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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5章 骑士的恋人 其六 荒野寻“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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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教大人,我有问题想要请教。”塞布林娜有点难为情。

    说来说去都是些玄乎的玩意。克莱蒙德这个大老粗早听得不耐烦了。

    “你走开。带着你手上那个臭小鬼到一边去。”小姐把他赶走。谈话只剩下塞布林娜和弗拉维。

    “主教大人,爱,都是向着美好的事物吗?会不会我看走了眼,爱上一些平庸的东西呢?”

    “哈哈!”弗拉维似乎一下子体会到小姐的心情。

    “这世间没有一种造物是平庸的。即便一棵花,从种子萌发出来,根系分布在地下,枝叶有序地生长。雨露滋润、向着太阳绽放。仔细看它的结构,叶片的脉路、花瓣的次序,还有花蕊的形态,散发的芳香,它怎么会平庸呢?任何一件造物都是杰作啊!”

    塞布林娜听完在那傻笑,低声说:“我爱的那个人,傻得冒气,没文化还活到这个岁数,也是造物者的杰作呢!”

    在教堂的花园稍事休息。傍晚几位骑士又护送女士们去修道院住宿休息。男女有别嘛。那里是女士们落脚的地方。夫人打算在这里住上一个礼拜。送她们安顿好了,骑士们回到教堂的宿舍。

    二人照例住在一间宿舍。明早是去是留有点尴尬。总不能一直住在这等她们吧!夜里卡拉西斯一直在叨叨恩师的事情,看来今天讲的故事刺激了他的某一根神经。骑士长则被烦得也辗转难眠。

    “卡拉西斯,你成天说那个故事是真的,你的意思是这世界上真的有龙吗?”

    “龙是一种隐喻啊,耿直的蒙特大哥……”

    卡拉西斯翘着二郎腿。

    “故事诞生的地方,两个交战的国家彼此仇恨多年。各自版本中的骑士,都是屠杀对方士兵的猛将。每次打胜仗的一方就大肆宣扬这个故事。终于后来有个人改了这个故事,将凶恶的敌人改写成地狱的恶龙。这样一来两个国家敌对的故事成了同一个版本,慢慢地彼此之间的争斗也日渐平息。”

    克莱蒙德一听,恍然又觉得自己被他骗了。

    “你这人怎么这样!既然故事是瞎编的,就不要欺骗我们家小姐啊!”

    “这不是欺骗,笨蛋。你读书少才不明白。她的心里可明白着呢。”

    “你确定,她明白?可是今天告别的时候她还问我,可不可以为她杀死一条恶龙……”

    “哈?”卡拉西斯先是小小地吃惊了一番,而后又笑得在床上打滚。“哈哈哈——她让你杀,那么你就去啊!勇敢的骑士!”

    “妈的,要去你也去。这是你忽悠她的,你也有份。”克莱蒙德气不打一处来,“现在你说吧,哪里去找恶龙?”

    “蒙特你别这么教条嘛。你就去外面杀一头野猪,把獠牙砍下来送给她,就说是龙牙不就好了。”

    “她傻,别人也傻吗?我怎么不把你这个油腔滑调的家伙宰了,把你的肋骨送给她说是龙骨呢!”

    “欸,别这样嘛……”卡拉西斯眼珠转一转,“类似于龙的生物,自然界里也有的。我听说过一种——蜥蜴。个头特别大的蜥蜴,就是龙的原型。我们去外面找一头宰了,牙齿拔下来送给小姐吧。”

    “说得真轻松。”

    “哈哈,走嘛,去吧!这几天你闲着也是闲着,姑且为公主殿下宰头龙取乐吧。”

    第二天一早,他们相约去找“恶龙”。为此他们还去请教那位博学又和蔼的弗拉维主教。主教大人似乎每天会很早起身,在花园里修剪玫瑰花。

    主教觉得他们的想法很有趣,也给了建设性的答案。

    “广袤的荒原上,有这种动物栖息。我在一本古老的旅人笔记中读到过。你们可以尝试着去找找看。”

