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 章 宋佳欣番外
我叫宋佳欣,是胡思贝的好朋友,至少曾经是。
我来自农村,是全村唯一一个考上省重点高中的人,是村子里的希望。
在新校园,看到与我天差地别的同学,我自卑,敏感,害怕在学校受到别人的鄙夷和嘲笑。
但胡思贝不一样,她漂亮,活泼,是学校里受人追捧的白富美校花,是和我完全相反的对照组。不对,我才是她的对照组。
但是胡思贝愿意和我做朋友,是我新生活里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唯一一个。
但是在她的影响下,我不再那么自卑,性格改变很大,甚至,天差地别。
我开始依赖她,我把她当作我最珍惜的朋友,全心全意地对待她。
有一天,胡思贝约我出去,说有事情告诉我,要我和她一起做。
胡思贝教我霸凌那些和弋池走得近的同学,因为她告诉我她喜欢弋池,她讨厌和弋池接触的一切女生。
我真的很羡慕她,喜欢一个可以明目张胆地表现出来,可以无所顾虑地做任何事情来捍卫自己的爱情,而我,只能小心翼翼地偷看自己喜欢的人,也只是因为她喜欢他,我就必须把自己的爱藏在心底,永远都窥不得光。
我也第一次违背内心去伤害别人,但是施暴的同时,我也升起了一种莫名的成就感,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的霸凌行动得越来越顺手,直到被霸凌者成为了程青芷。
她长得胖胖的,五官被肉挤到一起,额头被又厚又土的齐刘海挡住,穿的衣服又丑,搭配在一起非常奇怪。
看到一个比自己还糟糕的人,我获得了一种优越感。于是我开始排挤她,越是这样,我越开心。
终于,思贝还是把霸凌的手伸向了她。我感到很激动,毕竟只有在她的保护之下我才能做一切我想做的事情。
可是就是从这开始,程青芷她变了,变得不再畏畏缩缩,呆头呆脑,而是挺直水桶腰和我们说话。
刚好运动会报名,我使了心机给她报了扔铅球,毕竟这一项班里没有女生报名,而程青芷猪一样的体型,力气也肯定很大,出点力为班级做点贡献也是理所应当。
但我没想到,她发现后直接说不是自己报的,找体育委员说明情况,在知道是我之后,直接用肥胖的身体撞击我,并向我放出狠话。
可是,她凭什么,作为班上最肮脏最丑陋的人,她活该一辈子畏畏缩缩,活在别人的欺凌和阴影下,而不是自信地和我叫板。
我知道她是程家千金,可那又怎么样,暴发户的女儿怎么比得上富家千金的思贝,我相信,无论我做了什么,思贝一定会帮助我,保护我。
所以我没有把她的话放在眼里,依然是我行我素。
可是我没想到,在运动会结束的当天晚上,我就被学校告知被开除,理由是不学无术,行为败坏。
那怎么可能!我虽然每天在胡思贝后面做尽欺凌之事,但是我深知自己家里的情况,学习我不敢落下一点,每年的奖学金还要用来补贴家用。
以这么荒谬的理由来应付我,我知道是因为程青芷动的手,没办法,我不顾身后父母的辱骂,找手机要给胡思贝电话。
我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手抖,颤颤巍巍地按下拨打后,电话却被她给挂断。
“宋佳欣,我送你去学校是让你不顾学习天天只知道玩吗?”
“早知道就送你出去嫁人了,还能赚笔彩礼钱。”
身后中年男女用粗鲁的方言话对我进行着辱骂,而我只能盯着手机哭泣。
两人越说越难听,我控制不住情绪反抗起来。
“够了,我上高中根本就没花过你们的一分钱,每年的奖学金足够抵掉学费钱,剩下的你们也拿走了,每个月的生活费是我自己找时间兼职赚的,我上高中跟你们没有一点关系。”
可就在下一秒,一个巴掌就甩在我的脸上,脸上火辣辣地疼。
“够了,要不是你读书,你那些兼职的钱也该是我们的,以后是要给你弟弟找媳妇儿用的!”
父亲用食指指着我破口大骂,我不可置信地抬头,我不敢相信这会是我父亲说的话。
第二天我去教室收拾东西,在班级里众目睽睽之下,好在老师是宣布我只是转学,而不是被开除,否则,我没有勇气走进这个教室,更没有勇气出现在那个人面前。
出教室时,我给胡思贝留了纸条,约她在天台上见面。
我在天台上抓住她,神情激动,把口罩摘下给她看我脸上的掌印,我把所有的自尊撕碎,只是希望她能帮忙让我留下,留在一中。
可是她拒绝了,我失望地看着她,我不理解,明明我做的所有都是为了她,我是帮她才被开除,明明她只要一句话的事情,为什么要见死不救。
我还是离开了,父母不让我接着读书,为了一笔彩礼钱,竟然想让我嫁给隔壁村的一个傻子。
我开始恨胡思贝,我为她做尽一切坏事,结果我要结婚嫁人一辈子留在落后的山村,而她还可以做她的大小姐。
我不甘心。
结婚当天,我逃了,我用所学知识让当时结亲路上发生大乱,车和车相撞,人和人相挤,在咒骂声和嘈杂声中,我趁乱逃走,还好农村都是山山野野,不容易被人发现。
就这样,我用了三天时间,极其狼狈地逃到一个小城市,在好心人家收留后,过了几天非常普通的生活。
果然,父亲和母亲没有来找我。
收养我的人家姓刘,家有兄妹二人,他们的父母早亡,哥哥在工地做事供妹妹读书。
为了减轻刘勇的负担,我在酒吧做服务生,多的钱想要补贴给妹妹上学。
但刘勇拒绝了。
所以钱我自己攒着。
在七年后,刘勇向我表白,刘颖也想让我做她嫂子时,我拒绝了,也向他们辞别,离开刘家。
刘家人对我很好,平平淡淡地过完一生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但我不愿意,经过两年的沉淀,我越是不甘心一辈子落后于人。
尤其是我知道了胡思贝根本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小姐,而是温程家保姆的孩子,不过是幸运,温程喜欢她,她才有资格使用奢侈品,才有机会装作什么白富美。
知道了钱的重要性,我不惜做有钱人的情人。
我长得不差,但也不美,可我有傲人的身材,稍微打扮一下,也有勾人的资本。
在酒吧做服务生,我认识了一个富二代,他出手很大方,跟了两天,就给了我在酒吧五年的工资一样多的报酬。
时间不长,我被甩了,但是,我足够幸运,遇到了我高中就喜欢的人。
在酒吧包厢里,富二代搂着我,漫不经心地吸着一口又一口名贵的烟,然后把烟圈吐在我的脸上。
而我,也只能仰头看他,忍着呛人又难闻的二手烟,笑脸相迎,更是不敢露出自己的正脸,因为弋池就在我们的对面。
聚会过后,富二代毫无理由的甩了我,很正常的一件事,但却因为弋池在场,我感到了极大的难堪和尴尬。
强忍着泪水,老天却把极大的惊喜砸向我。
“你以后跟我吧。”弋池给了我一张手帕纸,示意我擦掉眼泪。
“你叫什么?”没等我回答,弋池接着问我。
看吧,宋佳欣,别妄想了,你们两个几乎没有交集的人,他怎么会记住你是谁?
