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双持狂暴战
在判断出林奇的真实目的后,陈剑秋快马加鞭,带着众人沿着山路策马狂奔。
除了黑萝卜和飞鸟他们的几匹马以外,剩下各个华工的马,都是陈剑秋在林肯郡的牲畜交易市场精挑细选而来。
清一色的优种夸特马。
如果林奇真的不管不顾,以复仇为目的,牛三和那些华工的性命,那可就危险了。
过了山口之后,往里面的山路变宽,而陈剑秋和身后众人的马,也越来越快。
当他们赶到林奇选定的埋伏点时,恰好赶上了华工们的暴起。
此时油罐车附近一片混乱,华工和侦探们厮杀在了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这种场景,不但林奇没有料到,陈剑秋同样也没有。
林奇原先的设想,是在周围的山上埋伏好,等陈剑秋来救人的时候,将他们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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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陈剑秋的打算,则是让卡米拉架好枪,借助侦查的优势伺机救人。
如果蒂亚戈和他的劫匪们能够提前加入战团,来个前后夹击,那胜算更大。
然而,事情的发展,都比他们想象的要快了一点。
这是一场遭遇战!
位于队伍前方的林奇正在集结尚未陷入肉搏的侦探们。
这些侦探们在自己的首领——杜比队长被击杀后,第一时间手足无措。
“射击!要不然死的就是你们!”
林奇说完,便一枪击中了眼前的华工。
这个华工和一个平克顿侦探抱在一起,子弹同时贯穿了两人的胸膛。
“去占据高点!”林奇指着路边的山坡上的石头掩体吼道。
三个平克顿侦探拿着枪向着山坡上冲去,却只听得“砰砰”两声枪响。
冲在最前面的一个人一声惨叫半跪了下来,他的小腿中弹,胫骨被打了个粉碎。
第二个直接胸部被贯穿了,闷哼一声,仰面向后倒去,随后从山坡上滚了下来。
第三个人如遭雷噼一般,缩了一下脖子。
他停住了自己的脚步,转身向着子弹来的方向瞄准。
可他的头还没转过来,就已经被一颗子弹打出了飞溅的血花。
陈剑秋和卡米拉双枪合璧,三颗子弹解决了三个出头鸟。
这种地形下,占据了高点将是对下方肉搏的人群一种毁灭性的打击。
所以,他们不会让平克顿的侦探们轻易掌握高点。
卡米拉举着枪,在人群中寻找林奇的踪迹,陈剑秋却已经打完了手中温彻斯特的十三发子弹。
这十三发子弹,至少带走了包括杜比队长在内的七八人的性命,没被打死的,也失去了战斗力,被手持锤子和扳手的华工敲碎了脑壳。
五十米。
“冲进去!”
陈剑秋抽出了那把泵动式霰弹枪,俯下身,贴在黑萝卜背上,开始冲锋。
“陈!剑!秋!”
林奇恨得咬牙切齿。
他在人群中看得真切,那骑马冲在第一个的人,不是陈剑秋是谁?
在罗斯威尔我动不了你,可今天你竟然敢带着二十来号人来冲我的阵!
弟弟的仇,他今天一定要报。
林奇瞬间掏出了腰间的第二把左轮枪,和第一把枪一前一后,“啪啪”两枪打了过去。
这是他的绝技之一。
两枪连发,一枪打现有位置,另一枪打预判。
小林奇的打法有一半是跟他哥学得,而他哥,也将这种打法用得炉火纯青。
你躲得了我第一颗子弹,躲得了第二颗吗?
然而,马上的陈剑秋似乎并没有察觉到他。
但就在林奇扣动扳机的一刹那,陈剑秋的身影突然从马上消失了。
两颗子弹打了个空,林奇的视野中,则失去了陈剑秋的踪迹。
那匹黑马快得惊人,它和背上的主人已经在眨眼之间杀到了阵前,一头撞进了人群。
而他的主人,也已经从马上跳下,杀入人群。
一个正举枪瞄着华工的侦探,被黑萝卜巨大的冲击力撞得飞了出去。
黑萝卜的胸口顶在了他的身上,那人如遭重锤,委顿在地。
陈剑秋冲上前去,补了一枪,彻底宣告那个侦探的死亡。
一个华工被一个高他一头的侦探摁在了地上,他们的武器,散落在两人的身边。
侦探在力量和体重上占据了优势,他手伸向了自己的腰间,准备拔出左轮给身下华工的脑袋上来上一枪。
“去死吧,你这个杂种!”
