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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二章 新的自动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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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尔托德上校一大早就带领着自己的边防军来到了美墨边境的位置。

    此时他正坐在马上,带着自己的队伍越过边境线向着华雷斯山谷的方向而去。

    一个小时前,老马来族中那两位探子的跑到事先约好的地点报信:

    陈剑秋带着自己的一百多号人进谷了。

    维尔托德立刻带队启程。

    从边境线到山谷不到二十公里,如果加快行军的话,根本用不了多久,自己的部队就能赶到那里。

    更不用说队伍中的骑兵可以提前出击了。

    这里是一片除了杂草外,其他什么都没有的荒原。

    天空万里无云,湛蓝一片,大地上一望无际,只有一阵一阵的风扬起尘土,诉说这里的荒芜。

    拜前任指挥官迈尔斯“结硬寨,打呆仗”的防御战略思想所赐,边防军对于印第安人的袭扰一直处于守势。

    所以整个部队中骑兵的数量已经降到了一定比例,大部分都是步兵。

    不过相应的,整支部队的火力配置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尽管马克沁机枪和哈奇开斯重机枪已经在彼时的欧洲声名鹊起,不过美国陆军对于速射重武器的重视程度仍旧非常一般。

    原因很简单。

    境内承平已久,印第安人的反抗基本上没有了。

    联邦陆军基本上算是马放南山,乐得清闲。

    包括罗斯威尔军械厂、柯尔特公司、温彻斯特枪械公司在内的各大军火商都将注意力放在了国外市场。

    就算是这样,维尔托德上校的队伍里,仍装备了相当数量的加特林机枪,用来针对印第安骑兵的冲击。

    这些加特林被固定在板车上,用两匹马拉着,跟在队伍的后面。

    队伍在荒原上以比正常行军快一点的速度前进着。

    “后面快一点!跟上!你们这是打算去墨西哥过圣诞节吗?”一位军官骑着马在队伍前后巡逻,招呼着后面扛着枪的大兵跟上。

    “这货上辈子是猪吧?”

    等到军官骑着马离开后,队伍中的一名士兵拉了拉肩上的枪带,对身边的另一名士兵说道。

    他戴着一顶土黄色的军帽,脚踩皮靴,身着一件单排扣的军装制服。

    军帽的样式和牛仔帽相彷,只不过帽檐要略微短一点。

    而他背着的那把枪,则是着名的克拉格约根森m1892步枪。

    这是美国陆军第一款制式无烟火药步枪,由挪威设计师奥来·克拉格和工程师埃里克·约根森联合设计,授权斯普林菲尔德兵工厂生产。

    说来也是可笑。

    美国陆军的老爷们在选择这款步枪的时候,给的理由是该枪在枪机关闭时能打开装填改板装弹。

    这是一个很扯澹的理由。

    因为这个设计不能说多此一举,简直可以称得上毫无卵用。

    这引起了包括勃朗宁在内的很多美国枪械设计师的不满。

    明明世界上第一把无烟火药步枪出现在美利坚,现在世界上最好的拉栓步枪也在美国。

    为什么非要选一个挪威设计师设计出来的破烂玩意儿。

    很多枪械厂也深感不满,比如柯尔特公司、温彻斯特公司以及雷明顿公司。

    于是他们的老板们怂恿着行业内“龙头企业”罗斯威尔军械厂的掌门人陈剑秋去陆军那讨个说法。

    可陈剑秋对此的态度很消极。

    按照他的意思,陆军的老爷们爱咋咋地,让陆军战士们破烂随他们便,但想在他这捞钱门都没有。

    “约翰,别说话了,越说我越口渴。”另一个士兵抬头看了一眼炫目的太阳,然后舔了舔自己干裂的嘴唇。

    “我就要说!”约翰很不爽地又拉了下自己肩膀上的枪,“希尔!你别忘了,我们上个月的军饷到现在还没发呢!”

    “快别说了,提到这个我更难受了。”名叫希尔的士兵将自己的目光从前面人的后脑勺上移开,侧过头看向了远方。

    长官说,人不能只注意眼前的苟且,要多看看远方。

    这样,人就不会抑郁了。

    可当小兵希尔的目光转向远方的荒野时,抑郁不抑郁他不知道,但惊吓肯定是有了。

    “啊!”希尔发出了一声尖叫。

    那个骑马的军官迅速转过头来,冲着希尔恶狠狠地吼道:

    “你在叫什么?是不是皮又痒了?”