    弗拉维找来那本笔记,将带着“龙”的书页扯下来借给他们。

    二人一看,就是一条乌漆墨黑的怪物,四只脚在地上爬,张着血盆大口,全身疙疙瘩瘩地。

    那二人纯粹是抱着出去玩顺便试试看的心态,谁也没当真。简单准备了行李,带上一周的干粮。辞别修道院里休假的几位贵妇,踏上前往荒原的旅程。

    而那个调皮捣蛋的屁孩子安塞尔,被随手塞给一名年幼的仆人。那仆人特别老实,从来不讲话,自然也不会拒绝。反正大人们不用操心他们了。

    深入荒原以后,需要野蛮人的向导。

    长期以来,城堡与荒原上的野蛮人共存。总会偶尔有那么几个落单的野蛮人来到城里定居。荒原上经常会看到游牧的野蛮人家族经过。在野蛮人崛起之前,他们井水不犯河水。

    那些定居在城市边缘的野蛮人非常聪明,能够掌握北方人的语言。支付一点点钱就可以请他们做翻译。当然,他们对自己的家乡已经不够熟悉了,还需要找一个更加“野蛮”的向导。

    二人先是请了一位翻译,翻译会为他们找一个信得过的蛮族猎人。

    原计划三天的路程,走了整整一周。来到真正的荒原以后,翻译终于搭上一个打猎的野蛮人。那种野蛮人脸上脏兮兮的,讲得话没一句听得懂。他的身上还带着野兽一样凶猛的气息。

    翻译甚至没有支付钱币。野蛮人更喜欢实物,尤其是金属制品,他看上中克莱蒙德随身烧饭的锅。谈妥了价钱,翻译又描述了一通大家想要找的那种生物。

    这个翻译的北方话说得不算好,很多词都不懂。至于说到蜥蜴是什么玩意,卡拉西斯干脆拿出那张旅人笔记的单页——“就是这种肥得像猪一样、有一个大尾巴,还有大嘴巴,四只脚在地上爬的动物……”

    翻译支支吾吾了半天,那猎人向导倒是一看就懂了。叽里呱啦又说了一通。

    “他说什么?”

    “他说他认得。这种动物住在山谷的碎石堆里。就在前面。”

    二人一听,既然不远,立即赶过去吧。

    可是上了路才知道,野蛮人的“不远”是三天打底的。每天都说“不远、明天就到了”。一口气走了三天,还是“不远、明天就到了”。

    这时候他们才知道,野蛮人的语言很简单,一年之内的路程都是“不远”,不管多少天以后,都叫“明天”。

    克莱蒙德气得要骂人了。

    “一转眼就要两个礼拜,我可不是云游四方的闲汉!”

    身为骑士长,家里一坨坨事情等着他呢。一直这样下去不行,他打起退堂鼓。

    “蜥蜴找不到就算了吧。”

    一看他要放弃,那个翻译又着急了,反复和猎人确认,这次真的“不远”了。哪怕承诺支付给他们足额报酬,那两个淳朴的家伙也不肯放弃。他们觉得既然已经决定出发寻找“大哆咯”(喂,作者不要光想着好吃的啊),向兽主发了誓,必须得去。猎物在那里等着他们呢。

    又走了三天“不远”的路程,二人带的干粮全都吃完了,才到了碎石堆。这里的路太难走,甚至无法骑马。但他们的确发现了许多“大哆咯”的踪迹。

    “你看你看,这里就有,哈哈!”卡拉西斯笑得合不拢嘴。

    对照书页,画的是一点也没错,神形兼备。可它们就是巴掌那么大的蜥蜴,咬一口吞不下人类的小手指。而且胆子也很小的,一听到声音就钻进岩石缝里。

    “唉,我果然还是被你这家伙的故事给骗了。这么大的蜥蜴,烧了不够一顿饭,顶多抓两只回去给老爷泡酒!”

    “秃子你别急,咱们找找有没有更大的。”

    卡拉西斯再向猎人比划一阵,对方会意地点头。

    翻译说道:“猎人说这里的确有一条特别大的。”

    他们循着踪迹找到一处洞口,有碗口那么宽吧。一群人躲在远处观望了许久,入夜时分才看到一条棕灰色的蜥蜴钻出来。它的皮肤颜色和碎石相近。跑起来闪电一样,一道光窜出去。躲起来又爬在岩石上一动不动,如果没有仔细看根本找不到。

    “嗯……这个小玩意个头不算大,但好歹有点恶龙的样子了。”克莱蒙德勉强满意。

    “打死了带回去也能吹一阵,至少不会被当成傻瓜笑话。”

    “嗯,大人您满意就好。那么您请吧,我们在后面给你加油。”卡拉西斯拍拍他肩膀。

    “什么?就我一个人?”

    “是呀。就你有公主需要讨好,我们又不需要的咯。”金发骑士干脆靠着大石头坐下来。

    “讨大小姐欢心这么重要的事情,我怎么能抢你的功劳呢。快请吧!”

