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新的启程
朝霞喷吐,王家村村民早早起床劳作,花子歌也找了个僻静的地方练起功来,正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花子歌练完功后,刚好碰到种地归来的王大春,两人结伴而行,一路聊些打猎的日常趣事,很快就回到王家村了。白倩倩跟邻居们换了两套干净清爽的衣服,交待花子歌换掉这一身乞丐装衣服,不然路上也太引人注目了。他俩再三拒绝村长的热情挽留,说要继续北上去丰州城,如果有人找他们如实相告就好了。老村长一路将他们送到村口,两人边走边回头挥手道别,沿着羊肠小道,离王家村越走越远。
丰州城是星都国三十六城之一,位于最南部疆域。再向南是无尽的原始森林,荒无人烟,传说森林的深处有上古妖兽,越深入妖兽越厉害,是一片未知的人类生命禁区。
纯靠脚程到达丰州城预计要三十天时间。花子歌与白倩倩在路上慢悠悠赶着路,越往北走,人烟渐渐旺盛起来。南域拥有木材、珍稀药材、动物毛皮等资源,稀稀疏疏可以见到一些商队运输物资。
因南域较为偏僻,也常见一些流寇掠劫商队,因此大的商队会聘请厉害的能人保护物资。而面对高额的雇佣费,一些小的商队会铤而走险独自运货,从而获得高额的贸易回报,而这些小的商队自然就成为流寇重点照顾的目标。
一阵尘土飞扬,又一个商队飞驰而过。这个商队规模不大,只有十来人,明显是一个小商队。车轮轱辘轱辘地响着,五辆车装满了从大小村落收来的药材、毛皮,还有一些稀有品种的动物。
前方一阵“吁吁”马啼叫声,商队前方带路的人调转马头脱离队伍,朝着花子歌与白倩倩两人奔来。他来到两人跟前,勒马缓步向前,说道:“两位小友,附近多有流寇,切莫在此逗留,速速回家。”
此人剑眉星目,脸上留着短须,肤色黝黑,配合轮廓分明的五官,颇有侠士风范。
白倩倩抱拳作楫,说道:“多谢大侠好意。我俩亲人被奸人所害,只能逃于荒野躲避仇人追杀。此番正去丰州城投奔故人,但路途遥远而我俩年少,迷路于此。”说完,白倩倩眼眶泪水模糊,似乎不愿提起心中这块永远无法忘记的伤痛。花子歌看到白倩倩戏精上身,双手紧紧握拳,用力咬着下巴强忍着笑,一滴泪水从脸上滑落,倒像一副生啖仇人的表情。
这位脸色黝黑的带头人,看着两个可怜兮兮的少年,说道:“两位少年莫要伤心,君子报仇十年未晚。我是程家商队的二当家,我叫程天。我们正好运货到丰州城,你跟我们车队,保你平安!”
程天相当豪爽,对两个落难的少年没任何犹豫就施以援手。他将花子歌与白倩倩拉到马上,扬起鞭子一抽,骏马“咯噔、咯噔”的向前跑去,很快就追上的前方的大部队了。
程天将两人安排在装载稀有品种动物的马车上,两人坐在驾车人的两边。商队十几人都对两个少年友善的微笑,看得出这个程家商队是一个有正气、有侠气的队伍。白倩倩有意无意地打量着这些人,一个个都身姿矫健,警惕性很高,密切注意周围环境。而队伍排列也十分讲究,组织性很强,一看就是行伍出身的武士。
而花子歌则有趣看这身后的动物,有一只全身金黄色羽毛的大鸟,在阳光照耀下羽毛金光闪闪,煞是神武。他见大鸟闭目不动,将手指从金属笼的夹缝中伸进去,挑逗地动了动手指,说道:“来,小鸟,这是虫儿,快吃。”
黄金大鸟哪里受得了花子歌的挑逗,“哇”地一声怪叫,猛地向前扑去,锋利的鸟嘴对着花子歌的手指啄下去,吓得他猛地一缩,幸亏旁边驾车的大哥紧紧抓住他的衣领,不然他就摔到地上来了个狗啃屎了。
周围的人都爽朗大笑起来,花子歌脸色一红,耍鸟最后变成了被鸟耍,太丢脸了。惹不起这只大鸟,他左挑右挑,看到右下角有一只人畜无害的小兔子,预计比较好欺负。怎料小兔子眼神充满了挑衅的味道,对着花子歌龇牙咧嘴,然后转过身来,撅起小屁股,“卟”地一声对着花子歌放了个响屁。花子歌哪受得了这种气,向身旁的大哥借了鞭子,要抽这只兔子几下,奈何有笼子保护,奈何不了它,只得用鞭头在缝隙中左戳右戳。而兔子左闪右避,忽然一个突袭喷了花子歌一脸口水,搞得它一下子蒙了。而这只小兔子像人一样,双手抱着小肚子滚来滚去,发出“咔咔”笑声。