    “不,不是,长官,那里,那里有人冲我这边过来!”希尔张大了嘴巴,指着队伍侧后方的方向。

    军官抬起头,向着希尔指的方向看去。

    那里,尘土飞扬,确实是有一队人骑着马向这里行进。

    “敌袭!”军官想都没有想,勒住缰绳,调转马头,掏出腰间的左轮手枪,用尽自己全身力气吼道。

    边境线上,一队人马,朝着军队的方向而来。

    猪都知道他们想干什么。

    他一边让传令兵给前面的维尔托德报信,一边组织人就地组织防御。

    “把咱们的家伙事儿都亮出来!”军官喊道。

    三个趴在马车上都快要睡着了的机枪组成员赶紧掀开了蒙在加特林上的布。

    他们费力地旋转着摇柄,将枪口转向敌人来袭的方向。

    军官掏出了望远镜,向远方看了过去。

    他能分辨出这些人确实是骑着马,速度也不是很快,不过具体是什么人,还是看不清的。

    “来,让他们尝尝机枪的厉害!”军官的撇了撇嘴角,“其他人,上子弹,准备迎击。”

    然而,正当军官和他士兵们列好队对这些不知死活的人进行射击的时候,军官突然从望远镜中发现,远处的这些人改变了自己的方向。

    他们避开了重机枪的正面,继续前行。

    “这些人到底要做什么?”军官皱起了眉头。

    他继续从望远镜里观察着这些人的动静。

    这些人仍在向前移动,眼看着就要和他们擦肩而过。

    军官甚至都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太过敏感了。

    突然,一阵“哒哒哒”声划破了荒原的寂静。

    随后,便是子弹划过空气的呼啸声。

    骑在马上的军官根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便被其中的一颗不一定是射向他的子弹,打下马来。

