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新华书店,杀鸡(3章合一)
许大茂拿回自己的铝饭盒,脚底抹油般跑了。
许大茂那渐行渐远的背影消失在人海中,所用的时间也不过才用了十几秒钟,阳荷花这会已经在给下一位工友打菜了。
“荷花师傅,我要一份鸡蛋,一份酸辣土豆丝,5个白面馒头!”
“好勒!”接过钱,票,阳荷花大概地扫了一眼,发现数目没错后,就往筐里一放,麻利地打了起来。
这会后厨里的打扫工作也同样是在进行着的,毕竟大家都想早点弄完下班回家。
肖倩背着小宝,在后厨的一个角落里的火盆边上烤着火,顺带看着秀秀和曼曼两个小姑娘在烤从自家带出来的板栗。
这火盆是后厨里原本就有的一个小火盆,里面的是树木烧制而成的木炭。
对比煤炭,这个更要经济划算一点。
每天食堂后厨的帮厨和学徒工要洗的菜很多,这进入冬天后,自然就得备上一点木炭供他们这些洗菜的人来烤火暖手的。
这项福利在之前是没有的,是新来的食堂主任罗琼芬在看到洗菜的帮厨手上的冻疮和皲裂,去跟后勤部那里说了一下,才批下来的。
秀秀和曼曼的板栗烤熟了有差不多二十多个,阳荷花他们在窗口打菜的工作这才完毕。
“荷花师傅,我们这里的卫生都快整好了,你带着秀秀他们早点回去吧!”帮厨王大娘刚刚吃了两个秀秀剥开的板栗肉,脸上带着笑说道。
另外这段时候跟在阳荷花身边学到了不少东西的人也跟着附和起来:“是啊是啊!荷花师傅!”
“等会我们说不定还会在四合院里见面呢!”
何雨柱毕竟是从二食堂出去的,今天他结婚,也请了二食堂的人过去吃酒席。
“好!谢谢大家啦~那我们晚点在四合院里见!”
阳荷花也不客气,脱掉工作服,用毛巾洗了脸上的油后,穿上自己的厚衣服,把昏昏欲睡的小宝移到自己的背上,跟后厨里的工友打了招呼才离开。
这个点,出红星轧钢厂的人是少之又少。
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都跟阳荷花他们这个在后厨的工作岗位一样。
哦,不对。
也还有采购科那边的人。
他们的工作性质比阳荷花这个工作还要灵活一点。
除了要开会碰面的时间,他们大部分都是在外面跑去采购物资的,完成每个月的采购任务定量后,可以来上班也可以不来。
这是一个好的工作岗位,但也是一个有风险的工作岗位。
尤其是采购科这些工作岗位中,有一部分的采购员是采购的计划外的物资,他们常年都得在乡下,城里之间奔波,风险更大了。
毕竟这年头外面跑,尤其是在乡下去采购物资这种,危险系数很大,很容易遇到为了物资\/钱票抢劫或者敌特搞突然袭击的。
要是没点身手和人脉,这还真不好做。
轻者被抢劫失去钱\/票,物资,重者就是丢了自己那宝贵的性命。
进红星轧钢厂需要登记,这出红星轧钢厂自然也还需要登记。
肖倩快速地填好时间和自己的名字后,就跑到一旁牵着秀秀和曼曼的嫂子阳荷花身边。
“嫂子,我们这会是回四合院吗?”肖倩牵着曼曼伸出来的手问道。
“去书店吧!你前面不是说书快看完了吗,我们去书店买点新书瞧瞧,我正好也有一些书要买的。”
阳荷花瞅了一眼天,看着还在飘着小雪花,说道。
就早上的雪稍微大了那么一点点,这会已经小了不少了。
没有积雪,地上全是因为雪花掉落下来融化过后湿漉漉的一片。
看着嫂子阳荷花面前因为呼吸时不时冒出来的白气,在听到去书店的时候,肖倩那有点心不在焉的情绪一下子就被拉起来了,眼里亮晶晶,嘴上快速地回答道:“好勒!正好曼曼和秀秀和故事书也快讲完了。”
肖倩这几天收到了几封长篇稿子的退稿,心里有点不是很舒服,昨晚她都还在想是不是自己不擅长是写长篇的故事,要不要一直写短篇算了。
毕竟短篇的稿子每个月现在能给自己带来差不多有十几块的收入。
这对比于其他在家里只能等着糊纸盒子的收入高出来的可是一大截呢。
可一想到嫂子阳荷花之前所说的那一段话,短篇的收益只是一时的,如果能够写出一篇在报纸上连载的长篇稿子,那收入就是一直都有的。
肖倩就不想放弃,编辑既然回信说自己的文笔稚嫩,故事情节还需要进一步改善,那就去多看多修改就行了,大不了就是费点时间罢了。
一行人慢悠悠地走在冷风中,朝着公交站台而去。
毕竟要想在这么冷的天走去新华书店,这俨然是一个不现实的事情。
尤其是还在带着孩子的情况下。
四九城的新华书店有很多家,阳荷花带着肖倩他们去的是一家大的新华书店。
是一座四层小楼。
肖倩是第一次见到面积这么大的书店,跟她在之前县城里见到的小书店完全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走进去一看,肖倩发现里面还设置了专业门市部,如教学用书门市部,科学技术书籍门市部,少年儿童读物门市部,音乐和体育书籍门市部,戏剧书籍门市部,厨师书籍门市部等等。
“嫂子,这书店真的好大啊!”怀里抱着曼曼,肖倩的眼睛是越看越发亮。“而且来看书和买书的人也挺多的!”
