烧油,不由得嘲笑道:“动作这么慢?要你是我的徒弟,我早就把你扫地出门了!”

    简枫丝毫没有受到影响,这些年,还没见过谁能喷垃圾话喷过他的:“一锅乱炖动作当然快,你这锅里乱七八糟的,让我想起某个爱偷东西的国家的特色美食了。”

    简枫手上动作没停,锅中油热,他下入肉片不断翻炒至颜色金黄,随后再度淋上少许料酒去腥,浇上老抽酱油上色。三十秒后,放入蒜末、姜末爆香,加入豆豉,紧接着再用大火翻炒两分钟。

    这期间,曹老板的一锅炖也到了火候,他掀开锅盖,往其中加入生抽、食盐、辣酱和一小勺耗油,搅拌均匀后,他撒上葱花,关火盛出。

    几乎是在曹老板结束的同一时刻,简枫这边也撒好调料,爆炒出锅了。

    曹老板率先负手而立,声音高亢道:“本店最佳招牌、青川市必吃榜排行第一、蝉联八年的冠军名菜——番茄肉丝炖草莓,敬上!”

    简枫洗了把手,同样沉稳地说:“我最爱吃的下饭神菜,辣椒炒肉!”

    “大油大盐的,能好吃吗?”

    “反正比你这呕吐物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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