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再遇打劫?
来主城的三件事已经办完,程宇打算今天返回白露镇。
不过,回去之前,先去给伊温妮买一根魔法杖。
魔法杖是一种常见的魔法道具,可以帮助魔法使快速凝聚魔力,提升施法速度。
就像西方不能没有耶路撒冷,一名优秀的魔法使,不能没有魔法杖。
街道上。
米娜走在程宇左边,宛如飘柔洗过的柔顺长发,头顶一对竖直白色兽耳,身高一米七五左右,差点赶上程宇,背上背着一把宽厚黑色大剑。
伊温妮走在程宇右边,绿色长发,身高只有一米六五左右,体型偏娇小,看上去像个邻家小妹妹。
来到上次购买大剑的武器店,店员满脸堆笑,热情迎上来,“三位,需要点什么?”
“魔法杖。”
“请跟我来。”
店员带着程宇三人来到店里出售魔法杖的区域。
架子上的魔法杖有的长,有的短,有的是木质的,有的是金属的。
程宇从架子上拿起一把三叉戟制式的魔法杖,“兄弟,这玩意儿也是魔法杖吗?我怎么感觉是战士用的?”
“这你就不懂了吧,兔子逼急了还咬人呢,如果您买下这根三叉戟魔法杖,陷入绝境时可以用它与敌人近身搏斗。”店员笑着介绍。
“牛逼,这个多少钱呢?”
“70金币。”
“好是好,就是款式有点土。”
买伊温妮花了七百金币,程宇现在只剩三十多金币,买不起这根三叉戟魔法杖。
“要不要试试这根魔法杖,今年刚推出的新款,专门为女性魔法使打造。握柄位置自带伸缩铜镜,可以在战斗时随时补妆,保持最美的战斗姿态,相当受女性魔法使欢迎。”
“这根魔法杖也不错,造型优雅,不管您穿什么款式的魔法袍,戴什么魔法帽,通通百搭。”
“这两根魔法杖是情侣款,同时使用魔法,会激发粉色爱心光晕。如果您和您的女友都是魔法使职业,可以一边战斗,一边秀恩爱。”
……
店员给程宇介绍各种花里胡哨的魔法杖。
这些黑心商家为了卖魔法杖,什么奇葩功能都开发出来了。
“伊温妮,你自己选。”
伊温妮眨巴眨巴漂亮的绿色眼眸,看看琳琅满目的魔法杖。
不想乱花程宇的钱,挑选一根最普通的木质魔法杖,“我要这根。”
“这根魔法杖多少钱?”程宇对店员问。
“9金币。”
店员黑着脸,合着他在旁边推销半天,这三个穷鬼就买了根最便宜的。
付完钱,三人离开武器店。
程宇带着米娜和伊温妮朝城门走去,没有买魔法书。
马克西师徒二人还在庄园住着,马克西的老师奥斯顿是一名四阶魔法使,让伊温妮跟着奥斯顿学习魔法。
不仅赚他俩的住宿费,还能省下一笔买魔法书的钱。
……
马车沿着石子路向白露镇驶去。
米娜紧挨着程宇坐,将程宇右臂抱在怀里,脑袋靠在程宇肩头,和程宇贴贴。
右臂被米娜胸前两团硕大史莱姆夹在中间,程宇感觉软软的,就像棉花糖一样。
自从和米娜好感度达到100后,米娜越来越黏人,有事没事就和他贴贴。
程宇想起以前养的狗子,也很亲近人,或许银狼族和狗子有共通之处。
伊温妮从小缺乏亲人关怀,看到米娜和程宇贴贴,有点羡慕米娜。
“要不要坐我旁边来?”
程宇知道伊温妮有些内向,主动向伊温妮发出邀请。
“我……我也可以吗?”
“当然可以。”
伊温妮坐到程宇左边,有些拘谨,不敢像米娜那样和程宇亲密贴贴,只是端端正正地坐在程宇旁边。
森之精灵一族诞生于森林,隔着这么近的距离,程宇闻到伊温妮身上那股独特清香,让人仿佛身处旷野林海。
“伊温妮,你喜欢吃什么?”
程宇想要和伊温妮刷好感度,获得精灵族的天赋能力。
美食是建立好感的桥梁。
伊温妮想了想,“甜食。”
“回去我做点甜食给你尝尝。”
程宇满级厨艺,不仅会做中餐江湖菜,也会做西餐甜食,比如:提拉米苏,慕斯蛋糕,蛋挞,马卡龙,水果沙拉等等。
伊温妮睁大眼,有些不敢相信,“你是主人,我是奴隶,你给我做吃的?”
“我的职业是一名厨师,做饭是我的本职工作。”
伊温妮想起凶恶的继母,想起冷漠的父亲,想起残忍的奴隶商人。
和那些人比起来,程宇简直就是人间圣母,身上仿佛散发着圣光。
伊温妮心里满满的感动。
【宿主与伊温妮好感度+15】
程宇和伊温妮的好感度达到20点。
“程宇大人,我可以拉着你的手吗?”伊温妮怯生生的问。
“可以。”
程宇给伊温妮做美食的目的,就是攻陷她,她想牵着程宇的手,程宇自然不会拒绝。
伊温妮伸出纤纤玉手,拉住程宇的大手,脸上露出淡淡笑意。
马车突然停下来,前面传来车夫的声音,“先生,不好了,有劫匪。”
闻言,伊温妮神情有些窘迫,连忙向程宇道歉,“对不起,程宇大人,我从小到大都很倒霉,给你带来麻烦了。”
“倒霉?哪里倒霉了?”
快速致富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
来斯诺城的路上遇到劫匪,离开斯诺城的路上又遇到劫匪,运气真不错呢。
伊温妮注意到程宇眼神非但没有恐惧,反而闪动着狂热与兴奋。
遇到劫匪还一脸兴奋,什么鬼?
三人走下马车。
十几名蒙面人拦在路中间,大部分人手持刀剑,只有一人手持魔法杖,应该是一名魔法使。
“那人是一名一阶魔法使。”
伊温妮感知对方身上的魔力强弱,判断对方的魔法使等阶。
他奶奶的,早知道有人主动送快递,就不买魔法杖了。
程宇表情有些懊恼。
随即,一把金色菜刀出现在手中。
用大拇指试试刀刃锋利程度。
这是程宇以前杀鸡前的习惯性动作。
一刀放血,送坤坤去见佛祖,高效,快捷,对人也一样。
“我家老爷原本打算花几百金币竞拍下那个精灵,现在好了,一分钱都不用花就能得到。”
为首之人笑道。
拍不到的东西直接抢,斯诺诚还真是民风淳朴啊。
程宇可以断定,这些人应该就是昨晚那个叫德维特的富商派来的。
“你家老爷打得一手好算盘,不过,你们真觉得你们打得过我?”
程宇脸上的笑容比杀鸡刀还要冷。
“你只有一名兽人护卫,我们十几人里有六名一阶战士,外加一名一阶魔法使,优势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