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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测试通过,成为一阶魔法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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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宇手持魔法杖,用魔法杖凝聚魔力,脚下形成一个圆形魔法阵,同时口中吟唱魔法咒语,使用一阶魔法·低级冰冻术。

    经过十几秒的技能前摇后,以程宇为中心,周围两米半径内的地面结出寒冰,白色寒气四溢。

    三名评委观看程宇的施法过程,对程宇进行评分。

    评委甲:86分。

    评委乙:91分。

    评委丙:93分。

    最后,程宇魔法熟练度测试得分90分。

    刚才魔力强度测试得分72分,算下来平均分81分,刚过80分的及格线,飘过。

    “我成一阶魔法使了。”

    程宇跑向伊温妮,开心得把伊温妮抱起来。

    “恭喜你。”

    伊温妮甜甜一笑,也为程宇感到高兴。

    下一个测试的是伊温妮。

    伊温妮走到三名评委面前,礼貌地向三名评委鞠了一躬。

    “精灵族?真是少见啊。”

    “上一个来我们斯诺城魔法协会评测的精灵,好像是十年前吧。”

    很少有精灵来人类的地盘进行魔法等级测试,三名评委感觉挺稀罕。

    “三位老先生,我要开始了。”

    话音刚落,伊温妮不用魔法杖,直接抬起右手,徒手凝聚魔力,舍弃吟唱,掌心快速凝聚出魔法阵。

    对着魔法协会庭院花坛释放藤蔓魔法。

    下一刻,三条手腕粗,十几米长的藤蔓破土而出,蜿蜒着伸进测试大厅,就像三条灵活的触手,在空中扭曲摆动。

    三名评委都惊呆了。

    不用魔法杖,并且舍弃吟唱,一阶藤蔓魔法还能达到这种威力,太离谱了。

    “森之精灵一族果然十分擅长植物系魔法。”

    “如果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做什么?估计就是说的这种天才。”

    “精灵一族不仅长寿,而且魔法天赋高,还有王法吗?”

    三名评委举牌,一致给了伊温妮100分的满分。

    伊温妮回到程宇身边,望着程宇,淡绿色眸子中闪动着期待,“我刚才那个魔法怎么样?”

    “太厉害了。”程宇夸奖道,“你不会已经是二阶魔法使了吧?”

    “不知道。”

    “没事,过段时间我们再来测一下。”

    参加完一阶魔法使测试,不能立即参加二阶魔法使测试,要等一个月。

    “嗯。”

    伊温妮拉着程宇的手,能和程宇一起成为一阶魔法使,很开心。

    一阶魔法使测试结束后,魔法协会对程宇和伊温妮登记注册。

    然后,给两人颁发了一阶魔法使徽章和一件拥有少量火属性魔抗的魔法斗篷。

    程宇将一阶魔法使徽章拿在手中打量,这东西外圈是一个圆环,内部是六芒星形状,表面铭刻繁密的菱形花纹,材质为星陨黑铁,比普通钢铁更重一些。

    二阶魔法使徽章跟一阶魔法使徽章形状相同,不过颜色为蓝色,是由某种蓝铜矿打造而成。

    穿上黑色魔法斗篷,胸前挂上一阶魔法使徽章。

    这身行头走到斯诺城相亲市场,妥妥的人类高质量男性。

    不过,程宇现在有两个老婆,也用不着去相亲市场相亲。

    两人回到旅馆,米娜还在床上睡懒觉。

    伊温妮扑到床上抱住米娜毛茸茸的大尾巴,“米娜姐姐,太阳晒屁股了。”

    “你们回来了?”

    米娜揉揉朦胧睡眼,从床上爬起来。

    “走,我去给你们挑几件新衣服。”

    程宇现在有了钱,自然是要给米娜和伊温妮挑选几件好看的衣服。

    米娜穿上衣服裤子,背上大剑,跟着程宇去买衣服。

    斯诺城大街上人不算多也不算少。

    三人穿过几条街道,走到服装一条街,这里全是服装店。

    逛一圈下来,程宇给米娜和伊温妮买了漂亮的长裙,各种颜色的蕾丝睡衣,浴袍,还有黑色丝袜,白色丝袜。

    下次和二人深入交流时,让她俩一个穿上黑丝,一个穿上白丝。

    米娜那双圆润修长的玉腿配上黑丝,想想都刺激。

    买完衣服,三人又往佣兵公会的方向走。

    【腌蚯蚓】这种食物还差一种食材——尸香花。

    根据《塞尔西斯大陆动植物大全》上的记载,尸香花这种植物,经常生长在墓园或者积尸地之类的地方。

    城里的魔法材料店铺没有尸香花卖,程宇打算雇佣一名佣兵当向导,自己去斯诺城附近的墓园或者积尸地找找。

    三人来到斯诺城佣兵公会。

    一大群佣兵坐在佣兵公会门口,无所事事地喝酒晒太阳。

    最近斯诺城附近比较太平,没有商人雇佣佣兵押运货物,佣兵们接不到活儿。

    程宇走到佣兵公会门口。

    在程宇印象中,雇佣佣兵价格不便宜,于是拿出三十枚银币,对门口那群佣兵问,“我要找一名向导,带我去斯诺城附近的墓园或者积尸地,出价三十银币。”

    那些佣兵正愁接不到活儿,听到有个三十银币的活儿,一拥而上。

    “老板,选我,选我。”

    “老板,我力气大,选我。”

    “老板,我勤快,选我。”

    “老板,我长得丑,可以衬托您的帅气,选我。”

    面对一群佣兵的疯狂自荐,程宇有些犹豫,一时间不知道该选谁。

    这时,不知是谁嚷嚷了一句,“老板,选我吧,我只要二十五银币。”

    其他佣兵听到后,开始相互内卷。

    “老板,选我,我只要二十银币。”

    “我只要十五银币。”

    “我,十银币!”

    ……

    “我不要钱,老板路上给我吃的就行。”

    程宇愣在原地,他从刚才开始一句话都没说,用不着讨价还价,这些佣兵自己就把价格给打下来了。

    原本打算花三十银币雇佣一名佣兵当向导,现在好了,不用花钱,只要管吃就行。

    不当老板都体会不到人口红利的快乐。

    程宇收起三十银币,笑着问,“刚才谁说不要钱的?”

    “我。”

    一名体型瘦弱的青年佣兵举起手,从人群中走出来。

    其他那些佣兵恶狠狠地盯着那名瘦弱青年佣兵,这家伙把工价卷得这么低,简直就是工贼。

    “各位平时总是欺负我,我雷克西今天就是要卷死各位。”

    瘦弱青年双手叉腰,挺起小身板,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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