白倩倩这时候也被这只小兔子吸引了,起初也没发现什么特别之处,这只小兔“吐口水”其实是一种水性魔力,这才发现它是一只通人性的魔兽。这种魔兽世间罕见,但兔子是一种平常的动物,决定了它的成长上限,尽管通人性,最后归宿就是成为王公贵族珍稀的收藏品,而不是驰骋沙场、威震天下的灵兽。
花子歌被小兔子喷得像“落汤鸡”一般,但又无可奈何,最后悻悻的不再挑逗这只兔子了,干脆闭目养神,两耳不闻世间事。而小兔子却很兴奋,绕着笼子团团转,一会儿龇牙咧嘴,一会用手摇晃着铁笼。而花子歌失去了兴趣,在马车摇摇晃晃中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花子歌忽的睁开眼,只见周围漆黑一片,寂静得可怕,所有人都消失了,包括马匹、马车里的动物都不见了,只剩下他自己一人。他警惕地打量着周围,没发现任何可疑痕迹,只有死般静寂。
他快速跑到前方山坡之上,模模糊糊看到很远的方向有微弱的灯火,于是他向着灯火方向快速潜行。花子歌沿途不断寻找其他人痕迹,但一无所获。他走了很久很久,终于靠近了灯火之处。只见一片漆黑的森林中,有一座残破的庙宇,鬼气森森。庙宇门口挂着两个大红灯笼,室内灯火摇曳,不时传出女子嬉戏打闹的声音。
“这群孙子,表面个个大侠风范,背地里却做这种勾当,最气人的居然偷偷地来不带上我!”花子歌恼火到,无声无息地靠近窗边,向室内瞧去。只见里头一个个性感妖娆的女子,罗衣半褪,露出雪白的胸脯和修长的大腿,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而商队的人果然都在里头,或搂或抱,与女子们喝酒嬉戏。最过分的是商队首领程天,左拥右抱,上下其手,好不快活。
“哐当”一声巨响,花子歌生气推开窗户一跃而进,怒骂道:“好一群正人君子,居然狠心留下我独自一人,你们良心过意得去吗?”
屋内立即安静下来,程天说:“原来是小兄弟,快来,哥们有福同享!”说完两个身材火辣的女子一左一右搂着花子歌胳膊,那迷人的芬芳、那热烈的红唇,搞得他一阵迷茫。忽然身旁两个女子用力卡住花子歌双手,让他一动不能动。他一看猛的一惊,只见刚才还身材火辣、性感妖娆的女子,已变成了两具可怕的干尸,空洞的眼眶死死盯住他,而周边富丽堂皇的装饰全部消失,变成了腐败、残破、满地灰尘、蛛网的模样,而程天变成了一个面目狰狞的妖怪,“嘻嘻嘻”地笑着,说不出的诡异。
妖怪“程天”说道:“好久没有遇到这么精壮的男子了,还是个童子之身,不错,不错,以后好好伺候本妖王。”说完,“程天”的手变得其长无比,一把将花子歌拉到身前,其他妖怪死死按着他让他无法反抗,褪去他身上衣物,要行那苟且之事。
花子歌目眦欲裂,想不他自己最后的归宿如此不堪,大喊道:“我这么帅,我还不想死啊!”
“嘭”的一声巨响划拨长空,将正在噩梦中的花子歌震醒了,只见周边人用奇怪的眼光打量着他,而笼子里的小兔子则在捧腹大笑,看来刚才做梦肯定说了很多丢人的梦话,现在的脸火辣辣一片。
嗯,血气方刚的少年,做些乱七八糟的梦,也是人之常情。
程天招呼正在行进的商队停步,刚才那个是其他商队的求救信号。为了防止流寇的抢掠骚扰,商队之间通过发射信号弹进行相互求救,其中一发代表小型流寇,两发代表中型流寇,三发代表大型流寇。而刚才只有一发信号,并且距离这里不远,证明前方有小商队遇到小股流寇的抢掠。
程天对着商队说道:“前方有同道遇到流寇,我们赶过去看看。”
“是!”商队其他人一呼百应,没有任何犹豫,向着发出求救信号的地方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