侦探一句咒骂还没说完,冷不防自己的腰间挨了一记重击,整个人从华工的身上飞了出去。
他在地上翻了一个滚,刚准备起身,一抬头,却看见了一个黑洞洞的枪口。
这也是他生命中最后看到的一个场景。
侦探的身体再次飞了出去。
这一次,他的身上、脸上,多了密密麻麻的弹孔。
陈剑秋把华工从地上拉了起来,把手中的霰弹枪递给了他:“小心点,别伤了自己人。”
他从地上捡起了两把扳手,在手里掂了掂分量。
这个固定扳手,是炼油厂里的工人用来拧大螺丝的,一般双手拿着,用身体的重量向下压。
然而,在陈剑秋的手里,却觉得是将将好。
他双手握着扳手,冲向了下一个目标。
目标正专心致志地和一个华工对决,冷不防一把扳手从下面击中了他的下巴。
他的牙和血污一起飞了出去。
而他在失去意识前的最后时刻,匪夷所思地看到了自己的下巴,随后感觉后脑勺挨了一下,便软绵绵地倒在了地上。
陈剑秋挥出去的扳手去势未尽,后颈却突然感到一丝危险的气息。
他勐地转过身,看见一个侦探在不远处,正准备调转枪口,指向他。
这个侦探原先瞄得是另外一个华工,可那个华工和自己的对手纠缠着滚到了地上,他一时间无法下手。
他抬起头,发现了一扳手敲死了一个侦探的陈剑秋。
他将枪口调了过来,指向了陈剑秋,刚准备扣动扳机,却对上了陈剑秋的眼神。
冷冽如寒风。
侦探勐地一哆嗦,下一秒,一个硕大的扳手飞到了他的眼前。
扳手狠狠地击中了他的鼻梁,陷进了他的面部,一击将他的脸砸得血肉模湖。
他倒退两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扳手悬在半空中还未落地,却被一只强劲有力的手握住了。
陈剑秋眨眼间已经来到了侦探的身边,接住那把扳手,连同另一只手上那把,高高抡起,“啪啪”击打在了侦探脸上。
侦探的脸变成了一坨烂肉。
陈剑秋的身后的人也已经杀了进来。
他们打完了手上连发步枪的子弹,便不再浪费时间装弹,而是抄起马上的大刀,跟随着陈剑秋近身肉搏,一边杀敌,一边解救自己的华工同胞。
李四福虽然年轻,不像自己的这些叔叔们一样,曾经在沙场待过,不过,他却是冲得最靠前的一个。
初生牛犊不怕虎。
这个湖南牙儿驾着胯下战马,挥舞着大刀,一路杀到了牛三的跟前,直到他的马,被平克顿的侦探们乱枪打死。
而李四福的手臂上也中了一枪。
然而他面不改色,从死马上拔出另一把刀,忍着痛,奋力丢给前方的牛三。
“牛三叔!接刀!”
此时的牛三已经捅死了那个被自己挟持的侦探,他抢了一把左轮,打光了枪里的子弹。
他此时浑身上下都是血,也分不清是自己的,还是那些平克顿侦探的。
然而,当他看到冲进来的陈剑秋,并且接到李四福的刀时,顿时豪气万丈。
“好!好!好!”
牛三连呼三声“好”,便挥舞起那把刀,杀向那些平克顿侦探们。
而此刻的陈剑秋,又是一扳手砸断了一个想跑的侦探的一条腿,他踏步向前,一把揪住那个侦探的衣领,把他从地上拖了起来:
“林奇,在哪里?”陈剑秋冷冷地问道。
侦探看向陈剑秋的眼睛里,充满了恐惧,他指了指队伍的前方:“他,他在那里。”
陈剑秋向着他指得方向看去。
两人之间,隔着半个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