刚在进门的时候,肖倩瞧见了差不多有十几个人在排着队结账,这一路走过来看到每个书架旁边也有两三个人正在拿着书看或者挑选的。
同样在阳荷花的怀里也有一个小孩,那就是秀秀,这会的阳荷花听了肖倩的话后,耐心地说着自己的所见所闻:“这人现在不算啥,等你以后在节假日或者星期天的时候过来看就知道了,完全是人挨人,人挤人人在书中,书在人中,甚至都快“埋没”了收款柜台。”
“这么夸张的吗!?”肖倩一脸震惊。
阳荷花点头:“这其实不算夸张,而是事实。”
“现在国家正是用人之际,对于人才的需求那更是大之又大的,一些领导工作岗位是有硬性要求的,就比如文凭这一上面,就能敲下去很多人。”
“以前想读书,那都是有一定的条件的,而且对于知识的接触渠道也是十分有限,进入新社会后的人们对于知识又是特别渴望,所以这一到节假日或者星期天,这些书店都是人满为患。”
“你自己是个初中文凭,但你得知道,咱们四合院的人很多人都是文盲,就像我,小时候没条件读书,等到大一点了,就用了几年的时间去读书,文凭也才高小。
嫁给你哥后,他又带着我认识了不少的字。”
“街道办王主任他们最近也在忙着扫除文盲的重任,也来过四合院找过二大爷阎埠贵好几次了,说不定过段时间就应该会有准确的消息了。”
“你别看二大爷阎埠贵一天抠抠搜搜的,他是咱们院里的文化人,每年过年的时候,院里的人都会找他写上一副或者几副春联。”
肖倩听着都沉默了,她确实是没有想到城里人的文盲这么多的。
她还以为就农村的人因为穷,送不起孩子上学,这才导致不识字的人多,没想到城里的文盲也是这么多。
“好了!你自己去找你想买的书,我带着秀秀和曼曼去二楼的图书浏览角等你!”阳荷花是看出了肖倩最近几天的情绪不是很对劲,这才提议来新华书店的。
这会已经到书店了,自然就得让肖倩自己去消化一下情绪了。
“好!嫂子!”肖倩把手里的曼曼放在了地上。
阳荷花听到回答,就一手牵着一个娃离开了。
秀秀和曼曼不是很懂大人之间的情绪变化,就问:“妈妈,我们为什么要和姑姑分开啊!?”
“因为姑姑得去花时间挑选自己想要的书籍了!”阳荷花没有把真正的原因说给两个小姑娘听,毕竟她们两个也听不懂。
至于在背上的小宝,这会还在呼呼大睡呢。
图书浏览角,其实就是一个空置出来的三角区域,放置了五副桌椅,提供那些因为没有钱买不起书但是又要看书的人专门看书的一个区域。
每张桌子配有6把椅子。
今天书店人少,还有空位,阳荷花就带着秀秀和曼曼坐到了一张空着的位置坐了下来。
要是碰上人多的时候,这地方压根就坐不下,不过对于爱看书的人而言,这没有位置坐完全就是一件小事情,为了方便自己,他们有些人会在书架下站着看,坐着看。
只要能看书,从中学习到知识,怎么看都是无所谓的态度。
坐在图书浏览角,阳荷花自然是没有闲着的,让秀秀和曼曼在这里等自己,她就在二楼的区域拿了几本儿童读书的书籍过来,回到原位置,轻轻地给两个小姑娘念着里面的内容。
带小孩出门,是三岁以内不离手,十岁以内不离眼。
当然了,这只是一个说法。
毕竟带小孩子可是一件不能马虎的事情,最好是一直陪同着才是最好的。
毕竟拍花子的狡猾和速度可是出了名的,一不留神可能孩子就不见了。
大意不得。
阳荷花之所以能去拿书,还是让系统给她盯着两个小姑娘的。
表面上给两个小姑娘念着书的阳荷花这会内心深处可是想着自己刚刚进门的时候,瞧见了一楼有画画的用品,等会要回去之前就去买上一点,拿回家给秀秀和曼曼画画用。
毕竟院里的玩伴他们也是要上学的,平常除了跟院里的小孩子玩,就是两姐妹自己玩自己的,什么弹弹珠,竹节人,这些都是很单调的。
买点画画的用品回去让她们两个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一个小时后,肖倩背着刚刚在书店买的书籍和一些用品,手上牵着秀秀,跟在同样牵着曼曼的嫂子阳荷花身后,他们这会在菜市场。
何雨柱家今天办酒席,阳荷花不准备去,但是又不想亏待家里人,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带着家里人来菜市场买点东西回去,准备弄好吃的。
一只鸡,是要买的。
在菜市场转了一圈,阳荷花买的是一只嫩公鸡,不是很大,买下来,花了一块二毛钱。
家里的两只鸡都是母鸡,哪怕农场里养殖区的母鸡每天能有不少的产出,可四合院里也得有鸡蛋的产出才行。
不然家里没有母鸡,这家里还天天吃鸡蛋,又没见去菜市场或者供销社买,那请问这鸡蛋是从哪里来的!?