    野蛮人的猎人也叽里呱啦说了一句。翻译道:“他说,勇士,上吧。”

    “恶龙”都没有一条狗大,脖子也就碗口粗吧。克莱蒙德估计那畜生没什么本事的,凑过去一剑拍死就是了。蹲守的时候,碰巧一头山羊路过蜥蜴身边。那只羊大概也没看出伪装完美的蜥蜴。

    一瞬间,就看见蜥蜴一跃而起,脖子瞬间伸长,狠狠咬住山羊的喉咙。都没有一分钟的光景,山羊倒地呜呼。那蜥蜴咧着嘴咕噜咕噜地发出声音。

    野蛮人猎人又在一旁说,“这东西有毒的,咬一口会伤口溃烂无法医治,千万别被它咬了。”

    克莱蒙德略微有那么一点不放心。商量过后,还是动用一点人类的智慧,做了一个套索。卡拉西斯拎着套索躲在后面伺机而动;克莱蒙德则全副武装正面肛它。骑士长的铠甲都是铁的,这畜生也咬不动。

    商量的时候,就看到那蜥蜴把山羊咬碎了正在吃呢。它填饱了肚子就变得懒散,几番挑逗才有反应。而卡拉西斯这个笨蛋,他的套索关键时刻毫无作用,根本就没套住蜥蜴的脖子。

    蜥蜴窜出来一口咬住克莱蒙德的脚踝。

    这畜生好大的力气,克莱蒙德就觉得脚都要断了,疼得眼前发黑。剧烈疼痛的时候,他脑子里一片空白。那几个人在他耳边大喊着,“快反击啊!打它啊!”一句也没听清。

    蜥蜴一边咬又一边甩头。就像它对付寻常猎物那样。

    卡拉西斯的套索圈住了蜥蜴的尾巴,他用力去拉。蜥蜴的力气比他大多了,就是不松口。他朝蜥蜴的背上踹了几下,那畜生也不痛不痒。

    “克莱蒙德!醒醒啊,想什么呢!”

    克莱蒙德猛然清醒过来,举起骑士剑朝着蜥蜴的胸膛刺下去——一剑刺穿了身躯直击地面。

    应该可以确定这猎物必死无疑。低等动物嘛,受了致命攻击后仍然非常活跃,嘴巴一点也没松动,尾巴还在摇晃。那两位野蛮人帮忙捆住蜥蜴,卡拉西斯又帮忙撬开嘴巴,才把克莱蒙德救出来。

    铁面的铠甲都被它咬穿了,皮鞋也咬穿了,脚上留下一排牙印。疼得厉害,没准骨头也给它咬裂了。这一处伤回去之后又疼了两个月,那是后话。

    当场的时候,他们请野蛮人把蜥蜴的皮剥下来。忙活了好久都没能剥出完整的皮面——这动物的皮肤太柔软了。

    它的牙齿嘛,又细又小,紧连着牙床。硬是砍下来一个也不好看。猎物的身躯中间被击碎了,皮不适合做战利品。

    “诶,这个指甲可以!”还是卡拉西斯这家伙办法多。蜥蜴的指甲弯弯曲曲的,造型非常独特。卡拉西斯还把蜥蜴的尾巴尖也砍下来留着。他们一边说笑,一边发愁干粮都吃光了怎么回去。

    那野蛮人翻译一个劲地说:“这东西好吃!”

    他们一齐盯着猎人把蜥蜴切成块烤熟。没想到真的好吃。

    “嗯,肉质很细腻,有点像鸭子肉。”

    “它的味道可比它看上去的样子好太多了。”

    又是一阵说笑。这段好吃的记忆,比勇者斗恶龙的故事有趣多了。

    待他们返回埃塞斯以后,几位贵妇早已返回了城堡。在卡拉西斯的吹嘘下,克莱蒙德勇斗恶龙的故事传开了。领主特地举办一场宴会庆祝他们的壮举(其实就是找借口吃一顿)。

    蜥蜴的指甲作为礼品送给各位朋友。而那个尾巴尖,还要卡拉西斯百般怂恿,骑士长才鼓起勇气献给大小姐。

    “笨蛋蒙特。”大小姐当然是很开心,笑得嘴都合不上。

    “恶龙是个隐喻啊!天底下哪有什么恶龙,都是书里瞎编的。”果然她知道。

    她小心地捧着纪念品,非常温柔地抚摸这个尾巴尖。

    “你是像书里写的那样、穿着铠甲、骑着骏马,找了三天三夜,在荆棘丛里找到的‘恶龙’吗?”

    “差不多……哈哈……鞋甲都被这玩意咬穿了。”克莱蒙德憨笑着。

    后来这个尾巴尖交给皮匠做成了一个饰品。塞布林娜会把它挂在裙子上。

    宴会进行到深夜,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塞布林娜偷偷吻了克莱蒙德的脸颊。他那时候喝糊涂了,不知道自己是醒着还是做梦。

    “如果有一天,我被困在高塔,你会屠杀恶龙来救我吗?”

    她没有等待回答就离开了。

    这句话是一个隐喻。高塔不是真正的高塔,恶龙也不是真正的恶龙。然而高塔与恶龙却又真实地存在,彼此眷恋的人无法相聚。一次回眸,成了万劫不复的永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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