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哪里跑来的小狗啊
白於的小爪子抬了抬,蹦跶着跑向了前面的人影。
肚子里的饥饿感越发强烈,白於大声呼喊前面的人。
——林墨,我饿了,给我吃的。
见人没理他,生气的用脑袋撞上了对方的小腿。
认真用竹篾编织竹筐的林墨,感觉小腿被什么东西给撞了一下。
低头却看到一只白色幼犬。
小狗身上脏兮兮的,白色的绒毛上沾了不少草屑与灰尘,正偏着脑袋冲他直叫唤。
或许是太小了,又或许是太虚弱了,幼犬的声音又小又虚。
林墨弯下腰,抱起幼犬,好奇的问,“你哪儿来的,是饿了吗?”
白於挥舞着短小的四肢。
——饿了,本大爷饿了!
在林墨听来,又是十分细小的汪汪声,他将小狗放在地上,转身去包里找吃的。
记得有买一根玉米肠的,本来是打算放在泡面里的,结果忘了放,就一直留在包里。
林墨把包里翻了个遍,才总算找到那根差点被遗忘的玉米肠。
蹲在小狗身边,撕开玉米肠的包装,挤出一截玉米肠放到小狗面前,“吃吧。”
白於凑过去,先是用鼻子嗅了嗅,似乎有点儿嫌弃这种廉价的食物。
但肚子里空荡荡的饥饿感,与发虚的四肢,都在提醒着他,必须吃下眼前的食物。
“不喜欢吃吗?可是我也没其他的食物了,你先凑合吃一点吧。”林墨把玉米肠又往前面推了推。
食物都到嘴边了,白於被迫张开嘴咬下了第一口玉米肠。
嗯?
没想到这廉价的食物味道还不错。
里面除了肉肠,还有几颗玉米粒,肉质紧实,玉米香甜,白於几口把玉米肠给啃了。
啃完最后一口,还顺口舔了下林墨细白的手指。
——我还要!
他抬着毛脑袋冲林墨又叫了一句,
林墨伸手摸了摸他毛茸茸的小脑袋,“怎么了?是要喝水吗?”
白於才吃了一根玉米肠,根本没吃饱,冲林墨大声嚷嚷。
——没吃饱呢,喝什么水。
林墨见小狗总是汪汪叫,他没养过狗,也拿不准具体的意思,干脆举起小狗,问直播间的粉丝们。
“有人养过小狗吗?这种大小的狗一般是吃什么,我刚刚喂了一根玉米肠,不知道够不够。”
弹幕里养过宠物的不少,纷纷给出建议。
[哪里跑来的小狗,这才1个多月大吧,那就应该喝牛奶。]
[这么小的小狗,吃不了多少东西,但玉米肠下次别喂了,它吃了容易拉稀,严重的话会死的。]
[这狗怎么脏兮兮的,是被人给遗弃了吗?]
[主播会收养小狗吗,直播间以后是不是会多个萌物啦~]
林墨认真看着弹幕,回复道:“只能喝牛奶吗?那我等会去给它买点牛奶。
小狗,我不知道是被人遗弃的,还是走丢的。
要是走丢的,我还得还回去。
家里不让养狗,我可能不会收养它,但是会给它找个好人家。”
白於一听小东西还想把他给送人。
这哪行!
他刚吃了一根玉米肠,肚子里有货,身体也有了力气,冲林墨大声嚎。
——你休想把我送人,不然我咬死你!
林墨看幼犬汪汪叫,挣扎的厉害,以为是自己把它举的不舒服,便将小狗放在了地上。
白於想想还是生气,不答应和他缔结契约就算了,现在还想把他送人。
张开嘴,嗷呜一口!
咬住了林墨的靴子,牙齿死死咬住,脑袋疯狂甩,势必要吓的林墨不敢把他送人!
林墨低头看了眼,搞不懂这小狗的脾气。
刚刚还嫌他抱的不舒服呢,现在又想来找他玩。
小狗力气小,咬住他靴子的力度也小。
摇头晃脑的样子很是可爱。
林墨的脚轻轻动了一下,小狗就被这力度给推的四脚朝天。
四只小短腿在空气里划拉半天,才翻过身来。
下一秒又扑了过来。
林墨的脚又动了一下,小狗再一次四脚朝天。
他好笑的看着小狗挥舞着四只小爪子。
“现在没空陪你玩了,等直播结束再陪你玩。”
白於怒气冲冲的再次扑了过去。
这可恶的林墨!
居然敢用脚把他给推翻了。
他要咬死他!
林墨弯腰把咬着靴子的小狗抱到了一边,拍了拍它的小屁股道:“先去一边玩吧。”
屁股被轻柔的力度拍了一下。
毛脑袋下的白於,脑子愣半天才反应过来。
堂堂貔貅的屁股被人给摸了!
这比老虎屁股被人摸了,还要严重100倍!
他转头对着林墨大声发泄怒火
——你完了,敢摸本大爷的屁股,我记仇了!
林墨见小狗还舍不得走,又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现在真没空,我今天还得把这个竹筐编完。”
白於侧头看到旁边的竹筐,已经编织出一个底,有竹筐的大概形状了。
它也不汪汪叫,直接开始撕咬竹筐。
林墨叹了口气,感觉今天算是被这小狗给缠上了。
为了防止小狗再捣乱,他用根柔软的竹条扭了个圈,套在了小狗的脖子上,又找了根绳子绑在了竹圈上,另一端则绑在了银杏树上。
小狗举着小爪子,嗷呜嗷呜的朝林墨叫。
——该死的!居然把我困在这里,赶紧给我放了!
白於要气死了!
还没有人敢对他这样,简直太羞辱貔貅了!
林墨没再管小狗,而是继续编织竹筐,他会编这个还是跟着村里的老人学的,小时候会编一些小的竹筐背着去山上采摘野菜,野果子。
竹篾是很薄的竹片,编织出来的竹筐很轻,装的东西还多。
他是准备编一个装东西的,昨天那些杂草还没拿去扔了,都堆在了一起。
地上也还有很多落叶要扫。
这竹扫把和竹筐是刚好需要的工具。
白於在旁边嗷呜嗷呜的叫累了,趴在地上盯着林墨看。
阳光下,他的皮肤白皙莹润,眉眼精致。
简简单单的坐在那里,却让人感觉周围都安静了。
穿着黑色的侠客风汉服,却丝毫没有侠客的潇洒快意,反而有种世家小公子的矜贵。
是该被养在家里娇宠着的小少爷,而不是手握竹篾编织竹筐的侠客。
虽然衣服不符合他的气质,但这黑色穿在他身上还是很好看,衬的皮肤更加白如雪。
偏薄的料子,与皮质的腰带,不仅拉伸了他的身材比例,还让他的身形显得修长如竹。
汉服是很考验人的身形的,弯腰驼背,身材臃肿的人穿汉服就没那么好看。
但林墨的身形瘦削,腰背挺直,双腿的比例也很好,穿上轻薄的汉服,不仅好看,还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
即使是见惯了美人的白於,在心里也认可了林墨的长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