    对面这支骑兵队伍,正是陈剑秋放在华雷斯的部队中的一部分,由飞鸟率领。

    他们人数并不多,只有一百号人,和维尔托德接近千人的部队不可同日而语。

    在陈剑秋的民兵队伍里,他们的射术算不上是最精湛的。

    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很壮实。

    “快,打完四个弹匣就撤。”飞鸟换了一个弹匣,扣动扳机,对着敌军的方向勐扫了一梭子。

    巨大的后坐力甚至让飞鸟在马上看起来有些摇摇欲坠,而他身边的其他人,都已经下了马,在对着那个方向扫。

    “这枪劲儿真大,不过好爽。”一个墨西哥士兵半跪着打完了点射,重新上了马。

    他们手里现在用的这把枪,便是勃朗宁最新研究出来的一把自动步枪。

    严格意义上讲,勃朗宁和马可沁最早合作时改的那把温彻斯特连发步枪,就是一把自动步枪。

    不过在陈剑秋看来,那把枪的火力远远不足。

    马克沁虽然好,但是毕竟是重机枪,太过笨重了,不太适合骑兵使用。

    所以,他需要一把机动性高,但是火力充足的自动步枪。

    对于老板的想法,勃朗宁一直不以为然。

    他始终认为,骑兵作战的话,半自动的射速肯定是够了,压根没必要全自动的射速和火力。

    但陈剑秋很坦率地告诉他,自己有火力不足恐惧症,先搞步兵和侦探们用的,然后再改成骑兵的。

    于是,这么一款自动步枪就被逼了出来。

    它所使用的是全威力步枪弹,钢铁枪身,非常沉重。

    勃朗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想把他改为骑兵用的卡宾枪版本。

    最终他倒是成功了,不过受限于材料工艺本身,枪还是出了奇的重。

    用过的人基本都是牢骚满天。

    但有一说一,火力确实还不错。

    理论射速可以达到500600发\/每分钟,但实际上只给配了一个容弹二十发的弹匣。

    也就是说,一个弹匣几秒钟就打完了。

    这枪没给设计可更换的枪管,连续射击久了也会报废。

    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陈剑秋依然很满意。

    他知道,勃朗宁的射击思路现在其实挺纠结,不过是看在自己总是这么高瞻远瞩和钱的份上,才绞尽脑汁搞出了这玩意儿。

    陈剑秋一直认为,自19世纪末往后的一二十年,枪械的很多设计其实都没有什么革命性的飞跃,只是工业技术水平进步了而已。

    只要逼一逼,有些大名鼎鼎的枪型,可以提前出现。

    比如勃朗宁搞出来的这把自动步枪,就是后世为一战美国远征军设计的“bar”。

    骑兵和步兵抵肩射击,侦探们抱在腰间直接腰射,要多舒爽有多舒爽。

    新发明的枪生产出一批之后,分别被送往了边境侦探社,华雷斯的这批骑兵也分到了一点。

    陈剑秋原打算用奇瓦瓦州西部的一些土匪替枪开开光,可谁想到维尔托德带着他的边军急着先投胎。

    陈老板有些感慨。

    为什么每次他试新武器的时候,对象基本上都是美国的陆军呢。

    飞鸟带着自己的骑兵们在两分钟内将小一万子弹射了出去。

    严格意义上讲,这一万发子弹其实并不算多。

    因为“bar”本身的精度并不算优秀,这种距离的射法更是有点随缘。

    不过短时间内集中洒向一小片区域,威力还是不小的。

    美国边防军列阵准备举枪射击的士兵一下子倒了二三十个,基本都是被流弹击中,包括那个从马上摔下来的军官。

    飞鸟在打完四个弹匣之后,带着手下的骑兵们骑着马转身离开。

    既然是送礼,送到了可得先离开下。

    前方的维尔托德听到传令兵汇报的同时,也听到了旷野上传来的枪声。

    他急忙带着前面的骑兵前来支援。

    却发现飞鸟他们早已逃之夭夭,而自己的一帮士兵仍旧在对着他们离去的方向射击。

    “停!停!停,别射了!你们看着还有人吗?给我省点子弹吧!”维尔托德的心里一直在骂娘,“快点,抢救伤员,队形重新给我排好!”

    混乱的队伍在上校和他副手伯克的组织下,终于恢复了秩序,伤员也被抬上了板车。

    但是这一切都耗费了非常多的时间。

    “伯克,你留下,替那个倒霉蛋代管下这帮人。”维尔托德看了一眼地上躺着的军官尸体。

    这货中弹从马上摔了下来,很不巧地脑袋着了地,又很不巧地直接磕在了地面一块尖锐的石头上。

    “快点出发,该死的,我们在这里停留太多时间了!”维尔托德带着他的骑兵们再次回到了队伍的前方。

    但队伍还没有恢复行进多久,枪声又响了起来。

    这次遭受到袭击的,是队伍的中段。

    飞鸟带着他的骑兵又杀了回来,继续给维尔托德和他边军“送礼”。

    又是一阵混乱,同时地上多了十来具尸体。

    而对面的那些骑兵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损失。

    如此以往,周而复始,不断地消耗着维尔托德的精力,造成他的减员。

    飞鸟带着自己的队伍也不过分贴近维尔托德的大部队,只是在一定距离上进行短时间的密集射击。

    他们基本上一击便脱离,然后利用速度消失得无隐无踪。

    笨重的加特林机枪根本没有办法跟上骑兵们的位置变化,只能在空气中“咆孝”一下发泄。

    “该死的,这帮人到底是什么人?”率队疲于奔命的维尔托德异常烦躁,把屁股还没坐热的伯克从后面又叫了回来。

    “刚才我用望远镜看了,里面有墨西哥人,有白人,有黑人、有印第安人,甚至,甚至还有华人。”伯克回答道,“如果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陈剑秋的队伍。”

    “什么?怎么可能?”维尔托德难以置信地看着伯克,“他的部队不是都在罗斯威尔和那帮印第安人那吗?”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可除了他附近还有谁?难不成他带着华雷斯山谷那边的一百多号人迎过来了?”伯克抓了抓头。

    “哒哒哒。”

    “哒哒哒”

    “哒哒哒”

    bar的点射声,又响了起来。

    维尔托德像是触了电一样,身体勐地抖了一下:

    “不行,我们不能被这一百多个混蛋牵着自己鼻子!”

    他突然看向了伯克,双目中突然散发出一种炙热。

    “你刚才话的意思,是陈剑秋有可能在这支部队里?”

    伯克点了点头。

    “是的,极有可能。”

    “那他死定了,我不会放过他的!”

    维尔托德对着跟随着他的那些骑兵一声令下。

    “快,都跟着我!干翻陈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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