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转生鲜血女王,然后天下无敌》
就像杀鱼一样,程宇先刮掉黑爪红龙的鳞片,再把黑爪红龙的肉从骨架上剔下来,得到一大堆龙肉。
米娜将剔下来的龙肉放进新的冰窖里,整齐堆放好。
划开黑爪红龙肚子,一块类似红宝石的半透明晶石掉落出来,拇指头大小,亮晶晶的,十分漂亮。
这是四阶黑爪红龙的魔晶。
“黑爪红龙的魔晶,真不错。”
程宇将这块四阶魔晶拿在手里把玩一会儿,随手放进系统仓库内。
这样一来,程宇现在有一块四阶魔晶,两块三阶魔晶,一阶魔晶若干。
黑爪红龙体长五十多米,看上去体型庞大,但实际剔下来的肉并不多,也就十吨左右,而且肉质粗糙。
牙口不好的人根本嚼不动黑爪红龙的肉。
随后,程宇拿着一小块黑爪红龙的肉走进厨房,在锅里掺水。
等水烧开后,把龙肉放在沸水里煮。
大火慢炖半个小时,程宇捞起黑爪红龙的肉,肉的颜色呈鲜红色。
咬一口尝尝,还是生的。
“红龙一族天生不惧火焰与高温,果然煮不熟。”
狗系统出的特殊食谱有问题。
煮都煮不熟,怎么制作木根卤肉呢?
程宇瘪着嘴,脸上尽显无奈。
一般常识,煮不熟的东西,可以用高压锅压熟。
明天去白露镇铁匠铺,打造一个简易高压锅试试。
来到庄园的花园,阿芙拉一身黑裙,乌黑长发,眸子清澈,宛如一名青春少女,正在花园树下看书。
伊温妮在黄金树下练习魔法。
程宇想起和巴尼的约定,走到阿芙拉身边坐下,“小芙,你在看看什么书?”
“一个血族作者写的小说。”
“我可以看看吗?”
程宇听巴尼说,阿芙拉喜欢听故事,看看阿芙拉在看的什么小说。
阿芙拉把正在看的那一页折一个角,把小说给程宇。
程宇看了看这本书,书名:《转生鲜血女王,然后天下无敌》。
内容大概讲的是,一个血族青年被家族陷害而亡,然后重生成鲜血女王,向家族复仇,一步步成为魔王,统治塞尔西斯大陆的故事。
“呃~这小说怎么一股子番茄味?”
“我觉得这个作者写得很好,主角转生成鲜血女王,然后天下无敌,把古神踩在脚下,统治塞尔西斯大陆,哈哈哈。”
阿芙拉忍不住开心大笑。
作为鲜血女王,阿芙拉看这本小说,满满的代入感,爽的一批。
“逆天!”
程宇评价道,没想到阿芙拉竟然喜欢看这种爽文小说。
把小说还给阿芙拉,“这本小说很好,我给你讲一个龙骑士和恶龙的故事,你要不要听?”
“龙骑士和恶龙?有点俗套吧。”
阿芙拉语气中带着几分嫌弃。
她听过很多关于龙骑士打败恶龙成为英雄的故事,早就听腻了。
程宇:“不,不,不,我的故事跟一般的勇者斗恶龙不一样。”
“好吧,讲来听听。”
阿芙拉耐着性子听程宇讲故事。
“我的家乡有一座山,名叫终南山。
山下有个村子,村子里流传着一个传说:终南山半山腰,存在一座不知道什么年代遗留下来的古墓。每逢月圆之夜,古墓墓门大开,寒气袭人,里面时常传出阵阵龙吟之声。
有一天晚上,有个叫杨过的村民上山打猎。
就在杨过经过古墓时,一条白龙从古墓中呼啸而出,在山岩上化作一名美丽的白衣女子。
白衣女子见杨过长相俊美,心生歹意,强行把杨过劫掠进古墓山洞。
杨过拼命反抗,但和恶龙力量悬殊,不得不屈服于恶龙淫威。
村子里一个叫尹志平的年轻人,听说杨过被恶龙劫掠走的事,义愤填膺,决定和他的二弟一起救出杨过。
经过持久不懈的锻炼,尹志平和他的二弟锻炼得异常强悍,在一个月圆之夜上了终南山。
……(此处省略一万字)
最后,尹志平和他的二弟联手击败恶龙,成为龙骑士,救出杨过,和杨过过上了没羞没臊的生活。”
阿芙拉听完程宇的故事,感觉自己的三观受到了挑战。
“虽然很离谱,不过很有趣。”
阿芙拉挺喜欢这个故事,兴致勃勃问,“你还有其他故事吗?我还想听。”
“当然,再给你讲一个卖炸弹的小女孩的故事。”
阿芙拉趴在石桌前,怔怔望着程宇,听程宇讲故事。
就在这时,一个少年从庄园外跑进来。
“程宇,有人追我,待会儿他们问你,就说没见过我。”
少年相貌清秀,穿着白色丝袜,朝程宇挥手打招呼,躲进庄园马厩里。
程宇认出少年,是那个吟游诗人夏尔。
夏尔刚躲进马厩不久,几名壮汉就追到庄园门口。
“喂,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十七八岁,面容清秀的少年?”一名壮汉凶神恶煞地对程宇问。
程宇走到庄园门口,“没见过,他怎么了?”
几名壮汉大声嚷嚷起来。
“那家伙偷了我们店里的酒,必须让他赔钱或者给他点教训。”
“没错,让他赔钱。”
“让我们进去搜一搜。”
……
程宇拦在门口,“这座庄园是我的私人地盘,不是你们想搜就能搜的。”
“今天必须抓住那个偷酒贼。”
几名壮汉挽了挽衣袖,准备强行闯入庄园。
“米娜!”
程宇大喊一声,召唤米娜。
“来了。”
米娜正在挖坑,听到程宇叫她,扛着铁铲,以最快速度跑到庄园门口。
“这些人要强闯我们的庄园,开启超凶模式。”
嗷呜~
米娜冲着那几名壮汉龇牙咧嘴,口中发出狼一样的低吟。
兽人力量比人类强大,几名壮汉面露畏惧。
“走,我们去别的地方搜。”
几名壮汉离开庄园门口。
等几名壮汉走远,夏尔从马厩里走出来,“这些人好可怕,我不就是拿了他们一瓶酒吗?追了我两里地。”
“夏尔同志,注意你的措辞,是偷,不是拿。”程宇纠正道。
“诗人的事能叫偷吗?”
夏尔对偷酒这件事已经习以为常。
一旁的阿芙拉看到夏尔那清秀的外貌,觉得有些眼熟,思索片刻,突然想起什么,惊奇道,“你是那个通缉犯。”
“姐姐,你别乱说,我怎么会是通缉犯呢?”夏尔笑着摆摆手。
“两百年前,有个家伙假扮卫兵混进魔王宫,偷了魔王珍藏多年的美酒,魔王在魔域全域发布通缉令,通缉那个偷酒贼。”
“诶嘿,有吗?我怎么记不清了。”
被人认出来,夏尔笑嘻嘻装傻充愣。
“两百年前?”
程宇满脸错愕,夏尔这家伙看上去十七八岁的样子,两百年前居然去魔王宫偷过酒。
“你多少岁哦?”程宇对夏尔问。
“记不清了。”
夏尔摇摇头,从怀里摸出一瓶酒和一把竖琴,“活得多久不重要,重要的是,生活要有酒和诗歌相伴。”
程宇意识到,这个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少年,其实是个活了很久的老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