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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章 杀人放火金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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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将黄毛和他的草包跟班们撵出办公室之后,办公室里只剩下了丹尼斯·卡尼一个人。

    见所有人都走了之后,他才打开了抽屉的锁,从里面取出了两份文件,丢到了桌子上。

    他用手扶着自己的额头,看着桌子上的文件。

    一份是加州金矿工会发来的联系文书。

    他们在策划一场全面的罢工行动,以替工人们争取更多的报酬和更短的工作时间。

    他们希望旧金山这边,能够给予联动进行声援和支持。

    另一份,是一份秘密的信件,是加州矿业联合会的主席写给他的,上面堂而皇之地写上了收买他的条件。

    卡尼想了一下,把那份秘密信件撕碎了,丢进了垃圾桶里。

    这倒不是因为这位加州工人党的领袖铁骨铮铮,视钱财为粪土。

    也不是他全心全意想着自己的工人弟兄们,心中只有大义。

    而是他知道,如果以这种方式接受那些老板们的贿赂,第二天,这封信的副本和自己收钱的证据,就会出现在报纸的头条上。

    自己靠驱逐华工等行为在工人中积累起来的威望,也将毁于一旦。

    那时候,自己也将一文不值。

    他更在乎的,是权力!

    从这点上来讲,那些老板们,开的价码还远远不够。

    集会和声援,是必要的,演讲,也是要的,只是需要新的筹码,让那些老板们出血而已。

    给他一个理由,他能让这个加州颤抖。

    卡尼把联系文书重新放回了抽屉里,然后离开了办公室。

    而另一边,在码头边上,陈剑秋等了一个下午,都没有等到前来报复的黄毛,觉得有些无聊。

    他掏出怀表,看了下时间。

    下午五点整。

    “黄叔,我先回去了,过两天我应该还会再来趟,招工的事情,就麻烦你了。”陈剑秋向黄青云告别。

    他骑着马,离开了“华工互助会”,回到了唐人街的旅馆。

    李四福迎了出来。

    “让大家赶紧吃晚饭,晚上有活儿。”陈剑秋吩咐道。

    李四福和龙骧组的人已经在旅馆里休息了一下午,闲得蛋疼。

    一听有活,他立马来了精神,跑到每个人的房间,把陈剑秋的话吩咐了下去。

    约莫到了晚上八点多的样子,陈剑秋敲响了他们房间的门。

    在大堂短暂地集合了之后,他们出发了。

    和林肯郡这样的西部小镇不同,旧金山是个大城市,夜晚的街道被精美的铸铁瓦斯灯所照亮。

    然而,唐人街中,却无法享受到光明的恩泽。

    街道上,漆黑一片,只有从沿街低矮房屋窗户中照出的光,点缀着唐人街的黑夜。

    陈剑秋带着龙骧组的人来到了一个废弃的小院。

    小院的屋子,损毁于几天前暴徒对于唐人街的袭击,而小院的主人,也不知去向。

    陈剑秋让他们点起了马灯。

    “换衣服。”他对着众人说道,自己开始掏马鞍袋,“在罗斯威尔出发前给你们带上的。”

    不多一会儿,他们的衣服,便换好了。

    “老大,我总觉得穿死人衣服有点晦气。”李四福从马鞍袋里掏出一个压扁了的软质圆顶礼帽,用拳头把顶子从里面拱了出来。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换源app!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  “挺好,不错。”陈剑秋看了他一眼,替他整理了一下衬衫的领口,“放心好了,都洗干净了,何大娘以前在丹佛就是开洗衣店的。”

    转眼之间,二十来个牛仔打扮的人,就变成了穿西装背心的绅士。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们的衣服,有点皱。

    陈剑秋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一块方巾,遮住了自己的脸,只露出了自己的眼睛。

    他又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徽章。

    这个徽章是从衣服胸口抠下来的,上面刻着一只睁开的眼睛。

    他掂量了一下这个徽章,又重新放回了自己的口袋里。

    “出发!”

    二十来人重新骑上了马。

    他们沿着一条小路出了唐人街,绕了一个圈后直接出了城,随后沿着海岸线大摇大摆向着港口而去。

    此时路上的行人并不多,他们对身边经过的马匹,行了注目礼。

    昏暗的路灯下,他们根本看不清马上人的脸,只看见他们背上的枪,还以为是巡夜的武装巡逻队。

    而此刻,在港口工会的办公室外屋里,正是灯火通明。

    一群码头工人,正聚集在这里。

    黄毛一个脚踩在椅子上,拿着两个空酒瓶,在桌子上比划着。

    先这样,再这样,然后这样。

    他在安排今天晚上“突袭”华工合作会的行动。

    “老大,带不带枪?”一个瘦子,伸长了脖子,疑惑地看着桌子上的两个空酒瓶。

    黄毛的安排,啰嗦而又不得要点,他其实没太听懂。

    “带,为什么不带?”另一个长相更为狂野的工人说道,他袒露着上衣,抓了抓自己的胸毛,“敢挡我们的,一枪崩了就行。”

    黄毛想了想,没否定他的提议。

    “要我说啊,根本不用那么麻烦。”一个络腮胡子摇了摇头,他一扬脖子,灌了一口啤酒,“直接冲进去,砸烂了,然后放一把火烧掉,看他们滚蛋不滚蛋!”

    “我前年就是这么干的,哈哈哈哈哈”胸毛工人哈哈大笑。

    在几年前的暴乱中,他第一个冲进了唐人街,爬上了一间屋子的房顶,在屋顶上砸了一个洞,然后把油和火把,都丢了进去。

    “你知道吗?那些屋子里的人被烧得满地乱窜,就跟耗子一样,哈哈哈哈!”

    其他人听到胸毛大汉的形容,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这种行为,让他们找到了一种快感,这像是一种狂欢。

    严格意义上讲,他们中的有些人,根本不懂丹尼斯·卡尼在演讲台上到底说的是什么。

    他们只是想放火和抢劫而已。

    正当工人们的狂野的笑声,在屋子里回荡的时候。

    “彭!”

    办公室外屋的大门,被一脚踹开了。

    二十来个身着西装背心的蒙面人冲了进来。

    他们每一个人手上都拿着一把连发步枪,这些枪,很快指向了在场的每一个工人。

    胸毛汉子刚准备去拿身边的枪,却被他身边的一个蒙面人一枪托打倒在地,另一个人迅速地掏出腰间的匕首,扎进了他的心口。

    见血了。

    瘦子刚准备叫出声,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下手的人狠辣无比。

    毕竟是陈剑秋耳提面命教出来的徒弟。

    其他人再没人敢动了,他们每个人的脑袋上,现在都被顶了一根枪管。

    一个带着圆顶礼帽的人,从门口走了进来。

    他的脸上蒙着黑色的布,帽檐下面的双眼,闪烁着冷峻的光。

    他的靴子,把地板踩得“咯吱咯吱”响。

    陈剑秋环视了下四周:

    “刚才,是谁说要放火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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