院里的人眼睛和记忆特别好,阳荷花可不想给自己落下什么破绽。
而菜市场里的母鸡数量没有公鸡多,这是因为能下蛋的母鸡可是鸡屁股银行。
乡下的人一年到头就等着这个鸡屁股银行能够多下点蛋,好拿到供销社去卖钱,这钱拿来买点盐巴针头线脑之类的,如果没有需要买的,那就拿来存着。
毕竟钱不会过期,而人又不会嫌弃家里钱多。
所以对于能够给家里带来收入的母鸡,这待遇自然是比公鸡高出好几倍的,除非这个母鸡不怎么下蛋了,这才会流入市场。
一行人在菜市场里转悠了两圈,最后除了那只公鸡,也就买了二十斤的红薯,还有两根白萝卜回去。
四合院里这会前中后院都摆上了桌子,不过因为还没有到饭点,这会前院没人,都在中院吃着花生,烤着炉火呢。
一些烹饪时间长的菜早就处理好了,就等到点整其他的快菜,然后开饭的了。
“秀秀她娘回来了啊!”出门倒污水的周嫂子她亲妈瞧见了阳荷花一行人回来,打招呼道。
“奇奇外婆好~”
“婶子!”
一行人也打招呼过来,阳荷花让肖倩带着两姑娘回屋,她站在院子里和周嫂子的亲娘聊了一会,才知道周嫂子家里也不准备去吃何雨柱的酒席。
不过想想也是,苏琴蜜的那声尖叫不是故意的,可也因为她,这才导致周嫂子受到惊吓,差点流产。
周炎坤对苏琴蜜自然是没有什么好脸色的,哪怕拿到了金钱赔偿,他也不准备去吃酒席。
不过对于一个院里的傻柱,他就算不去,也自然是得随礼的。
随礼的多少跟四合院的邻居是一样的。
两毛钱的随礼,周炎坤拜托二大爷带去的。
回到家里,先把已经睡着一觉的小宝放在炕上,阳荷花就把橱柜里的干榛蘑拿出来,用热水泡着。
这晒干的野生榛蘑是阳荷花前面去鸽子市的时候买的。
用来做小鸡炖蘑菇是最合适不过的。
肖倩则拿出一些绿豆糕给三孩子吃,她让秀秀和曼曼带着弟弟玩,往火炉里添加了一点煤炭后就坐在灶门口开始烧开水。
阳荷花这会已经准备在杀鸡了。
为了避免把家里弄脏,也不让三个小孩看到杀鸡的场景。
她一手里拿着菜刀和大碗,一手拎着翅膀,把双脚被绑起来的公鸡给拎到自家门口的台阶处,接着把手里的碗放在台阶上,菜刀放在碗上。
公鸡的脑袋用大拇指压住,跟之前一直掐着公鸡翅膀的手呈水平位,整理一下姿势,另一只空着的手开始蹭蹭蹭地拔公鸡脖子上的鸡毛。
看着差不多了,手起刀落,“哐当”一声,沾有鸡血的菜刀被扔在了台阶上,而原先空着的大碗里则被淅淅沥沥的鸡血快速地流了进来。
等到鸡血流了有一大半碗,公鸡脖子处已经没有一点血液流出来了,阳荷花才把手里的已经割开脖子且喊了也发不出声音的公鸡扔进在台阶下,院子里的木盆中。
公鸡还没有彻底断气,鸡爪还在强劲有力地挣扎着。
差不多两分钟的样子,等到公鸡不挣扎了,阳荷花才朝着屋内喊了一嗓子:“倩倩,可以拎水来了!”
“来啦!嫂子!”
