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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京城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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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按照周青山的想法,他是准备让宁桃和宋琼华先回西市,然后他留下来,处理一下郑和郑权这两兄弟的事情的。

    但宁桃这丫头可能是因为心情不好,非得陪在周青山身边,哪里都不去。

    宋琼华见宁桃不走,她说她也不走。

    周青山又拗不过这两个女人。

    所以没有办法,他只好让她们跟自己一起,留在了京城。

    正好。

    自己还可以带着它们俩一起畅游京城。

    经过几年的发展。

    京城的旅游业也算是小有发展。

    一些旅游景点,多多少少也有了一些游客。

    而旅游这种东西,是最能让心思放空的行为。

    所以在走遍了京城大大小小的景点之后,宁桃的心情终于是从阴霾中走了出来。

    这天。

    周青山他们刚从一个景点回到了居住的旅馆。

    结果就被前台服务员告知,说有人找,并留下了地址和电话,还有时间。

    周青山一问对方的长相,便知道这人应该就是郑和。

    好呀!

    正事儿终于是来了!

    周青山让宁桃和宋琼华待在旅店,他自己独自去往了郑和所给的地址。

    那是一处老式园林的茶馆儿。

    周青山到了那里之后,看到了郑和正悠闲的喝着茶,看着书。

    周青山目光微沉,然后走了过去,一边拿起茶壶给自己倒茶,一边揶揄道:“郑大公子,你可算是找到我了!这比我预料的时间,长不少啊!”

    郑和也不生气,他放下了手里的书本,然后一脸笑容看着周青山道:“没办法,周先生你神龙见首不见尾,找到你确实是不容易。”

    “神龙?郑公子不必说这种违心的话,在你眼里,我始终都是哪个山野村夫而已!”

    “嗯。”

    郑和没有反驳,“周先生,你觉得京城怎么样?”

    “挺好的啊!不过有你这种臭虫在,让京城多了一些不该有的臭味。”

    “巧了,当初我在西市的时候,也是这种感觉。”

    “……”

    两个人就这样,一边喝茶,一边可劲儿的恶心着对方。

    不知道的。

    还以为他们是两个相谈甚欢的好友呢!

    聊了好一会儿之后。

    郑和放下茶杯,起身道:“好了周先生,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也该回去了,和你聊得很开心,期待和你的下次见面!”

    “下次见面啊……”周青山微微眯眼,“你觉得我们下次见面,会是在哪里呢?”

    “我觉得应该是警察局吧?周先生你觉得呢?”

    “我也是这么想的。”周青山嘴角勾起一抹弧度,“只是不知道到时候谁会在里面,谁会在外面。”

    “拭目以待呗。”

    “好,拭目以待!”

    “……”

    周青山和郑和这次见面。

    其实就是一次两个人之间的相互试探。

    周青山是想看到底有没有必要报当初在西市的“仇”。

    而郑和则是想看看周青山值不值得动手。

    结果证明。

    两个人之间的矛盾,是绝对不可能调和的。

    换句话说。

    双方都是十分想“弄死”对方的。

    明确了这一点之后,周青山也就暂停了带宁桃和宋琼华游玩京城的行程,开始了对桐人药房的调查。

    是的。

    他准备以郑家的企业入手。

    以周青山对商人的认知,做得这么大规模的商人,是不可能“出淤泥而不染”的。

    再良心的商人,都会有几件不敢说出来的事情。

    而以郑和当初在西市的行径,他就更加不可能“干净”了。

    所以只要查到郑和这些事情,应该就可以将他给送进监狱。

    只不过事后证明。

    自己的这个办法并不是很能行得通。

    主要原因有两个。

    第一,自己是一介平民,没有调查权。

    第二,桐人药房如同“铜墙铁壁”,不是行内人,获得的资料和线索是有限的。

    有问题就解决问题。

    周青山最后想出来解决的办法便是在京城开一个分公司。

    这样的话,自己就可以成为行内人。

    而作为行内人,就能更加容易获得桐人药房的资料和线索。

    说干就干。

    周青山当即便给江承峰打去了电话,说明了自己的想法。

    电话那头的江承峰听到之后,直接激动得跳了起来。

    本来他老早就是想在京城开公司的。

    只不过被周青山给压制了下来。

    现在终于同意,他岂能不同意?

    于是他立马收拾东西,把公司的工作交给手底下的人,然后直奔京城而去。

    而京城这边。

    营商环境比西市好很多。

    想要办理营业执照等东西也是十分的方便。

    短短三天时间。

    周青山就找到了门面,办理好了相关的手续。

    等江承峰到了京城的时候,公司的装修都进入了尾声。

    直接是惊掉了江承峰的下巴。

    其实周青山的动作之所以能够这么快,还是因为“钞能力”的原因。

    有汤姆给的自己那么大一笔钱,别说开一个分公司,就算是拔地而起一栋房子,也是可以的。

    ……

    从小开始。

    家里人就对郑和赞许有加,说郑和是天才,是郑家的希望。

    但对郑权的评价,则是一言难尽。

    没直接说他是废物,都算是客气的了。

    郑权也是一个有自尊心的人。

    被家里人这么贬低看不起。

    他心里自然是十分的不服气的。

    所以他一直想着,要是能赢一次就好了。

    而这一次。

    就是一个好机会。

    在郑权看来。

    那周青山不过就是仗着一只狗在那边作威作福而已。

    所以要想自己和宁桃的好事不再被那狗东西阻止。

    那就最好是把那一条烦人的狗解决了就行。

    这么想着。

    郑权便不等身上的伤好,便采取了行动。

    根据郑权的认知,狗这玩意,就是一种极度贪吃的东西。

    所以郑权便从自己家的药房搞来了很多毒性很大的药物,又去市场买了二十斤带骨的牛肉。

    将这些药物掺进了这些牛肉里面。

    当然。

    在做这一切之前,他也是通过关系找到了周青山居住的旅店。

    这是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

    郑权叫了一个和自己关系很铁的兄弟,带着这二十斤肉,来到了周青山所居住的旅店。

    确定周青山他们还没有回来之后,便将这些肉,撒在了旅店的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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