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其他小说 > 千云悠悠:不灭的救世主 > 第六章 外号

第六章 外号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咔嚓一声,刘南心中刚塑立好的礼貌女神形象碎成了粉末,但很快,一个新的人情味女神又拼组出来。

    “啊?”李千云则是一愣,陷入了自我否定之中。孙悟空?什么鬼,我长得有这么像猴子吗?不是吧,我今早才细心梳理过头发了啊?

    “我记得你,一个月前三打白骨精的那个男人。”林茜眼睛微眯,“没想到,你竟然是我的同学……”

    喂喂喂,这说话的语气什么鬼,你是在说什么神秘而重大的事情吗?

    但李千云也回想起了一个月前的事情。自己追着一条狗,意外发现了被围堵的柔弱女子,于是挺身而出,英雄救美,最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这事想不忘记都难,毕竟那是他假期里做的唯一有意义的事情。

    “是你?”李千云惊讶地看着她说,“没想到你就是林茜,所以……”他忽然变得面无表情,“所以为什么叫我孙悟空。”

    他并不在意自己当时究竟救了谁,或者说,他并不擅长应付别人对他做的好事的称赞,所以为了避免这话题再展开,他选择扯开。

    林茜笑嘻嘻的,也没解释缘由。那时李千云拿着根棍子四处挥舞,打了又躲,往复三次才打败混混,很难不让她想到三打白骨精这一著名情节,并由此联想到孙悟空。对了,他还有条狗,这样的话“杨戬”和“孙悟空”确实有点难以抉择。

    “觉得贴切呗,李悟空,多好听。”林茜完全不打算改口。

    李千云也觉得无奈,这就是传说中的大小姐吗,做起事来不用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心直嘴快。不过这样也好,至少没那么多算计。他想着,摆摆手:“好吧好吧随便你了。”

    林茜一笑,说:“对了,我还没跟你道谢呢,现在我郑重地说,谢谢你!”说完,也没等李千云有什么反应,就转过身去,百无聊赖地把脸颊贴在桌子上趴着。

    李千云默默地看了一眼刘南,后者则低声说:“没想到你竟然还有这样一手,原来你早就布局了啊老弟。”

    李千云:“……”

    他用手一推,把刘南的头偏向黑板,然后再按住他的肩,把他的身子扭正了。

    做完这一切后,他下意识地又看了一眼自己的同桌,结果发现她也在盯着自己,透过那遮眼的稀薄刘海,隐约可以看见那双目光幽幽的眸子。见李千云看过来,幽怨仿佛凝成实质。

    但她还是什么都没说,很快就把头转回去,又自顾自地看起自己的小说。

    李千云一脸懵逼。我嘞个豆,我到底哪里惹她不高兴了?天降大任于斯人,结果出师未捷身先死,可他从头到尾只和她说一句话啊。

    又是一阵头脑风暴。

    班主任很快走进教室,是个头发稀疏的男老师,自我介绍后,知道了他姓杨。

    杨老师说了一堆没什么用的话后,轰轰烈烈的自我介绍大会就此开始。一般这种活动都分有三类人:显眼包,普通人和社恐人。显眼包就喜欢说些引人注意的话,普通人是规规矩矩把自己的姓名和爱好说出来,社恐人则是支支吾吾半天就吐出个名字。

    李千云归属普通人这一类,轮到他的时候,他做了个深呼吸,接着不紧不慢地说了自己的姓名,以及一些或真或假的兴趣爱好。刘南和林茜都属于显眼包,一个说着搞笑的话逗笑大家,一个只是说自己的兴趣爱好就足够显眼了。

    而msshy当然属于社恐人那一类,她说话支支吾吾的,刚才幽怨盯人的气势全然消失不见:“我……我……叫……陈苗苗……”她一说完就迅速坐下,仿佛刚才念出自己的名字就用尽了所有勇气。

    她的声音清脆动人却又夹杂几分不自信,像山间咕咚流淌的清泉,也像小鸦鹃的鸣叫般小心翼翼。

    “陈苗苗……”李千云心中默念了一遍这名字,总感觉有些熟悉。他眉头一皱,仔细回想,忽然潮水般的记忆涌上心来……

    他有段辉煌的历史。

    那是小学时,受莫浮卿那粗鄙的女人的影响,李千云的嘴巴可以说是和马桶一样臭,脏话连篇,甚至因此得号“李粪口”。

    二年级时,班上有个成绩变态的学霸,名叫白立,他莫名其妙地请求班主任进行了一次大调位,或许是看在他成绩的份上,班主任竟然破天荒的响应了这么一个荒唐的请求。

    于是李千云有了一个孤僻的同桌,那人就是陈苗苗。那时的她比现在还要孤僻,无论上课下课都要待在教室的角落,属于那种不仔细看就要忽视掉的透明人物。也有好心的同学想去接触她,但她却一直摇头,拒绝了他们的好心。

    一个嘴巴臭,一个孤僻,性格对立的两人成了同桌。李千云那时总在怀疑,是不是白立那狗日的被自己骂过才这样调的位置。

    他们有一周没有说话。

    李千云并不是那种不说话就会死的调皮鬼,他只是说起话来嘴巴臭而已。但这也不能怪他,毕竟多亏了莫浮卿的教育,他记住的形容词和表达心情的话语就那么几个。

    他并不调皮,但也是会无聊的。他发现陈苗苗很爱看书,不过大多都不是什么有深度的文学著作,而都是些童话什么的。这些打发时间正好合适,于是李千云就尝试向她借书,或许是迫于李千云平时的战绩,她不敢拒绝,只能乖乖地递上自己的书。

    这一来二去,两人也渐渐熟悉了些,而陈苗苗在学校没有其他的朋友,便总是跟着李千云这唯一的朋友,看他嘴遁大杀四方,成了所谓的跟屁虫。

    不过最终,在升初中时两人还是分开了……

    回忆中断,李千云想起那时发生的事后,情绪一激动,突然给了自己一巴掌。奶奶的,那时他可是做了一件超级尴尬的蠢事。

    见他这番举动,陈苗苗担忧地看着他,不知道是心疼还是怀疑他脑子是不是有病。但无论是哪种情绪,陈苗苗都压下去了,然后嘴角带笑地看向李千云,说:“傻瓜,认出我没。”

    李千云点点头,终于明白了她刚才的幽怨从何而来。还是一样的白皙皮肤,还是一样的长刘海,还是一样的爱看小说,但分别三年后,他刚才第一时间竟然没有认出来,确实不应该。

    “傻瓜”这一词其实是陈苗苗给李千云的专属外号,李千云也不知道这个外号到底是从哪来的。不过莫名其妙的外号多了去了,比如明明姓名里不带金却外号老金的,比如一时嘴瓢结果成了别人外号的,所以李千云也没在意,随她叫吧,反正也不是什么特别侮辱人的词。

    “嗯,认出来了。”李千云点点头。

    陈苗苗嘿嘿的笑着,刚才的幽怨不知道抛到哪去了。她平时很内向,但唯独面对李千云时却看不出一点内向的痕迹,而是显得童真。

    她又想起林茜给李千云取外号的事了,于是她郑重地看着李千云说:“傻瓜,我给你换个外号吧!”

    “啊?”

    还没等李千云反应过来,她就直接在草稿纸上写下“paolo”和“francesca”。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