嘴上说着话,肖倩拎着一桶刚刚烧开的开水来了,直接倒进装有公鸡的木盆里。
秀秀和曼曼拿着小凳子,带着弟弟小宝坐在靠近鸡圈的台阶上,从上往下面看他们的妈妈阳荷花是怎么给公鸡蜕毛的。
其实无论是给公鸡蜕毛还是给猪蜕毛,主要还得是拼速度。
拎着公鸡的一只鸡爪,将公鸡在冒着热气,还滚烫的开水中滚了几圈,阳荷花开始快速地给它蜕毛。
忍受着烫意,阳荷花面无表情地干着身上的活计。
周边也有小孩围过来看阳荷花给公鸡蜕毛的,对于阳荷花扔在地上鸡毛,他们当中有人直接去挑选了一番,捡了阳荷花从公鸡屁股上蜕下来的尾毛。
这些尾毛是院里小孩拿来做毽子的,他们平常没有什么娱乐项目,家里更不舍得把钱花在给他们买玩具上面,所以做一些不要脸的玩具还是可以的。
就比如踢毽子,一群小伙伴可以围在一起玩一天的。
当然了,这鸡毛也还有其他的用处,比如鸡毛掸子。
做鸡毛掸子是需要用公鸡身上的三把毛:颈毛,背毛,尾毛。
乡下有句俗话:攒鸡毛,凑掸(胆)子。
这句话亦真亦假,有调侃的味道。
不过鸡毛掸子的实用性确实很广,除了用来打扫灰尘,也还能教育不听话的孩子。
不过要做鸡毛掸子,这做掸子的鸡毛最好选三年以上成年公鸡的鸡毛才是最好的,扎好的鸡毛掸子用起来顺手还耐用。
阳荷花家里也有一个在集市上买的鸡毛掸子,都用了好多年。
对于有小孩捡走了鸡毛,阳荷花也不在意,反而叮嘱他们别烫着手。
毕竟她是趁热扯下的鸡毛。
待到把一只公鸡身上大概的鸡毛都扯了下来,瞅着那些细小的绒毛,阳荷花让肖倩拿着一点起火的松针在院里烧了一起,一只手拿着一双鸡爪,另一只手则用火钳把公鸡脖子夹住,让整只鸡均匀地在火上炙烤一会。
这样做的目的一个是为了烧点那些扯不到的细小绒毛,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可以去除一点腥味。
再用热水洗了一遍,开始开膛破肚。
鸡心,鸡肠,鸡内金等处理好后,就单独放在一个碗里。
至于先前的那大半碗鸡血被肖倩端回厨房,放了点细盐进去,等待时间的流逝让它逐渐凝固。
阳荷花跟肖倩这对姑嫂默契很不错,这鸡杂刚弄好,肖倩就拿着菜板出来了,还有一个大盆。
肖倩把装有鸡杂的碗带走,阳荷花就又用热水清洗了两遍被开膛破肚的公鸡,把鸡屁股直接剔除下来,扔进了那堆鸡毛当中,开始砍鸡块。
站在自家窗户边的阎埠贵刚好瞧见了这一幕,觉得阳荷花真是暴殄天物。
这鸡屁股是真的很肥美了,吃起来的口感更是不错,用来下酒是最好的下酒菜了。
真是不懂得生活!
阎埠贵刚想拉下面子准备出门来捡这个肥美的鸡屁股,就被一旁早就虎视眈眈的小孩子给抢走了!
对!
没错!
抢走了!
还是一群小孩子在抢,最后被一个东跨院的,大概有十岁大的一个小姑娘抢走了。
这番动静,让阳荷花不免抬头看了一眼,那位抢到鸡屁股的小姑娘头发枯黄,身形偏瘦,脸色蜡黄,身上穿着的衣服都是补丁打着补丁的。
她两只手紧紧地把鸡屁股握在怀里护着,见阳荷花的目光过来,她撒腿就跑了,生怕阳荷花会让她把这个鸡屁股还回来一样。
小女孩护食的动作阳荷花也正好是瞧个正着,不过她并没有说什么话,继续忙着自己手上的动作。
这年头家里孩子生的多的,就是这般的样子。
不光是生活物资匮乏,也还有为了传宗接代这一说法。
那一小女孩,阳荷花见过,有过一点印象,她家里有十几口人,都挤在一间二十多平方米的房子里住着,小女孩母亲是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生了八个孩子都是姑娘,这会肚里有揣上娃了,准备生个男娃。
时代不同,所以他们对儿子的需求已经达到了一个变态的地步。
不过也很能理解,毕竟这年头,家里要是没有一个能够传宗接代的男丁,家里的姑娘以后嫁出去了就没有人撑腰,又或者是没有男丁做重活。
大环境的影响也是一方面,没有男娃,外人就会说他们家绝户了。
其实不光是这个年头,哪怕到了后世,经济繁荣的年代,也还有人重男轻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