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朝官改革
随着军事改革的基本完成,军队的梳理和整编为接下来的大规模改革奠定了基础。
国事改革委员会经过了九轮会议的研究,形成了《朝廷机构设置改革案》并得到泉皇四世陛下御批:
主要内容为:
政务处:作为朝廷中的重要核心机构,其职责是协助泉皇陛下处理各项政务和国家事务。这个部门通常由一批经验丰富、能力卓越的官员组成,政务处的官员们对各种政策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为泉皇四世提供可行的建议和决策依据,并秉承圣旨办事。设置从一品上的政务总理大臣一名,从一品下的政务协理大臣三名,正二品上政务处主任大臣一名。全处总编制官员为五十名。
一级部,编制人员数量多,管辖事务多且重:
财政部:负责国家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编有正二品上管部大臣一员,从二品上管部副大臣三员;设置综合事务处、财政收入处、财政支出处、税务协调处、并设代管泉联皇家银钱局事务处;每处各设正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四品下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三百名。
军政部:管理军队建设、国防政策制定和军事行动指挥等事务。编有正二品上管部大臣一员,从二品上管部副大臣三员;设置综合事务处、军法军风处、联合参谋处、联合训练处、联合后勤处、边地军事联合协调处、诸州军事联合协调处、军饷物资调配协调处;每处各设正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四品下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三百五十名。
司法部:维护法律秩序、处理司法案件。编有正二品上管部大臣一员,从二品上管部副大臣二员;设置综合事务处、司法裁判处、监狱管理处、巡回审判处;每处各设正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四品下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二百六十名。
农商部: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繁荣以及管理涉农商业活动。编有正二品上管部大臣一员,从二品上管部副大臣二员;设置综合事务处、农民事务处、农田事务处、山地事务处、渔业事务处、林草事务处、农产事务处、农商税费协调处;每处各设正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四品下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二百一十名。
工商部:监管工商业生产经营、市场竞争和消费者保护。编有正二品上管部大臣一员,从二品上管部副大臣二员;设置综合事务处、商务贸易处、市场集市管理处、工商业联合会管理处、工商税征收管理处;每处各设正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四品下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二百二十名。
文教部:主管教育事业、文化艺术和技术研究等领域。编有正二品上管部大臣一员,从二品上管部副大臣二员;设置综合事务处、高等教育处、中等教育处、初等教育处、书刊管理处、教师管理处、教育督察处、资金调配处、学生管理处、考试选举处、官学统调处;每处各设正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四品下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二百三十名。
吏务部:选拔任用官员、考核政绩和管理公务员队伍。编有正二品上管部大臣一员,从二品上管部副大臣二员;设置综合事务处、特级文武官员处、高级文官处、高级武官处、官员考核处、官员调配处、俸禄管理处、司封处;每处各设正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四品下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二百九十名。
监察部:监督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防止腐败行为。编有正二品上管部大臣一员,从二品上管部副大臣二员;设置京畿监察处、南行诸州监察处、北行诸州监察处、中行诸州监察处、勋爵监察处、特别调查处、监察营兵管理处;每处各设正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四品下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三百五十名。
二级部,编制人员适中,权责具体:
公共安全事务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活动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编有从二品上管部大臣一员,从三品上管部副大臣二员;设置综合事务处、治安武装处(治安军)、刑事侦查处、治安侦查处、经济侦查处、内务调查处、公平交易维护处、安全宣传处;每处各设正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四品下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二百名。
对外综合事务部:处理外交关系和对外交流事务。编有从二品上管部大臣一员,从三品上管部副大臣二员;设置综合事务处、外使事务处、外事协调事务处、礼仪处、特殊事务处;每处各设正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四品下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一百九十名。
工矿产业事务部:规划工业和矿业发展战略,提高产业竞争力。编有从二品上管部大臣一员,从三品上管部副大臣二员;设置铁矿开发管理处、铜矿开发管理处、其它矿产开发管理一处、其他矿产开发管理二处、其他矿产开发管理三处、冶炼管理处;每处各设正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四品下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一百八十名。
土地资源事务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国土资源可持续开发。编有从二品上管部大臣一员,从三品上管部副大臣二员;设置综合事务处、用地规划处、海洋江河湖泊管理处、地质调查处、土地证照处、代管皇产土地事务处;每处各设正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四品下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一百五十五名。
土木建设事务部:组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城市面貌和生活环境。编有从二品上管部大臣一员,从三品上管部副大臣二员;设置综合事务处、楼宇建设管理处、民房建设管理处、官房建设管理处、桥梁建设管理处、建筑材料管理处、综合建设管理处;每处各设正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四品下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一百二十名。
交通邮政事务部:管理交通运输系统,提升物流效率并发展邮政服务。编有从二品上管部大臣一员,从三品上管部副大臣二员;设置综合事务处、运输规划处、交通车辆管理处、陆路事务处、交通调查处、邮政事务处;每处各设正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四品下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一百九十名。
三级部,编制人员较少,机构职能明确:
特殊调查工作部:负责泉皇陛下和政务处指示的重要且具有特殊性的事务的调查等。编有正三品上管部大臣一员,从三品下管部副大臣一员,正四品上协管大臣一员;设置综合事务处、特别检查事务一处、特别检查事务二处、特别检查事务三处、紧急应对事务处;每处各设从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五品上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一百零一名。
情报专门工作部:负责情报的搜集与分析,为决策做出参考;编有正三品上管部大臣一员,从三品下管部副大臣一员,正四品上协管大臣一员;设置综合事务处、内部情报一处、内部情报二处、内部情报三处、外部情报一处、外部情报二处,统计调查处;每处各设从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五品上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一百二十三名。
综合评定工作部:负责对各级各类的人员和社会团体按照相关律令进行等次评定,独立于各部,直接受命于泉皇陛下。设置综合事务处、材料调查处、评定工作委员协调处、评定处(评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监督处、机构管理处;每处各设从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五品上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九十五名。
综合事务工作部:处理各部权责以外的事务,由政务处协调,由泉皇陛下指定;设置综合事务处、综合一处、综合二处、综合三处;每处各设从四品上主任官一名,正五品上副主任官两名。全部总编制官员为八十名。
一、二、三级部皆是平等之关系,政务处秉旨指导各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