“宋佳欣。”
男人点点头,转身迈着长腿走开了。
我以为这是个玩笑,毕竟他没问我的联系方式,这一走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了。
但我没想到,弋池居然找上了我。
我还是跟了弋池。
不是光明正大的女朋友,而是见不得光的情妇。
但是我不介意,弋池的花心我早在高中就见识过。
弋池把我养在郊外的一座别墅里。
夜里,睡梦朦胧中,我听到房门打开又关上的声音。
一阵稀疏的脱衣声后,我感觉到身侧塌陷,随后便被人给搂住。
睁眼看见男人轮廓分明的下颚线,强撑不住睡意,我缩进他的怀里哼了哼,这是我这几个月来第一次向他撒娇,示软。
可男人明显更兴奋,钳住我的手腕,身子覆了上来。
睡意被赶走,我清醒了过来。
看着令我魂牵梦绕的脸,我抬头想吻上去。
可弋池还是把头给偏开了,我的唇和他的下巴擦肩而过。
一阵失落涌了上来,我任由他的大手在我的皮肤上游走,没有一丝回应。
“别走神,嗯?”弋池在我的耳边低喘。
…………
第二天,我睁眼发现偌大的房间里只剩我一个人,慌张过后,听到卫生间里稀稀拉拉的洒水声,我的心才安定下来。
下一秒,床头柜上的手机震动,但没有发出声音。
我本不想接,但看到来电显示是胡思贝。
这三个字,足已唤起我七年前的屈辱和难堪。
于是我鬼使神差地接通了。
“喂,老公,你什么时候回来,爸妈说今天要过来吃饭呢。”
老公?这么说,胡思贝是弋池的正牌妻子。
一股嫉妒和恨意笼罩在我心头,还真的让她当上豪门太太了,而自己,还是见不得光的情妇。
“对不起小姐,你说弋池啊,他现在在洗澡呢,等会儿我让他给你回个电话。”
我掐着嗓子说话,险些破音。
不过没等到回复,胡思贝就把电话给挂了。
要说刚才有多大的胆子,我现在就有多心虚,因为害怕,我想掩耳盗铃,把通话记录给删掉。
退到手机主页时,我看到弋池的手机壁纸是一个穿着校服的,青春洋溢的高马尾少女。
少女没有看镜头,而是看着前方,温柔的笑着。
不是胡思贝,应该是弋池藏在心里的一个女孩子。
而这个女孩子,不看脸,几乎和自己一模一样。
对比着自己和她,我发现,两人的身材很像。
原来,自己最引以为傲的地方,只是成为别人替身的一个理由。
真是自卑又可笑。
但是我的人生本就是荒唐的,就仿佛老天爷在描绘它的时候不屑一笔一划,而是随意勾勒,看它自己能成什么造化。
这几年里,弋池可不止包养我一个女人,只不过,我是待在他身边时间最长的一个。
这些女人,包括我,无论是高矮胖瘦,身上都有一处或几处和弋池的白月光相似。
为了能继续留在弋池身边,或是打败胡思贝,我拍下他手机的壁纸,开始慢慢地模仿。
用妆容,和她最大程度上地相似。
弋池没有发现手机通讯录的异常,或是发现了没有来找我质问。
但是后来,我听到胡思贝和弋池离婚的消息,但是她好手段,带着肚子里的孩子把原配赶走,嫁入另一个豪门。
赢了吗?但胡思贝并没有失去豪门太太的身份,输了吗?但弋池慢慢和身边的女人分手,只留下一个我。
对于我而言,只要能留在他身边,是最幸福不过的事情。
十六岁的少年迎着朝阳,笑的明媚在我们的初遇里,走进我的内心。
三十岁的男人身姿犹如松柏,高大挺拔,让我飘荡的心得到依赖,停靠下来。
在我本自恋地以为得到弋池的爱时,弋池找我的频率却越来越少。
终于在我生病时,求他陪我去医院的时候,在他看到手机壁纸上的女孩后,被他抛下,一个人呆愣地留在原地。
或许,我从不被自己在意的所选择。
所以,我最后体面的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