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净化出来的纠纷(三)
5又一起案件
“校长,这官司赢得漂亮吧?这是我这个资深律师的独到之处。”
劳峥嵘今天的表情就像一位凯旋的将军,脸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参与了兴奋造型。他今天来到宋尧天的办公室,就是要告诉宋尧天这个好消息。
“感谢劳律师,不过,我们又接到一起诉讼。”宋尧天把一叠材料递给劳峥嵘。劳峥嵘咧开的嘴还没有合上,漫不经心地打开起诉状,诉状只看完了两行,便身体僵硬、眼睛发直:原告竟然是劳竞芳!
劳竞芳是劳峥嵘的女儿。这一层关系只有劳峥嵘知道。
劳峥嵘不愧是富有经验的律师,此刻他居然能做到不动声色。他的内心在挣扎,如果挑明劳竞芳是自己的女儿,这个案件学校肯定会交给别的律师,代理费就成别人的了。
“劳律师,前一个官司你打赢了,这次学校还是相信你。”
劳峥嵘从思绪中回过神,强装笑脸,嘴里只有唯唯诺诺:“哦,没问题,没问题。”
劳竞芳之前也在第六中学,今年刚上大学一年级。劳峥嵘从来没有向第六中学的老师说过自己和劳竞芳的关系,他担心这一层关系会影响学校聘用自己做常年法律顾问,他也要求劳竞芳在学校里填写父亲姓名时使用化名,更不要宣扬爸爸是学校的常年法律顾问。劳竞芳果然守口如瓶,直到现在宋尧天和学校老师都被蒙在鼓里。
劳竞芳在起诉状中列举的是高中三年级的时候发生的一件事。学校对入校的学生进行搜查,劳竞芳认为在搜身过程中受到了侮辱。
劳峥嵘从来没有记得女儿提过这件事。回到家里,他告诉劳竞芳,他已经知道劳竞芳起诉学校的事。劳竞芳的反应很平静:“爸,我知道你肯定还是学校的律师,但是咱们两个是两个人。我已经是成年人,我早就想好了,在法庭上,咱们就是对手,不是父女。”
“那……案件可不可以调解呢?”
“调解?为什么要调解?”
“调解结案不影响我收律师费,而且,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那得看你们的态度了,如果赔礼道歉,再赔偿精神损害,我是可以考虑的。”
“竞芳,学校有1000多学生,如果每人都这样……反正我是很高兴,有案子做,但校长肯定不答应。”
“你就公事公办吧。当时我就想起诉,但那个时候还是他们学校的学生,又没有成年,还需要你来出面。”
“我看了你的起诉状,你要求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根本不可能,法院不会判赔这么多。我可以把律师费补给你,你考虑考虑调解。”
“不。”
劳峥嵘知道自己说服不了女儿,二人同时开启了“静默模式”。
劳竞芳让他“公事公办”,其实律师哪有“公事”?律师就是无编制、无单位、无固定收入的“三无”人员。劳峥嵘所在的那个律师事务所,名义上是自己的单位,其实是小型律师协会,只帮助律师办理注册和年检手续,自己还要给律师事务所缴纳“租金”。
父女的“冷战”持续时间不长,劳峥嵘最先“缴械”。他问:“竞芳,你是自己应诉呢?还是请律师?”
“我已经找到代理人了。”
“嗯?费用呢?”
“代理人不收费。哦,对了,爸,代理人说这案件涉及我的隐私,要求不公开审理。”
“那……我会知道的,这怎么办?”
“你知道了也好。”
劳峥嵘确实具有法律意识,即使是自己的女儿,他也没有主动询问隐私是什么。