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前世今生?
不乐百厌感觉自己轻飘飘的,带着自己的意识,旁观着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小孩。
从为什么会出生开始……
一个美丽的女人,疯狂爱上了一个不喜欢她的男人,于是她利用舆论传出她和男人的绯闻,让男人不得不娶她。
男人别无他法,妥协般和女人有了孩子,但他不爱女人,包括这个族中长辈要求生下的孩子,取名的时候也是饱含恶意。
“你们就应该被人百般羞辱!百般厌恶!你和这个孩子就不配冠我的姓!”
女人捂着高高隆起的肚子,即便被男人指着鼻子骂也还端着自己的架子:“羞辱?厌恶?你不承认又怎样?在外人眼里我就是你的妻子!我肚子里的就是你的儿子!”
“你!你!我本有着大好前程,有定有婚约的青梅!这一切全让你毁了!”
男人怨恨女人,女人也不理解他为什么就不能接受自己的爱,女人喜欢男人意气风发的样子,男人讨厌女人不择手段的疯狂。
他们天天吵闹,被邻里街坊当作闹剧,一位扛着算命幡子的老者路过村子,指着女人的肚子说里面的东西克亲,本以为男人和女人会吵的更凶残,男人却低声下气求起了女人。
“打掉吧。”
女人当然不同意,这是她好不容易才留下的,用来勒索男人的链子。
倒也真让那算命的一指成真,孩子出生三个月,男人就失足跌下山,一头撞在石头上,第二天发现时已无声息。
女人也咒骂着天,也开始怨恨那襁褓中的孩子,可一看到和男人相似的模样又不得不抚养他长大。
孩子越长越漂亮,看样子要有比他倍受追捧的母亲更胜一筹的架势,不过他的外表并没有给当时的他带来什么好处,因为看得到很多人看不到的东西,他被叫做“讨厌的怪童”。
常常被关黑屋,不给饭吃,或是被人打骂,总之是应了他父亲起的名字。
六岁左右的时候,他饿着肚子刚被人从黑屋子里放出来,就被人告知,母亲死了。
“都说了他是个脏东西,就应该在他没出生的时候弄死他,看看,连这女的也被他克死了。”
“活该了吧?咱们离他远点。”
“要不还是一起把他和这女的埋了吧!”
叫百厌的孩子懂得他们话中的意思,但他看到了母亲的尸体,衣冠不整,死不瞑目,双腿大开,眼球突出,脖子上还有掐痕。
为什么说是被她克死的呢?
他知道母亲漂亮,但他不懂,这些人,对母亲做了什么。
“妈妈,你告诉百厌好不好?”
孩子懵懂地看着从母亲身下爬出的东西,头发乱糟糟的,却露出殷红的唇,森白的牙,黑色的长指甲。
“死……让他们去死。”
一字一音节,红唇吐出的字缓慢而清晰。
“好哦,百厌听妈妈的话。”
小孩乖巧的笑笑。
“那妈妈去做吧。”
随着小孩的一句话落下,那东西好像失去了什么顾忌,掀起一阵风冲了出去,带着一股冷冽,今天怕是不会有人留下。
……
夜晚一阵大雨重刷,村庄破败不堪。
“妈妈,拜拜哦。”
小孩在夜幕的雨中,和“妈妈”道别,“妈妈”痛苦的大叫一声,身形变得扭曲,消失在雨幕中。
……
“这是……前世今生?”
不乐百厌懵懵的,这好像沉浸式剧情流一样的事件确实很有代入感。
他摸摸胸口,刚刚有一种喘不上气的窒息感。
等缓和过去后,他想这个叫“百厌”的孩子应该就是他的过去,那奴里斯呢?
他在自己的前生是怎样的角色?
“这是还没到奴里斯出场的时候吗?”
这个疑问刚刚发出,不乐百厌就感到一阵天旋地转,他暂时忘记了现在,意识与“百厌”同步。
……
一个长相优越的小孩被人拐走,又被人买下。
“身段不错,眼神也足够干净。”
衣着光鲜得体的年迈男人打量百厌许久,思考片刻开口道。
“好好教教,神社祭祀的时候跳跳舞还能招些香客。”
就这样,百厌的归处暂时被定下了。
……
到达神社的第一天,百厌就发现一个贴满符文的肮脏角落的异动。
“老先生,那是什么?”
百厌好奇得朝领他来这的老先生眨眨眼睛。
“哼,不该好奇的别好奇,那就是个脏东西。”
老人很不屑的说,甚至带着些不安,恐慌,说罢匆匆拽走百厌,动作并算不上温柔,可以说是粗暴,抓得百厌有些疼。
“你这名字也得改改,冲撞了神明是不好的,别叫‘厌’了,改叫‘颜’。”
也不管百厌同不同意,给他冠上了新名字“百颜”。
百厌本想拒绝,他想说,只有这个名字是属于他自己的,他不能连这个也没有,但没有人会听,不会有人听的。
一连两天,他在舞师的教导下打得浑身青紫,大概是对一个六岁的孩子要求太高吧,他总是不合格。
趁着这天休息,他又来到了刚开始的角落,那里被重重的石头堵着,只有一个手臂的空隙。
他现在可以清楚听到里面有活物活动的声音。
他上前敲了敲石头,幽暗的小洞突然出现一对长在一侧脸的眼睛,红色的,凶狠地盯着百厌。
百厌眉头也没皱一下,似乎并没有被吓到,等他确定里面是个人后才试探的开口。
“你在这里面住着吗?”
里面的人并没有理他,眼神中好似还有对没看到百厌惊慌失措的表情的失望,于是偏过头,缩回了洞里。
百厌蹲在洞口,歪歪头,又是满脸问号。
‘刚刚那个人好像有一二三……四个眼睛?’
百厌把他漂亮的灰色眼睛睁得大大的,捂着小嘴,有些惊奇,为里面的新奇发现而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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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彩蛋:
奴里斯:“很不爽,为什么这玩意儿要先出现?”
奴里斯打的小心思:悲催的童年能快进就快进,没必要让他家厌厌再体验一下那糟心生活,到了神社之后比在村子要好些吧?
不过,凭什么那个讨厌的四眼要比他先触碰厌厌!
哼,反正他奴里斯是最先认识厌厌的,就是还没有形体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