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勤劳皇帝李治
在封建时期,每一个统治者都会有一些自己的小性格,有的勤劳,有的勇敢,还有的慵懒,而一个浑身充满干劲的领导人通常可以给国家带来井井有条的秩序和飞速的发展,我们大唐的李治皇帝就是如此。
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时期,三天上一次朝,已经算是勤劳皇帝的代表了,但是李治貌似要更胜一筹,登基之初,李治便把他父亲李世民的三天一朝制改为了一天一朝制,勤勉执政,即位之后,李治深知能臣贤臣的重要性,于是便重用起其父李世民的旧臣长孙无忌,李勣,褚遂良等人。
此外,为了国家社会的稳定性,李治时期的律法制度仍然参照唐太宗时期,继续依靠太宗时期的各项法律制度治理国家。
而在政事方面,李治积极的向父亲李世民学习,要求官员下属多多进谏,特别是关于国计民生的问题,一定要大胆的进谏。永徽五年时(654年),天下大旱,李治亲自下达诏书,要求在京九品以上官员竭力诉说自己知道的情况,九月,李治又发现群臣来进谏的人似乎并不多,于是就对他们说:“当年我跟随父皇李世民听政的时候看见你们经常性的进谏,怎么到现在就没什么人了呢?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如果不方便当面或者走程序上谏的话也可以随时向我递交文书,希望你们还是能和以前一样,勇于进谏。”
太宗贞观后期,因为身体以及其他一些方面的原因,一般都是三天上朝一次见一下文武百官处理一下日常政务,但是到了李治时期,就变为了一天一朝,风雨无阻,每一天李治都会安排十几名左右的地方刺史进行会谈,向他们了解各地的情况,并向他们下达指令,并且还把这一流程变为了一个制度,后来,因国内太平无事,百姓阜安,唐高宗李治才在宰相的奏请下改为隔天上一次朝,也就是两日一朝。
在官员选举制度下,李治还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了科举制度,并对大唐首要官员的选举制度进行了改革,选用了一大批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的官员,这也是唐高宗李治一项超越前辈的一项政绩举措,在他所统治的时期里,更多的是通过科举选举真正有才华的人才,而不是通过世袭特权制父子相传,这个时期,科举应试和中举的人数开始迅速增多,科举制的影响也开始在最高一级的官僚机构开始表现出来,李治身边的许多宰相也都是靠着科举这条道路攀登上了大唐最高管理机构。
而到了八世纪时的盛唐时期的科举制仍然有相当一部分直接传承于高宗时期的科举制度,李治有知人之明,他身边的许多能臣如:辛茂将,卢承庆,杜正伦,薛元超,许圉师,魏元忠,韦思谦等人都是他自己亲自提拔起来的。其中韦思谦曾经受到过褚遂良的打击,杜正伦被唐太宗冷落,而李勣在太宗时期被故意调往边关,临终前太宗嘱咐李治即位后立即重用李勣,使李勣感受到新皇的恩情而对新皇(也就是李治)忠诚不二,李治即位后,即遵父嘱。
即位后,李治广求贤良,即位同年九月,李治便下诏要求京官和各地方官员举荐人才,除频繁发布求贤诏令外,李治还对那些隐居深山享有盛名的隐逸之士厚加礼遇,京兆华原人孙思邈医术高超,誉满海内,隐居于太白山,绝意仕途,隋文帝杨坚为北周宰相时,曾召他出任国子博士,被拒绝,唐太宗李世民召他进京为官,仍是坚辞不受,等到李治在位时,孙思邈已经是个百岁老人了,李治没有嫌弃他年纪大,仍然把他请到京师授以谏议大夫之职,后来,孙思邈执意要回故地隐居,李治特地赐予他良马,还把郡阳公主邑司赠给他居住。
在律法方面,唐高宗永徽时期也取得了重大成就,李治在其在位时期敕令修订了《永徽律》,《永徽律》是中国现存最完整,最古老的一部典型的封建法律法典,为后世法律的制定提供了参考。
永徽二年(651年),一个由长孙无忌带头的法律审议组织经过再三修订,最终把修订好的大唐新法献给了皇帝李治,李治经过了解后于同年九月正式下诏颁布新法,这部新法后来成为了对大唐影响力最强以及最重要的法律之一,被称为:《永徽律令》。永徽三年(652年)李治召集全天下各路有学识的人对《永徽律令》进行了逐字逐句的注释,以提高律法的公正性和精确性,最后由长孙无忌等人将律法和解释编撰在一起,编成了一部具有官方权威性的法律详解,这部法律详解便是后来大名顶顶的《唐律疏义》,653年9月,《唐律疏义》被献给了李治,经过大唐高层的批准,这部法律百科书被正式发行,在此后的几个世纪里,这本书也一直都是各个王朝法律的权威注释书,足以见得这本书的重要性和影响力。
经济上,唐高宗李治继续推行轻徭薄赋的政策,大大减轻了底层平民的经济压力,唐太宗刚逝世,李治便下令暂停土木营建和军役,同时还在即位诏中申明:“敬顺惟新,仰诏先德,宣布凯泽,被乎亿兆。”表明了自己关心民疾的旨意。虽然这个时期仍然存在各种各样复杂的经济问题,但李治政府仍然提出了控制物价的措施,并取得部分成功,这些政策后来沿用至整个唐朝,政府周期性的从自己的中央谷仓中抽调出储备粮拿到市场上进行销售,以降低粮食价格。这就是“常平仓”的制度,而在粮食价格过低时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收购大量粮食略微抬高粮价,防止谷贱伤民。后来在唐朝统治的每一个州都设立了常平仓,这为唐朝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繁荣发展立下了坚实砥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